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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到最初的地方

  [天杨]

  我叫宋天杨,出生在一九七九年一个五月的傍晚。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一屋子的甜香。奶奶听着我元气十足的哭声,愉快地想:女孩子属羊,怕是不大好吧。

  生产过程是顺利的。那疼痛足够让我妈妈这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记住生育的艰辛,又没留下恐惧的印象。夕阳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很安详地进来,我想那个场景没准就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妇产科主任——我的奶奶,在夕阳下眯着眼睛看我像条红色小昆虫一样蠕动,直到她听见那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护士的惊呼,还有手术器械慌乱地掉在盘里的声音。血从我妈妈那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的身体里喷涌而出,像日出一样生机勃勃。这场景于是由《乱世佳人》变成了《急诊室的故事》。于是,我妈妈死了。

  后来父亲就离开家,参加了援非医疗队。经年累月地游荡在那块遥远又苦难的大陆上。什么病都看,甚至给女人接生,还给一个中非还是西非的很著名的游击队首领取出了肚子里的弹片。这些都是爷爷跟我说的。我从小跟爷爷奶奶一起住,爷爷每年会从新华书店抱回新版的非洲地图,告诉我爸爸现在在哪个国家。都是些很有意思的地名:马里、索马里(我总是把它们俩搞混)、刚果、布基纳法索、坦桑尼亚……当然还有刚果河、东非大裂谷、撒哈拉沙漠。奶奶有时候会在爷爷抱着我看地图的时候叹一口气,“他这是怨我呢,怨我把我儿媳妇的命给弄丢了。”还好奶奶不是一个像祥林嫂一样没完没了的女人,奶奶永远端庄而安静,白发梳得整整齐齐,每到换季的时候都买回来一块新衣料。

  我就是在儿童医院里长大的。我家的楼离住院部只有一墙之隔。我喜欢看人家晒中药,药草铺在石板地上,散发着一种香味。我也喜欢病房里消毒水的气味,很清澈很凛冽。于是我就站在住院部的大门口,面朝着晒中药的空地,这样我就可以闻到喜欢的两种味了。直到爷爷从里面走出来,带我回家。我们家的人都是医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死的时候是医学院的研究生,一个单调的家庭。所以我小时候最讨厌人家问我:“天杨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呀?也当医生吧。”我恶狠狠地说我才不。我倒是没说错,我没当医生,我当了护士。而且就在这间儿童医院,成了爷爷的同事。现实令人沮丧,不过我们都该知足。

  没错,知足。这是我每天走在那条熟悉到烂熟的路上去上班时告诉自己的话。下三层楼梯,推开单元门,右转,再走四百米就到了。小时候我曾经无数次地在这条四百米的路上想方设法地拖延时间,以便在进家前吃完手里的雪糕——那是被奶奶禁止的“脏东西”。初二时我在这条路上的一个相对僻静的拐角里第一次接吻,现在我睡眼惺忪地走在这条路上,往事扑面而来。实在不是我滥情,而是我二十五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一年天天都要经过它。要不是因为我在另一个地方念过大学,恐怕这条路就会像我的一条胳膊或腿一样理所当然,这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因为我很容易就会失去对另一种生活的想象力,甚至忘记了还有其他的生活。

  我大学是在上海念的。那时我像所有十八岁的、虚荣且天真的女孩一样爱上了那里的繁华。是医学院,护理系。实习时第一次穿上护士服就引来一片惊呼,那是互联网开始蓬勃的时候,因此我拥有了一个网名:“魔鬼身材的白衣天使”。要毕业了,天使也得蓬头垢面地准备绝无胜算的考研,一脸谄笑地准备注定碰壁的求职,目光凄楚地准备理所当然的失恋。我很幸运地把这三种滋味一一品尝。身心疲惫的时候,奶奶打来电话说:“回家吧。”于是我知道,除了家,没有多少地方能心甘情愿地接纳我——不管我自认为自己有多了不起。

  要知足。我告诉自己。白衣天使不是谁都能做的。在这个糟糕的城市里——空气永远污浊,天空永远沉闷,冬季永远荒凉,春季永远漫天黄沙,一个生病的人在这样一个地方遇上你,魔鬼身材的白衣天使,笑容灿烂(我是说如果我心情好的话),你极有可能成为他或她记忆中的奇迹——如果他或她心里还残存一点梦想。所以,我对自己说,你过得不错。想想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山人海,想想因为自己和爱人都下岗了才来我们家做钟点工的刘阿姨,尤其是,想想你每天面对的那些孩子们。

  终于说到我的工作了。我照料一些患白血病的孩子们。一些浪漫或自以为浪漫的人会说:“见证那么多的生离死别——这工作有些类似神父牧师什么的——不过好像不适合神经纤细的人吧。”我告诉你,这揣测善意得有点伪善。我也曾经这样揣测过,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我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自认为比《珍珠港》的女主角还要正点。“从现在起,”我对自己说,“你就是命运送给那些受尽苦难的孩子们的,唯一的善意。”但我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矫情。当你一天已经工作了十五小时,你听见危重病房里爆发出一阵呼天抢地的号啕,凭你神经再纤细也会重重地皱一下眉,心里想:“靠。”——因为这意味着你的下班时间又有可能推迟。没错,又一个还没绽放就凋落的小家伙。可是你累了,你的身体和大脑都在卑微地要求一个热水澡和一场睡眠。我们,这群被称为“白衣天使”的人们,对生命的敏感和尊重——因为见得太多所以麻木——比一般人要低上起码五个百分点。

  病房里的空气二十年来都是一样的味道和质感。刚才在二楼的时候我碰上早已退休的老院长。很多年前他是爷爷奶奶的大学同学。他惊喜地说:“哎呀你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你就在这儿上班?好好好。”我怀疑他是否真的知道我是谁——他三年前就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果然他说:“你妈的身体现在还好吧?告诉她要锻炼。”我笑容可掬地说我一定转告。然后看见杨佩站在楼梯口冲我挤眉弄眼。

  “你大小姐还真有爱心,”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取笑我,“跟那么个老糊涂聊得津津有味,够闲的。我可快累死了。你知道吗?昨天晚上那个皮皮发病危通知了,折腾了一夜。我骨头架子都散了。”“病危?”我说,“昨天我看着还好好的。怎么样了?”“没死。”她把化妆盒放进坤包里,“救过来了,人都醒了,不过我看他妈是快疯了。”她拍拍我的肩膀,“宝贝儿我走了,回头小郑来了你让她把堡狮龙的优惠卡还我。”

  她走了以后的这间休息室还真是安静。我从柜子里拿出我的白衣。它曾经是雪白的,现在已经变成了象牙白。不知不觉间,我穿了三年。我照例把该给的药送到每一床。那些父母往往像孩子一样冲我脆弱地一笑,倒是躺在床上的那些孩子,才七八岁甚至更小眼神就已漠然到一种境界。我走到皮皮跟前,他在输液,闭着眼睛。他妈妈,那个说是三十岁看上去足有五十的农村女人拘谨地跟我打招呼。“皮皮,”她说,“叫阿姨呀。”“别,”我打断了她,“让孩子睡吧。”“他不睡,”她有些紧张地笑笑,“刚才他还说他不瞌睡呢。”这时候皮皮睁开了眼睛,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阿姨好。”他说。“皮皮,”我俯下身子,“今天天气特别好,阿姨帮你拉开窗帘吧。”——我跟孩子们说话的语气一向被杨佩批判为“矫揉造作”。他轻轻地笑了笑,“不用。太阳晃眼呢。”然后又闭上了眼睛。

  我走出去,现在我要到楼梯对面的另一间病房。皮皮他们那间是给十岁以下的孩子的,我现在要去的这间住着十到十四岁的孩子们。我比较喜欢来这一间,因为这儿住了两个活宝:龙威和袁亮亮,都是十三岁,一对相逢恨晚的难兄难弟。常常交流黄色笑话,也常常互相嘲讽对方做骨髓穿刺的时候表现得像个娘们儿。

  “美女你好。”他们每天都这样跟我打招呼。

  “美女,”龙威指指袁亮亮,“他刚才居然说你长得像舒淇,我十分气愤,怎么能拿你跟拍三级片的相提并论呢。打他!”

  “小点声。”我笑着,“省得陈大夫听见了又骂你们。”

  “已经骂过了。”龙威说,“你来之前就骂了。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大清早的。”

  “准是昨天晚上跟他老婆不和谐。”袁亮亮坏笑。陈大夫就在这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病房门口,非常戏剧性。“小宋,”他说,“叶主任叫你。”

  我出来的时候他跟我说:“我真不明白这两个孩子,哪点儿像得癌症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在心里说,日子再艰难,人也找得到快乐。这跟勇敢和乐观什么的不搭界,这是本能。我倒是真希望他们俩能在这住久一点,这样工作就没那么辛苦——每一天都是千篇一律的,一样的步骤,一样的程序,一样地从早忙到晚,说不定再过两年,连说话用的词都懒得换了。日子倒是好打发,很快,已是晚上十点。

  这个星期是杨佩的夜班,不过她大小姐迟到是家常便饭。我先去看了看皮皮,他睡得很好,不止他,整整一病房的孩子都已经睡着了,他们睡着的脸庞没有白天那么早熟。我再转到隔壁的加护病房,去给那个叫方圆的小姑娘量体温。她是个敏感的孩子。当然,这里的孩子都很敏感,但她更甚。漆黑的眼睛,懂事地看着你,才八岁就有了种妩媚的表情。陈医生断定她最多还剩三个月,我信。她眼睛闭着,睫毛却一扇一扇的,她妈妈,那个清秀瘦弱的小学老师站起来。“您坐下。”我说,“不累吧?”“不累。”她笑笑。“要是累您就在这张床上躺会儿。”我指指另外那张暂时没病人的空床。“我知道。”她又笑笑。我离开带上门的时候她摊开膝盖上的童话书,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她的女儿:“还听吗?”

  现在我终于要去龙威和袁亮亮他们那儿了,这令人轻松愉快。果然,偌大一个病房,一些陪床的父母都在打盹了,就剩他俩还醒着。龙威居然把他的语文练习册摆在膝头,一本正经地用功。“从良了?”我压低了声音逗他。他没理我,倒是袁亮亮一如既往地接茬儿,“这叫故作‘与病魔斗争’状。”“《滕王阁序》,”龙威自言自语,“谁写的?”“王勃。”我说。“哪个‘勃’?”他问。“勃起的勃。”袁亮亮说。

  “睡吧。”我说,“别太累了。”“就是,”袁亮亮接口,“人都快死了还管什么《滕王阁序》。”

  “操,你他妈的给老子闭嘴。”龙威瞪起眼睛。“小点声,”我说,“赶紧睡。等会儿杨佩来了可就没我这么客气了。”“真是的,”龙威嬉皮笑脸,“要是每天都是你值夜班该多好。”“每天,”我把他的书放到床头柜上,“那还不得折腾死了。”“说,”袁亮亮换了一个严肃的表情,“谁‘折腾’你了?是不是陈大夫?我早就看出来他对你图谋不轨。”“你——”我本来想说“你去死吧”——那是我的口头禅,不过咽了回去。

  杨佩的高跟鞋终于清脆而空旷地敲击着走廊。我走出去,看见她神采飞扬地把外套扔到休息室的桌上,“你信吗?”她说,“我从早上一直睡到刚才,真过瘾。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时间跟我们小杜疯狂一把了。”她做了个鬼脸,这时候有人按铃。“真烦。”她这样说。

  我呆呆地坐在桌前,觉得大脑已经满得没有一丝缝隙。桌上那堆凌乱的邮件里有封航空信,不用说是父亲写给我的。不过我现在懒得拆开。其实我对父亲的印象实在说不上深刻。他一年只回来一两次,皮肤晒得黑黑的,明亮的眼睛里全是异乡人的神情。小时候他总是把我高高地举起来,说:“让爸爸看看天杨又变漂亮了没有。”吊灯就悬在我的头顶上,我在他漆黑的瞳仁里看见了有点胆怯的自己。父亲在非洲一待就是十年。我十二岁那年,他因为多年来在非洲的出色工作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什么奖学金赴法国深造,几年后就留在那里,不过每年仍然会把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耗在非洲。这之间他结过婚,又离了,我有一个从未谋面,今年才五岁的小弟弟,不大会讲中文的混血宝宝——就是这场婚姻的纪念。我把那封信放到包里,站起来。把白衣扔进柜子。腿脚酸疼,真恨不得把鞋脱下来丢进垃圾筒。走廊上的日光灯永远给我一种超现实的感觉。我喜欢这寂静。慢慢地走,踩着自己的脚步声。从童年起,夜晚医院里安静的走廊就让我心生敬畏。不止走廊,医院里的很多场所都让人觉得不像是人间。比方说爷爷的办公室,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爷爷是放射科的主任,给人的身体内部拍照片。他站在一个硕大无比的镜头后面,对病人说“不要动”或者“深呼吸”之类的话,只是从不说“笑一笑”。他把X光片抖一抖,夹到灯板上。X光片抖动的声音很好听,脆脆的,很凛冽,可是不狰狞。“这是心脏。”他指指一团白得发蓝的东西,戳戳我的小胸口。“是蓝的?”我问。“是红的。”爷爷说。

  我经常在下班的路上胡思乱想,这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其妙处相当于学生时代星期五的傍晚。感觉好日子刚刚开始,有大把的清闲可以挥霍。

  我看见了周雷。那一瞬间就像梦一样。但的确是他。尽管我还不清楚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他站在走廊的尽头,有点羞涩地冲我一笑。还是和上次见面时一样:笨笨的登山鞋,硕大的双肩包。

  “嗨——”我将信将疑,“怎么是你。”

  “我刚下火车,”他答非所问,“就到你家去,可是没人,所以我来这等你。”

  “我爷爷奶奶到厦门旅游去了。可是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

  “太突然,”他笑笑,“我被老板炒了。也巧,身上的钱刚好够买一张火车票。”

  “那你爸妈——”

  “就是不想见我爸妈才直接来找你的。要是老头子知道我又丢了工作,不揍我才怪。怎么样?收留你虎落平阳的老同学两天行吗?你知道刚才我敲不开你家门的时候有多绝望呀……”

  我终于有了真实感。“饿了吧?”我问他,“火车上的东西又贵,你肯定吃不饱。”

  “真了解我。”他作感动状。

  我不仅知道他没吃饱,我还知道他不打电话的原因:躲不过是手机因为欠费被停了。认识他二十年,这点默契总是有的。

  走廊里空荡荡的梦幻感因着他的出现而荡然无存。我回到了现实中,腿依然酸疼,但很高兴,三年没见这个家伙了。生活总算有一点点新意,暂时不用想明天还要上班这回事。

  那时我还不知道,他的这次从天而降,给我的生活带来的变化,用“翻天覆地”来形容,不算过分。

  [周雷]

  我站在这个空无一人的地方,一眼就看见了你,天杨。

  你慢吞吞地走着,看上去无精打采。你的头发是烫过离子烫的,我看得出来。可是因为时间长了,新长出来的那一截不太听话,打着弯散在你的肩头。你绿色连衣裙的下摆有一点皱,你的黑色呢大衣上第二个扣子不见了。可是这些都没有关系,天杨,你还是那么漂亮。

  我得从头想,我究竟是怎么站到这里来的。三天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和同事坐在酒吧里很装蛋地点德国黑啤,听他们小声地用四川话划拳。我每个月的薪水就是这么花光的。成都是个享乐的城市,本来很适合我。那我为什么把好好的差事弄丢了?就是因为卫经理说我是饭桶吗?那个老女人对谁都这样,若是平时我还能说上两句俏皮话把她逗笑,我相信她在骂我的同时也在等着我这么做。可是我没有表情地把那个傻“千媚”护肤露的文案摔到她桌子上。她吓了一跳,我也是。“老子不干了。”我一字一字地告诉她。

  一分钟后我就问自己:逞什么英雄呀,这个月房租都还没交呢。我平时不是个冲动的人。那么——是因为那张请柬吗?大红的喜帖,我当时都蒙了。打开才看见冯湘兰的名字,她要结婚。操,她也嫁得出去,这世道。

  她在请柬里夹了一张纸:“周雷,我希望你能来。”也真难为她,毕业以后我去过北京、广州、大连、长沙、昆明,最后才来成都,她一定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我的地址。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所有的神经末梢都因为跟“清醒”摩擦了一夜而升温。导致我第二天心烦意乱口干舌燥。我想这才是促使我丢了工作的直接原因。

  天杨,我们高中毕业以后,我和很多女人睡过觉,大江南北的都有,冯湘兰是其中之一。不,我想她应该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她从来不肯承认这个。

  然后我开始回忆,在那个无眠之夜。这得从我的大学说起。

  我是兰州大学毕业的。我的故乡的孩子都在为外面的世界努力着。就拿我和天杨的母校来说,在那所全省最牛的重点中学,没有几个人认为自己生下来是为了在这个鬼城市过一辈子——这城市潦倒也罢了,闭塞也罢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荒凉都荒凉得不彻底——满大街粗制滥造的繁华让人反胃。高考的时候大家一窝蜂地在志愿表上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全体意淫了一遍。那些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故乡的大学的,肯定成绩不好。至于我,为什么是兰州呢,因为岑参高适们的边塞诗让我深深地心动,因为我老早就想看看敦煌壁画,我还喜欢武侠小说——总之一句话,一个人也许只有在十八岁的时候才会用这种方式决定自己的人生。不仅如此,我还将装蛋进行到底地在第一栏填上了“中文”系。我爸妈倒没说什么,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能考上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我走了狗屎运。可我一直都觉得,上天给我这个机会是为了让我清醒清醒——什么叫白日梦和现实的距离。

  简单点说,岑参高适欺骗了我,那些诸如“张掖”“酒泉”“凉州”等古意盎然的地方都堕落得只剩下一个好听的名字。我还发现,其实莫高窟假期的时候来参观也就够了,犯不着这么激动地以身相许。最让我伤心的是这里的姑娘,跟我们那儿的姑娘一样因为气候的关系皮肤缺少水分,跟全中国的姑娘一样只认得钱,那种柔情刻骨慧眼识英雄的——我没见着。除了以旷课和泡妞度日之外,我没有其他办法来表示我的愤怒。我上铺的哥们儿用一句话总结了四年的大学生活:“从对大一的清纯少女心存顾忌,到非大一的清纯少女不上,这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但我不行。我不喜欢清纯少女。那些捧着铜版纸时尚杂志,听着王菲刘若英的专辑,使用或渴望使用CD香水,自诩小资或者追随小资的“少女”们,是层次稍高些的傻。她们居然相信那些让她们感动得乱七八糟的诸如网站CEO和广告公司行政总监之间的婚外恋故事。如果她们是一所名校的学生,那更糟,她们会坚信那就是她们日后的人生。她们怀着一种可怕的共鸣为男女主人公在宝马车里吻别的场景陶醉,用“宿命”、“疼痛”、“淡然”这类原本美丽的汉语词汇包装精致些的男盗女娼。多么好,香车宝马,锦衣玉食,有的是时间追悼一场“无能为力的爱情”。最基本的事实就这样被忽略:一个人是怎么爬到CEO或者什么总监的位置的?他需不需要努力奋斗,需不需要察言观色,需不需要在必要时不择手段?如果需要,那么经历过这一切之后,究竟有多少人心里还剩得下决绝的激情?也许有,但不多。我不能想象自己跟一个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的女孩上床。这样的女人没有质感,她做出来的爱当然也一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上冯湘兰的。她比我晚一年进学校的话剧社。但我早就听说过她,她是个出了名的婊子,跟谁睡都行。和那些名正言顺做三陪小姐的女大学生不同,她只跟学校里的男生睡,而且不收钱。单说我们宿舍吧,六个人,就有两个是因为她第一次买杰士邦。据说她偏爱学文科的。

  我大三那年,正逢全人类欢天喜地地迎接二○○○年,我们话剧社的那几个肉麻女生提议:全体社员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奔赴敦煌,与可怜巴巴的石像石窟共庆千禧年。我说了句“一千年对敦煌来说算什么”,就即刻遭到呵斥。于是,我就认识了冯湘兰。怎么说呢?我早就认识她,可真正和她“相识”,应该从那天算起。

  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杀到敦煌某间差强人意的宾馆。服务台小姐听见我们这么多人要开一间房,可怜的孩子眼睛都直了——准是以为碰上了传说中的“群居”。那间装修恶俗布置粗糙的房间被我们这群人搞得一片狼藉。十二点,烟花升上了天空,半醉的女社长宣布:“听好了,都许个愿。咱们不许那些跟自己有关系的愿望,境界太低。咱们许——希望一千年后的人类会怎么样……”“那关我什么事?”社长自己的男友首先抗议。“别他妈废话。”这女人杏眼圆睁。她男友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眼看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我于是打圆场,“行了行了,我先许一个。我希望一千年以后,世界和平。”“不行。”马上有人反对,“说了跟没说一样,不可能的事。得许个现实点,能实现的。”于是,大家都进入角色了,有说希望一千年以后美国完蛋的,有说希望一千年以后电脑的价钱比鸡蛋还便宜的。还有说希望自己被写进一千年后的历史课本的。大家抗议:“要说‘人类’,不是说你。”“对呀,”这个哥们儿振振有词,“一千年以后的人类都知道我,怎么不是好事。”然后社长男友发言,说希望一千年以后全体人类恢复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社长微笑一下,说她希望一千年后的人类也接受一妻多夫。到最后,轮到冯湘兰,她有些害羞地笑了,烟花在她背后的落地窗里飞翔,她说:“我希望,一千年以后,男人和女人,能真正平等。”

  片刻的寂静。其实换了在座的任何一个女孩说这话,局面也不会这样。社长笑道:“真没看出来。”借着酒劲连鄙夷都懒得掩饰了。她男友一直对冯湘兰蠢蠢欲动,只是苦于家有悍妇。冯湘兰把易拉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又笑笑,“我是乱说的。”那笑容牵得我心里一疼。于是三天后的晚上,当大家回到兰州后,我们俩就顺理成章地去旅馆开房。

  凌晨的时候,我问她:“你是哪儿的人?”想想她的名字,又问:“湖南?”她说:“湖南是祖籍,我在泉州长大的。”我又问:“泉州是哪儿?南方?”她笑了,“你怎么考上大学的?高中历史课本里说过:元代最重要的港口就是泉州。”“那不是元代吗?”我也笑。她说:“我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我奶奶问我:阿兰,那个兰州和咱们泉州不都是‘州’吗?怎么隔那么远呀。”“你奶奶真酷。”

  她把头枕到我胸口,“你学什么的?”“中文。”“中文?”她重复,“很有意思吧?”“可能。”我答。我是真的不确定,我很少去上课。“你呢,你学什么?”我问她。“会计。”我同情地看着她,“无聊吗?”“嗯,不过,”她停顿了片刻,“学这个,你能明白一点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流程,像学中文就未必……不对,我是说,会计这东西,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在维持这个‘社会’运转。反正……你是中文系的,一定比我会形容。”我看着她,“我懂。”

  我还以为接下来我们又要开始疯狂,但是没有。我们俩就这么聊了一夜。我长这么大从没说过这么多的话。天亮时她心满意足地叹着气,“我要是个男人,现在就跟你义结金兰。”

  后来我就天天去找她,和上床无关。这世上有比做爱更重要的东西。可惜你不能指望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我相信,现在要是有人跟我的一些大学同学提起“周雷”这个人,他们保证会说:“就是那个对一个婊子认真的可怜虫。”

  二○○○年的九月,一个夜晚,天上下着烦人的小雨。我们这儿不是江南,这天气并不常见。我依旧窝在宿舍里看碟。上铺的两个哥们儿聊天的声音有一句没一句地钻进我的耳朵。“靠,这女人打起来,也真够瞧的。”“可惜咱见不着。”“不过,小惠形容得也够生动的了。冯湘兰的头发被拽下来一大把……”我“腾”地坐起来,头当然撞到了床架上。“你们说什么呢?!”我大声问。

  我只穿着拖鞋,三步并作两步地往楼下冲。身后传来那个北京人幸灾乐祸的声音:“瞧他丫的操性。”

  其实事情很简单。无非是女生宿舍谁的东西放错地方了。关键是,那些女生早就看冯湘兰不顺眼,冯湘兰只是跟其中一个动了手。其他几个原本是拉架的,最后却变成了几只母狗群殴冯湘兰,而且还把她的东西扔到门外叫她滚。真他妈——我看见她了。

  她就在我们楼下。她坐在一块雨水淋不到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我。她头上凝着一层雨雾,脖子上和脸上都是让指甲抓伤的痕迹,灰色的丝袜从大腿破到脚踝。她站起来,眼睛定定地望住我,她说:“周雷,除了你,我想不出来该找谁。”

  我抱住了她。

  那情景一定很滑稽,一个穿着拖鞋汗衫头发蓬乱的男人和一个伤痕累累狼狈不堪的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忘形地抱着。他们不是俊男美女,他们的姿势很笨拙——过路的人都在看这个笑话。可是,这些闲人,关心过什么呢?全是看客,现在的小事如此,大事,亦然。

  “听我说,”我告诉她,“咱们不住那个鸟蛋宿舍了。咱们去外边租房子,咱们俩,只有我和你。别跟那些女人一般见识,她们是一群母狗。因为没男人要所以没地方发情……”我知道我又在说蠢话。

  可是她抬起头,带着一脸的泪笑了,“你说得对。”

  天杨,那个时候我想起了你。为什么呢?大概是我还以为,我要和她过一辈子了。于是你的脸就闪现了出来。于是我心里又是一紧。可是,那个时候,我除了抱紧她,又能怎么办呢?

  我和冯湘兰同居以后,她再没和别的男人睡过觉。不过这幸福生活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我们毕业了。什么都不用多说,我们都不是不懂事的人。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她的东西都不见了。这正好,我们都不喜欢惨兮兮的告别。她付清了我俩拖欠了几个月的房租,她知道我没钱。她还留下了她泉州家乡的地址和电话。她的便条上说只要我有困难,打这个电话就联系得到她。

  然后我开始了我的漫游,几年来,我在北京租过地下室,在广州的一个四星级酒店里一边端盘子一边留意报上的招聘广告,在长沙我的第一个月的薪水被人偷走,好不容易,我有了成都的这份工作。虽说是个袖珍广告公司,可我大小是个“创意总监”。因为冯湘兰的喜帖,一切又得从头开始。我反复研究着这张红色请柬,真诡异,她人居然在重庆,嫁得够远的。

  天杨,我于是又坐上了火车,目的地是我们的故乡。真奇怪,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发誓不再回去的,我实在厌倦了那座城市污浊的空气,像所有工业城市一样没有想象力的布局,难听的方言,满大街不会穿衣服的女人,当然还有永不缺席的沙尘暴。可是我发现,当我赚到了几年来最多的钱,我却早已失去了落魄时对这个世界的希望和梦想。

  上一次见到你是在广州吧?纯粹是一场巧合。是大学刚毕业那年的夏天,我在一间小冰店看见你。你说你是来你姑姑家玩,你九月就要上班,这是最后一个假期。那时我真惊讶你选择了回去,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打死要在外面漂着呢。

  在火车上我梦见了你。你停顿在一片夕阳的光辉之中,是我们学校的篮球馆,木地板散发着清香。你一个人坐在看台上一排又一排橙色的椅子之间。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藏蓝色的夏季校服裙拂着你壮壮的小腿。篮球一下一下地砸着地板,空旷的声音,你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孤独的篮球架。天杨,你不知道你自己很美。

  然后,我醒了。火车寂静地前进着。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我以为我自己不该属于我们的故乡,我以为我就应该背井离乡去过更好的日子,却不知道是咱们红色花岗岩的母校把这种骄傲植入我的体内。而我,我曾经恨这个学校,把它当成故乡的一部分来恨的。

  天杨,那个时候我真想你。想看看你,看看你还是不是那个两条麻花辫,小腿壮壮的傻丫头。于是我来到了这里,长长的,寂静的走廊。你出现在另一端。无精打采,步履蹒跚,就像几年前不知道自己很漂亮一样,不知道自己已经风情万种。你说:“饿了吧?火车上的东西又贵,你肯定吃不饱。”你这句话险些催出我的眼泪,天杨。

  [天杨]

  我把他带进了家里,打开客厅里的灯。他说:“一点没变。”

  爷爷奶奶出去玩以后,我也给刘阿姨放了假。我每天的晚饭都是打电话叫楼下一间新开的小馆子的外卖。今天我多要了几个菜,当然还有啤酒。他假惺惺地说不用这么破费,还是把七八个一次性饭盒一扫而光。

  “我可以抽烟吧?”我问他。

  他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我点上一支,问他:“你要不要?”他摇头,又作痛惜状地叹气,“白衣天使也这么颓废——真后现代。”

  “我又从来没当着病人面抽。”我说。

  “你和你男朋友,怎么样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使用着一种满足的腔调。

  “你指哪个?”我问。

  “最近的那个。”

  “上个月刚散。不然还能让你见见。”

  “饶了我吧,你的品位。”他笑。

  “你还记得林薇吧?就是初中时候咱们班的。”我说。

  “记得,怎么,结婚了?”他嚼了一嘴的宫保鸡丁,口齿不清。

  “你怎么知道的?”

  “这不难,”他看着我,“听你的语气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

  “跟你说话真没劲。”

  “说吧,林薇结婚了,然后呢?”

  “没什么。我那天在现代购物中心碰上她和她老公,正买DVD机呢。那个男人,丑得我都不忍心多看。”

  “你呢,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嫁出去了,你不急?二十五了。”

  “二十四。三个月以后才二十五。年轻得很呢。”

  “等你急了的时候就考虑考虑我吧。”他说,“反正你早晚都要嫁人,不如嫁个熟人。你说呢?”

  “吃你的。”我拿筷子敲敲他的头。他继续狼吞虎咽,一时间满屋子的寂静。我拆开了父亲的信。

  “你爸他老人家还好?”

  “好。”我简短地说。

  父亲的信上说,两个月后他又要去非洲,这一次不能把小弟弟放到他妈妈家,因为她那个时候要结婚。所以,两个月后,我就会见到这个小家伙。他有个奇怪的名字,洛易克宋,小名不不。

  “怎么了?”他问我。

  “没有,”我说,“你吃好了吗?”

  “好得都感动了。”

  “那早点睡吧,你就住我爸爸的那间房,想洗澡的话,用那条墨绿色的浴巾,明儿我还得上班。”我把烟按灭了,重重地叹口气。

  “我不困,想去肖强那儿租点碟。”

  “你不知道?他把那间店关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没动,看着我。

  “怎么了?”

  “天杨,”他慢慢地说,“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怎么突然这么煽情?”我笑笑,“我爷爷奶奶两个星期以后才回来呢,你放心住在这儿。我可以先借你点钱,正好我刚刚发薪水,不过你一找到工作就马上还我。”

  他说:“成交。”

  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我去上班,他留在家里上网,还顺便帮我打扫打扫家,做做早餐什么的。表现不错——第一天早上就把我积压了一池子的碗碟都洗了。他并不急着找工作,也不急着跟他父母联系。很奇怪的,刚刚三天我就习惯了他的存在,好像他本来就是个家庭的成员一样。有天黄昏我们一起去超市采购,又碰到了老年痴呆的前任院长。他热情地冲我们走过来,跟周雷握手,“哎呀,好久没见你了。你都结婚了?回去帮我问你妈好,告诉她要多锻炼……”周雷居然和我一样笑容可掬地说他一定转告。

  方圆的情况这个礼拜出人意料地稳定。而且,白血球的数量还有所上升。她妈妈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和笑容。龙威和袁亮亮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像癌症患者”,皮皮还是一如既往地酷,病房里又住进来一个四岁的小姑娘。准确地说,下个月才四岁。一对鼓鼓的小金鱼眼。她兴奋地用她父亲的手机跟她奶奶讲话:“奶奶,我是白血病,我不用去幼儿园了!”也许是春天的关系,病房里传递着一种难得的轻松和愉快。晚饭后,那些陪床的父母也开始在阳台上打打扑克什么的。总之,日子呈现出一种充满希望的表情。或许是假象,但终究令人心旷神怡。只有一次意外:某天中午周雷突然冲进病房,惹得杨佩一干人侧目,他满脸惊慌,“怎么办天杨?你爷爷奶奶回来了。”

  “‘天杨’,”杨佩窃窃私语,“叫得还真亲切。”

  结果到了下午,我去给袁亮亮输液的时候,在走廊上就听见这对活宝拖长了声音喊:“天——杨——,天——杨——”。

  该死的杨佩。

  [周雷]

  天杨,你瘦了。你原来是个肥肥的小丫头。十三岁那年,还没发育,像个小水萝卜,戳在教室的第一排。可是自从你遇到江东,你就瘦了。等大家注意到你的消瘦时,你已经十六岁,爱情让你一夜间亭亭玉立。现在你二十五岁了,这消瘦就跟江东一样,印在你的皮肤里,变成组合你生命的DNA密码,无声无息。

  咱们不说江东那个狗杂种,我知道你已经忘了他了。没有人在二十五岁的时候还忘不了十五岁那年的情人——除非他十年来没进化过。可是恐怕你自己都不知道,你的很多表情,很多小动作,都是跟江东在一起的时候形成的。比如你歪着头,有点妩媚地笑笑;比如你垂下眼睛,凝视自己的指尖的样子;还有你的口头禅“你去死吧”,诸如此类的细节是江东刻在你灵魂中的签名。这让我无比恼火,可又无法回避。

  你去上班的时候,我想要整理你的房间。书架上的书几乎都换过了,只有《加缪全集》和《海子的诗》还在。我把那本《海子的诗》抽出来,那里面有你十二年来画下的深浅不同、粗细不同的红线。

  “五月的麦地上天鹅的村庄,沉默孤独的村庄,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这就是普希金和我诞生的地方。”

  “看见了吗?那两只白鸽子,它们是屈原遗落在沙滩上的白鞋子,让我们,我们和河水一起,穿上它们吧。”

  “珍惜黄昏的村庄,珍惜雨水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

  操。这孽障,写得真好。

  我还记得那个下午,天杨,你就坐在这间小屋里给我读这本书。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你当年最喜欢的句子。

  “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然后你突然靠近我,你说:“周雷,要是海子还活着,我长大以后要嫁给他。”

  我本来想说不会吧他长这么丑,可是天杨的拳头不输后来闻名亚洲的野蛮女友,于是我说:“就算他还活着,可要是他有老婆呢?”

  “我不管。”

  “要是他不想娶你呢?”

  “我不管。”

  天杨,那时我们才十四岁,你很快就会遇上江东。

  好吧,既然江东是绕不过去的,那么我晚些再提到他总可以了吧。

  日子安宁地流逝着。我在家——是天杨家每天上网聊天,喝罐装啤酒,也看碟。晚上和天杨一起吃外卖。吃完了,自然是我洗碗。生活过到了另一种境界:不再看手表,也不再看日历。

  某个午夜,我听见她房里传出来一阵梦魇的呓语。我走进去,打开灯,推醒了她,“天杨,天杨你做梦了吧,天杨——”她睁开眼睛,愣了一秒钟,笑了,“我做了个梦,怪吓人的。”她的脸颊贴着我的手背,脸红了,“周雷你能陪我待会儿吗?我睡着了你再走。”

  “当然。”我坐在她的床沿上。她穿了件乖女孩的睡衣,印着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头发上的香波味钻进了我的鼻子里,痒痒的。我嘲笑自己,“装他妈什么纯情啊,一把年纪了又不是个雏儿。”

  “周雷,”她的身体往里错了错,“你要是困你就躺上来。”

  “不好吧。”我装正直。

  “咱们小时候不就是这样睡觉吗?幼儿园里,你忘了,你的床紧挨着我的。”

  “记得。我经常做鬼脸逗你笑,看见老师过来了就闭上眼睛,结果每次挨骂的都是你。”我于是也躺了上去,我的脸紧紧贴着她的后脑勺。

  我忘了声明,这是张单人床,所以我紧紧地贴着她并不是为了占她的便宜。她转过了身子,我还从来没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注视她。她说:“周雷,再过两个月,我爸爸要把不不送来。我心里有点乱。”

  “睡吧。”我关上了灯。

  我轻轻地拥着你,天杨。你的呼吸很快变得平缓而没有知觉,那是睡着了的人的气息。睡是死的兄弟你明天早上才会活过来,小笨蛋,你就不怕我偷袭你。现在你就在我跟前,你的脸贴在我的胸口,你身上有股牛奶的气味。我想你做梦了,因为你突然间紧紧抓住我的手。我不知道你睡觉居然有磨牙的习惯,丢人。

  看着你熟睡的样子,我TMD没有一丝欲望。

  又是一夜没睡。这滋味并不好受。想想看,八个小时,躺着什么都不做是件伤神的事儿。除了“回忆”你还能做什么?你总得找点事情干干。于是我就开始回忆。直到天一点一点地亮起来,直到外边的街道上传来人群的声音,直到你睁开眼睛,怔怔地问我:“几点了?”

  我是在你出门之后才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儿,临近中午时走出房间,看见客厅里有一对面目慈祥的老爷爷老奶奶疑惑地看着我……当然,这是后话。

  还是回到上一个夜晚吧,我用了八个小时来“回忆”——这在现代社会简直是犯罪行为。我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回忆十三四岁的我们,两个小时来回忆我的大学时代,剩下的四个小时——是黑夜里最微妙的时段,看着黎明像个苍白的怨妇一样来临,这四个小时留给江东——我是说那场以江东为起因,把我们每个人都卷进去的磨难。比如天杨,比如我,比如肖强,比如方可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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