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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系列合集

邓小平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

  王新堂

  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这个条约的签订,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和两国人民的需要,同时也是两国政治家辛勤努力的结果。其中,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从全球战略和中国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和实行了这一时期中国对日方针和原则,抓住机遇,推动中日缔约谈判最终圆满完成,为发展中日友好关系增添了光彩的一页。

  一、邓小平对中日缔约的战略思考

  邓小平考虑中日缔约的出发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基干中国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需要。70年代初,世界形势和战略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美苏争霸态势易位,呈苏攻美守,在两强争霸世界的矛盾斗争中,苏联处于主要矛盾方面;美国放弃了长期奉行的僵硬的对华政策,为中美两国的接近提供了回旋余地;苏联成为中国安全最大的威胁。1974年,毛泽东根据变化了的世界形势,提出将世界各种政治力量划分为“三个世界”的战略,其核心是将苏联划人第一世界,使全世界清楚苏联是最主要的威胁。这一战略思想反映了这一时期“反对两霸、侧重反对苏霸”的客观要求。根据这一思想,中国制定了遏制苏联扩张的“一条线”和“一大片”的战略方针。

  70年代中期以后,苏攻美守的态势进一步增强。苏联的战略武器大致与美国相当,常规武器已超出美国与西欧的总和,苏联加紧在非洲之角、红海口、加勒比、中东、印支等地区进行扩张,在中苏、中蒙边境陈兵百万,对中国构成直接威胁。苏联要加紧实施其全球战略。美国为了保护既得利益,对苏联的扩张进行抵制。针对这种变化,邓小平提出集中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战略思想。他指出,所谓反霸就是侧重反一霸,联合两霸中的一霸,即联美反苏,美国起码是间接同盟军。邓小平在1977年底至1978年的时间里会见来访的外宾时,反复谈到苏联在加紧全球战略步署,战争的危险在增长;但战争可以设法推迟,办法有三条:一是自己要有准备,二是破坏苏联的全球战略部署,三是不搞政治上、军事上、经济上的绥靖主义。①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中国制定了发展国际反霸统一战线战略,即:团结和依靠第三世界,联合第二世界和美国,集中反对苏联霸权主义。其目的在于推迟世界大战的爆发,争取尽可能长的时间的世界和平,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日本属于第二世界,是同西欧、美国一样需要联合的力量,是间接的同

  ①参见《邓小平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的谈话》,1978年1月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的谈话》,1978年1月4日以邓小平会见美国参议员杰克逊的谈话》,1978年2月16日;《邓小平会见西德议员齐默尔曼的谈话》,1978年3月12日;《邓小平会见挪威外交大臣弗吕登他的谈话》,1978年3月15日。

  盟军。中日缔结的核心内容为“反霸”,是将日本纳入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形成中、美、日、欧联合抗苏战略格局的重要一环。1978年7月,邓小平告诉访华的美国客人:“目前的国际局势比几月前不同。埃塞俄比亚问题、扎伊尔问题、南也门问题、阿富汗问题、越南问题,不仅摆在中国面前,也摆在美国、欧洲、日本、亚洲、拉美和世界人民面前。”邓小平指出,“中美关系正常化是认真对付‘北极熊’的一个重要步骤,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也是一个重要步骤。”②

  苏联对中日缔约十分敏感,千方百计地干扰中日缔约谈判的进行。苏联一方面,攻击中国搞“霸权主义”,指责中国“要把日本拉进反苏同盟”;另一方面,对日本进行“高压外交”,在政治、经济、军事等等方面对日本施加压力,企图阻止日本与中国缔约。

  苏联对日采取的手段,一是在政治上进行恫吓,称如果日本同中国缔约,将采取“相应措施”,“不能袖手旁观”,“将不得不改变对日政策”等。二是加紧对日本的军事威胁,在日本周围增强陆海空军实力,加速扩建军事基地,频频进行军事活动。三是通过实施二百海里渔业区、废除日苏渔业条约等手段,打击日本北洋渔业。四是撕毁1973年勃列日涅夫与田中达成的“两国悬案中包括北方四岛问题”的口头协议,称“领土问题已经解决”,反说日本要求归还北方四岛是“复仇主义”。乘实施二百海里渔业区之机,企图强迫日本接受北方四岛为苏联的领海基线。五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攻击日本“加紧复活军国主义”,成为“中国反苏战略的一角”等等。

  苏联的态度,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中日缔约是遏制霸权主义扩张的有力武器。其次,邓小平考虑中日缔约是为了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千秋大业。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近两千年的友好交往的历史。但是,从1894年到1945年的51年间,日本军国主义者屡次发动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惨痛的灾难,也使日本人民深受其害,传统的联系和友谊遭到严重破坏,在两国关系史上留下了不幸的一页。

  新中国成立后,当时的日本政府违背人民意愿,追随美国,承认台湾当局,敌视中国,使中日之间无法进行正常交往,两国关系处于极不正常的状态。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仍然富于远见地主张,要把极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和广大的日本人民严格区分开来。毛泽东和周恩来还制定了“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对日方针,即从增加两国人民交往,增进民间团体协商和开展民间经济、文化交流开始,来打开中日关系,恢复和发展两国人民的传统友好关系,进而推动日本政府改变政策。由于中国坚持以这一正确的方针为指导,不懈地为发展中日关系而努力,因而,尽管两国还没有恢复正常关系,而且按照国际法还存在着战争状态,但这些没有阻挡住两国人民的友好活动和签订民间协议。民间外交促进了两国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和感情联系,尤其在日本涌现了一批致力于重建中日关系的人士,形成了一支包括各阶层人士的极其广泛的对华友好力量。

  在大力开展民间外交的同时,中国还注意与日本官方的联系,及时做争取工作。一方面,积极促进日本官方对华友好力量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日本政府的错误对华政策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反对恶化中日关系的②《邓小平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的谈话》,1978年7月9日。

  逆流。到了60年代,两国关系由民间发展到“半官半民”的性质。“廖承志——高碕达之助贸易”①的开始,双方互设贸易办事处,使两国间有了半官半民的联系渠道。进入70年代,随着整个国际局势的变化,特别是中美接近给日本造成很大冲击,日本各界要求恢复中日邦交的运动更加高涨,成了不可阻挡的潮流。周恩来抓住时机,积极推动愿为中日复交而努力的田中首相访华。1972年9月29日,两国领导人经过谈判签署了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宣告两国结束不正常状态。

  可以说,中日两国人民间的传统友谊构成了推动中日关系前进的巨大的内在动力,其中中国的民间外交策略发挥了重要的、历史性的作用。而中日邦交的恢复又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并增加了官方渠道,形成了官民并举的局面。

  中日邦交恢复后,中日两国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如何把两国关系进一步推向前进,如何巩固和发展业已建立起来的和平友好关系。一个非常现实而具体的任务,便是尽快缔结两国和平友好条约。

  中日联合声明无疑是一个创举。在媾和条约一时难以签订的情况下,采用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的方式结束两国间的战争状态,恢复邦交,这是史无前例的。就日本方面而言,这样做可以绕过国会,无须经其批准,这就减少了障碍,不延误有利时机。

  但是,联合声明毕竟是两国政府间的政治性声明,要使两国关系的基础得以进一步巩固,必须在联合声明的基础上再迈进一步,为两国关系奠定法律方面的基础,提供法律保障。这就要求必须尽快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从国际法的角度讲,交战国之间战争状态的结束,应该是以缔结和约为标志。此外,从邦交恢复后两国关系发展的实践来看,中日缔约也是非常必要的。

  更为重要的是,为了两国世世代代友好相处,必须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72年中日两国领导人谈到发表联合声明时,在要不要在声明中写上“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谈判”一条的问题上,日方曾觉得“既然有了联合声明,就可以不再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了”。对此,周恩来在举行第二轮首脑会谈时指出:“田中先生,这不单是为了你我友好下去,而是为了中日两国子子孙孙友好下去。”①因为条约将规定保证两国和平友好相处下去的各项原则。

  1978年6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广播协会访华代表团时,就有关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问题告诉客人:“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是众所周知的。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已有一千多年,两国不友好的历史仅仅有半个多世纪,而且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们都要向前看。”他还说:“中日两国人民休戚相关,我们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前景是良好的”,“祝愿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②这说明。中国对于中日缔约的着眼点不仅在于当前,而主要在于未来;不仅为着两国现在的人民友好相处,更是为着两国的子孙后代友好下去。相对而言,月本某些政治家出于上时的某种考虑,或者碍于某种外来压力,在中日缔约问题上表示出瞻前顾后、踌躇再三的特点。

  ①又称“备忘录贸易”或“L·T贸易”。1962年11月9日,廖承志与高碕达之助根据1962年9月周恩来和松村谦三关于扩大日中贸易的会谈的宗旨,签订了关于中日贸易的《备忘录》。①[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52页。

  ②张暄编著,《当代中日关系四十年》,时事出版社1993年版,第384页。

  再次,邓小平考虑中日缔约是为中国的既定国策服务。除了前已提到的为国内建设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之外,还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方面的考虑。

  粉碎“四人帮”之后,特别是邓小平恢复工作后,中共中央重申“全党要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成了中国的既定国策。当时的状况是,由于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国的经济建设进程遭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科学技术水平与世界科技水平之间的差距更大了。在这样的基础上搞现代化建设无疑是非常困难的,然而也是非常必需的。中国领导人既对存在的困难十分清楚,也对实现“四化”充满信心。邓小平在1978年5月会见来访的外宾时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清醒地看到这是一件艰巨的事情,但是是能够做到的。首先是我们有全党的团结,全国人民的团结。我们的人民是勤劳的人民,有着艰苦奋斗的传统。其次是我们已经建立了相当的物质基础。还有就是我们制定了明确的方针,要利用世界上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我们要把世界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①

  这就是说,利用世界上先进技术和先进成果,是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进行国内建设的一个明确的方针。同样,它也是中国开展国际交往的一个明确的目标。

  70年代中期日本已是世界经济大国,也是科技较为发达的国家,日本向中国提供“四化”建设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是可能的。从另一方面说,日本资源贫乏,国内市场小,而中国则有着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日本向中国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双方开展经贸往来,对两国都是必要的、有益的。1974年,两国政府正式缔结了两国问第一个官方贸易协定,双方相互提供最惠贸易国待遇,并设立“贸易混合委员会”,作为发展两国贸易关系的促进机构。自此,中日之间的贸易往来从过去的民间和半官半民,发展到官民并举的新阶段。

  但是,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到1978年,双方的贸易总额也只有48亿多美元;②两国之间没有资金合作关系;技术贸易虽然起步较早(始于1963年中国进口日本维尼龙成套设备),也为中国的技术进步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贸易额较小,而且存在着日方在转让技术上比较保守、转让技术软件少硬件多、技术先进性不强等问题。

  中日经贸往来之所以没有充分展开,固然有两国各自国内的原因以及国际上的影响,但就两国关系的角度而言,两国之间没有一个正式的政治总结,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经贸关系的发展,要求必须由两国良好的政治关系作保障;稳固的政治关系则会为两国经贸往来开辟广阔的前景。

  因此,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进一步发展两国经贸关系的前提;换句话说,中日缔约将会促进两国经济关系的发展,为中国从日本吸取支持“四化”建设所需的资金和技术创造必要的条件。邓小平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上说,中日缔约“为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

  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11页。②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年版,第370页。

  等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①还说,“中国现在在经济和科学技术方面还是一个落后的国家,我们的工业化水平还很低,我们的任务是艰巨的”,“我们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同时也要学习国外一切先进经验。我们愿意向伟大的日本人民学习”。②“我们向日本学习的地方很多,也会借助于日本的科学技术甚至于资金。我们之间已经签订了一个长期贸易协议,但只有这一个还不够,那是两百亿美元,还要再加一倍至两倍”。①

  这说明,中日缔约,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寻求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也是邓小平的一个战略思考。联系到正是在中日缔约的1978年,中国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就更能体会到这一思考的意义。

  不仅如此,中日缔约,从而促进中日经贸等关系进一步发展,还将对别的发达国家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关系产生影响,促进这些国家与中国的经贸往来,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开辟更为广阔的资金、技术来源。一些欧洲国家的人士曾问邓小平:“你们和日本搞得这么多,是不是我们就没有事干了?”邓小平告诉他们,“不要担心”,需要他们同日本“竞赛一下”。②

  二、邓小平与中日缔约谈判

  邓小平不仅对中日缔约作出了战略思考,制定了正确的对日方针和原则,而且身体力行,克服重重障碍,为中日缔约谈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抓住有利时机,促使日本恢复与中国进行缔约谈判中日缔约正式谈判始于1975年4月,在此之前,两国曾就缔约进行过历时5个多月的5次预备性谈判。到1975年9月,日本外相宫泽喜一①向中国外长乔冠华提出所谓“宫泽四原则”,条约谈判随之中断。两年又10个月后,双方于1978年7月重开谈判。可以说,整个缔约谈判过程是一波三折。

  中日缔约谈判之所以“山重水复”,历时冗长,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在“反霸条款”问题上意见不一,一时又难以取得共识。中方坚持必须把中日联合声明的第七条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写入条约;日方先是反对中方的主张,继而又坚持如果条约中包含反霸条款,则必须再加上一个“第三国条款”,即:“本条约不是针对某个第三国的”,或者“本条约不是针对任何第三国的”。

  照理说,既然两国在1972年的联合声明中写明了反霸条款,将其搬入条约对日方来说应该是不存在什么困难的。然而,为什么日本在1972年同意在联合声明中写上反霸条款,而不同意将反霸条款原封不动地写进条约呢?原因就在于苏联从中作梗,对日本施加压力,干扰中日缔约谈判。日本政府慑于苏联的威胁,谈“反霸”色变,怕开罪于苏,因而迟迟不同意中方的主张,或者对反霸条款作出附加,千方百计地抽掉反霸条款的灵魂,淡化其“反苏”色彩。

  ①②参见《中日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42页。①②参见《中日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45页。①1991车11月任日本首相。

  1974年,毛泽东提出了“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邓小平在1974年联大特别会议上全面阐发了“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并说明了中国的对外政策。1975年,“反对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的反霸战略的目标,在60年代末为“反对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1972年尼克松访华后,反霸的重点逐步转向苏联,“反对两霸、侧重反对苏霸”;70年代中期以后,反霸的目标变为“集中反对苏霸”。日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反霸”成了“反对苏联外交政策”的同义语。日本奉行“对中苏等距离”的外交方针,极力避免卷入中苏冲突,尽管苏联对日本也构成了政治、军事等现实威胁,但日本政府坚持“不与苏联公开为敌”的政策。

  日本之所以患有如此严重的“恐苏病”,其主要依据是:(1)在军事上,日本必须推行“不敌视任何国家”的“和平战略”。日本认为,苏联是超级军事大国,凭借它在远东和太平洋的军事力量,形成对日本的战略包围态势,并严重威胁日本“生死攸关的海上通道”。日本是“战略上极其脆弱”的国家,为了“生存和繁荣”,必须争取同苏联维持“和平共处”的局面。如果日本完全“卷入”中国的对苏战略,必将给日本的安全“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2)在经济上,需要“从四面八方搞资源”,“和东西南北做买卖”。西伯利亚的资源和苏联东欧的市场对日本有不小的吸引力。在北冰洋渔业问题上,日本也有求于苏。因此,为了捞取经济实惠,日本也不愿把日苏关系搞僵。(3)在外交上,必须坚持日美合作,“同中苏都友好”的“自主路线”。日本认为,它多年来就是凭借其经济实力和“多边均衡外交”,得以迅速提高国际地位,同苏联保持关系本身就是一种谈判的实力。如果对苏外交不留回旋余地,不仅归还北方四岛无望,而且会给以后的日本外交留下“祸根”。同时,随着经济力量的壮大,日本政府越来越强调其所谓“自主性”。在同中、苏甚至美打交道时,极力避免给人以“完全屈服”或被别国“牵着鼻子走”的印象。(4)在内政上,防止由于对中苏外交的分歧引起政局混乱,防止自民党因此而分裂,导致一党执政的丧失。

  因此,在中日缔约问题上,日本总是说“要搞,要搞”,但总是迈“踌躇步”,总怕进入“美、中、日对苏的联合战线”。

  那么,到了1978年,日本缘何同意与中国恢复缔约谈判,进而在1978年8月完成了缔约呢?

  总的说来,是由于国际局势的变化及两国国内形势的发展,形成了有利于恢复缔约谈判的时机。具体地说,有以下几方的原因:

  其一,美国对中日缔约态度变化及中美接近对日本的影响。

  面对苏联咄咄逼人的攻势和美国实力的继续衰落,美国出于其全球战略的考虑,需要借助中国的力量遏制苏联。因此,形成良好、稳定的美中、日中关系以维护亚洲的稳定,抵御苏联对亚洲的渗透,便成了美国亚洲战略的重要内容。1978年5月美日两国首脑会谈时,美国强调,维持日中、美中的友好关系是稳定亚洲的前提。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美国对中日缔约的态度变化很大。在以往的日美会谈中,美国只是说“没有异议”,而在1978年5月的会谈中,卡特对福田说,对日中友好关系的进展感到高兴,“预祝日中

  缔约成功”。①美国务卿万斯更是公开表示“赞赏和强力支持”。日本外相园田直在美日会谈后告诉记者,这次会谈的特点就是美国强力支持日中条约的进展。毫无疑问,美国的态度对于处于犹豫状态的日本政府是一个有力的促动。

  到1978年,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脚步正悄然而迅速地迈进。中国出于反对苏联霸权主义的战略考虑,努力促成中、美、日、欧联合对抗苏联扩张的战略格局,中美关系正常化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共同的威胁面前,中美由于相互需要走得更近了。1978年5月23日,美国总统助理布热津斯基结束对中国的访问后,取道日本与福田会谈,介绍了中国对缔约持向前看的态度,并强调中美关系的重要性。他说:“美中关系和友谊以及关系正常化是有益于世界和平的”,“从我们的观点看,一个强大而安全的中国是有益于世界和平的,我们认为,一个强有力并参与全球事务的美国也是符合中国的利益的。”①给日本以中美关系已经取得进展的印象。日本政府估计,美国将在卡特任期内设法解决美中关系正常化问题。日本政府担心会再来一次“卡特冲击”,因而决心中日缔约要走在中美关系正常化前面。

  其二,日本各界要求尽早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呼声逐步高涨,对日本政府形成了压力,反对势力分化。

  自从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以后,日本人民就要求尽快缔结两国和平友好条约,一贯致力于中日友好事业的一些民间组织和人士,一再举行集会,通过决议,向政府提出呼吁书,递交数万人签名的签名簿等,力促政府在缔约问题上向前迈步。

  在执政的自民党内,围绕中日缔约问题,形成了“促进派”和“慎重派”两大势力,两派之间的争执日趋激烈,总的发展趋势是“促进派”逐步占取优势。1977年10月,以田中、大平和保利茂为后盾的“促进派”,通过“日中友好议员联盟”、“亚非问题研究会”以及“促进缔结日中条约协议会”等组织,集中力量,扩大影响,分化瓦解右派势力,迫使福田在缔约问题上向前走。他们还与绝大多数在野党保持某种程度的联合,形成对福田内阁的“内外夹攻”之势。这股力量对福田来说,既是一种公开的压力,又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另一方面,以右派为骨干的“慎重派”则逐步分化。面对朝野要求尽快缔约的呼声渐高的形势,极右派也不得不改变以往的腔调,称不是反对缔约,而是希望慎重。“慎重派”中的多数人,尤其是福田派的成员虽然态度谨慎,但与极右派不同,有的认为,为了支持福田政权,缔约也是不得已的,有的表示,只要福田作出决断就坚决支持。

  日本财界的态度对于靠财界提供政党政治资金的政界的影响之大是不言而喻的。以往,财界巨头中多数人对中日缔约都采取回避或消极态度。随着两国经济贸易往来日渐活跃,到1977年,情况出现了变化。绝大多数财界巨头都明确主张尽早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经团联”①副会长、钢铁巨头稻山嘉宽说,“在经济界人士中,几乎没有人反对缔结日中条约。”②另一位负责向政党提供资金的副会长花村仁八郎表示,把反霸条款原封不动地写入正

  ①[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164页。

  ①吴学文:《日本外文轨迹》,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26页。①即“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②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23页。

  文也不应成为问题。“经团联”会长土光敏夫和日本商工会议所会长永野重雄,以往对中日条约不肯明确表态,但到1977年却在给福田《要求早日缔约呼吁书》上签了名,土光敏夫对新闻界说,“日中关系应该友好地发展下去,应该尽快地缔结友好的正常的政府间条约,对此我们也抱有热忱。”①对政府影响较大的三菱财团在1977年11月底访华时,也表示要为缔约作出贡献。

  日本财界态度转变的原因在于其逐步认识到,发展与中国的经济关系依赖于政治关系的稳定。1978年2月中日长期贸易协议签订后,在日本引起巨大反响。财界认为,中日经济上正常化的体制己完全齐备,下一步只差给它加上“灵魂”——签订条约了。

  其三,日本“恐苏病”减轻。

  苏联的“高压外交”曾“有效”地干扰了中日缔约谈判的进程,但是,苏联一味地施压却又从反面教育了日本,使日本各界对苏态度普遍发生了变化,不甘心屈服于苏联的压力,要求加强自主的倾向明显增长。到1978年,日本国内在议论中日条约问题时,反对苏联干涉的言论显著增多。多数人不再渲染中日缔约会恶化日苏关系,而是强调不能因怕苏联反对就不再搞中日条约。《每日新闻》和《东京新闻》指出,日中条约是日中之间的问题,无须征得苏联的同意,不管苏联施加何种压力,也应决心在日中问题上明确开展自主外交。《日本经济新闻》和《读卖新闻》,不仅反对在中日条约问题上“被苏联牵着鼻子走”,而且明确提出要苏联也接受反霸条款。一些日本学者指出,日本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由于苏联的压力,外交选择权受到制约,不就意味着缓慢地芬兰化吗!甚至连右派代表人物椎名悦三郎也表示,日中缔约是五年前的诺言,如果一味忧虑苏联的反应,就有损于日本外交上的独立性。

  在这种形势下,日本政府在外交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对苏联较过去硬了一些,日本政府曾打算在日苏关系走上正轨后再处理中日条约问题,但是日苏关系总也不能走上“正轨”。日本政府总结教训,采取“日中是日中,日苏是日苏”的方针。在1977年11月内阁改组时,对中日缔约态度比较积极的园田直被任命力外相。日本外务省、防卫厅、日本驻苏使馆等也纷纷发表意见,强调日本应着手处理中日条约悬案,认为只要说明反霸条款不是针对第三国的,即使日苏关系一时冷却也是不得已;并宣传日苏关系恶化对苏联更为不利,因此不必过分担心苏联“报复”。

  其四,福田为了蝉联自民党总裁之职,需要在外交上有所作为,捞取政治资本。

  到1978年,福田无意履行他与大平正芳在1976年达成的“执政两年后让位于大平”的协议,为蝉联党魁,继续执政两年,在1977年底就对党政人事安排作了较大调整,加强自己在内阁和自民党内的地位。但福田执政后建树不多,手里没有蝉联总裁稳操胜券的王牌。

  为了战胜欲取而代之的大平正芳①,福田打算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解散众议院举行大选,以大选的胜利逼迫大平妥协;二是在外交上搞点名堂,若能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可算是日本外交上一大成就,便可为再次当选增加资本。福田上台后,在中日缔约问题上迟迟不下决断,踌躇不前,处境

  ①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23页。①时任自民党干事长,1978年12月1日当选自民党总裁,12月7日出任日本首相。

  被动。1978年4月,日本驻华大使佐藤正二回东京述职时曾对福田说,这次谈判是最后机会,失去这个机会,就不可能由福田来缔约了。促使福田早下决心,恢复谈判,利用谈判缓和各方压力,改善自己的形象。谈成是其可以利用的资本,谈不成就把责任推到中国方面,并说是从维护日本的国家利益考虑才不得不把条约搁置起来,另一方面,外务省为了对付国内反对派和苏联的反对,还为中日缔约准备了如下解释:(1)日中缔约会得到东盟国家的赞成,对日本发展同东盟国家的关系有利;(2)外务省经过查找各种文件,发现1975年联大也通过一个有反对霸权主义字样的正式文件,把反霸写进国际文件是有先例的;(3)条约中写进反霸条款,对究竟什么是霸权,中国可以有中国的判断,日本可以有日本的判断,在这一点上,日本不会受中国的约束。

  其五,两国政局的变化为中日缔约谈判也创造了良好的契机。中国一直是中日缔约的积极推动者,即便是在“左”倾思潮仍风行的“文革”后期,中国政府也始终如一地努力争取中日早日完成缔约。因此,就中国方面而言,不存在阻碍中日缔约的因素。

  无可讳言的是,中国国内形势的变化影响到了日本方面处理对华关系时的思考。这种影响又有两种性质的,一种是消极的,另一种是积极的。客观地说,消极影响非常有限,持续时间也很短;而积极影响则比较大。1976年初周恩来逝世,紧接着邓小平被错误地解职,日本认为“中国形势动荡”。①当年9月,中国最高领导人毛泽东逝世,日本非常关注中国将“由谁来掌权”,“务实派能不能东山再起”②等问题。恰在同一年,日本政局也出现了动荡,自民党内要三木武夫首相下台的人占了多数,围绕谁继任首相之职,党内派别斗争愈演愈烈。到10月底,福田和大平请福田派的园田直、大平派的铃木善幸、自民党元老保利茂到场,签署了《大福两年轮流执政密约》,规定由福田先担任首相两年,尔后把首相职务让给大平①。这才结束纷争,福田纠夫当选新总裁,在12月组成福田内阁。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邓小平恢复工作后,日本认为,中国的“务实派”占了上风。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大召开,日本认为,中国“建立了第二代领导体制,做好了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准备”,②认为十一大选出的领导班子“是一个向着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这一既定目标前进的、高效率的领导体制”,“在军内受到绝对信任的叶副主席、万能的实力人物邓副主席参加的支撑华体制的新领导阵容,将是一个非常有力的稳定的领导班子”,认为“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特点,就是起用党政军中大批老干部”。③中国政局的稳定,促使日本做出考虑。日本认为,“对日本来说,出现了一种局面,即:必须加快同中国方面进行谈判,争取早日缔结成为悬案的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以便把(日中)经济交流纳入稳定、平衡和扩大的轨道,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建立和平与稳定的环境”,“日中关系已经到了①②[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122、123页。①[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126页。②《日本经济新闯》1977年8月23日社论。③日本共同社1977年8月21日电。

  不允许再放置不管的阶段了”。④日本外务省表示“要更加密切注意缔结悬而未决的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的时机”。⑤..

  善于抓住机遇对一个人的发展来说是重要的;抓住机遇,对于两个国家发展关系同样是重要的;抓住机遇,对于两国在某个问题上陷入僵局时打开僵局尤为重要。

  对于国际形势和两国国内形势发展为中日缔约带来的机遇,邓小平是看得非常清楚的。他力促日本抓住有利时机,尽早与中国缔约。在他恢复工作后不久,他就告诉来访的日中友好议员联盟访华团:“福田首相表示要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我们对他寄于希望。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如果就缔结条约这个问题来说,一秒钟就可以解决。”①意思很清楚,机会难得,要福田早下决断。

  1978年3月,日本公明党第六次访华团团长矢野绚,带着福田的“口信”访问中国。矢野向邓小平转达了福田决心早日缔结条约的立场,要求中方给予理解。邓小平表达了中方的立场,并且表示“希望福田首相做出决断,欢迎园田外相访华”。②..

  矢野回国后,将邓小平所表示的中方意见向福田作了汇报。一周后,福田终于下决心重开日中条约谈判,并开始协调自民党内意见。5月31日,日本驻华大使奉命会见中国韩念龙副外长,提出重开谈判缔结条约的问题。1978年7月21日,时隔2年10个月后,中日缔约谈判终于恢复。

  2.针对缔约谈判中双方主要争论的问题发表见解,做日方的工作。如前所述,中日缔约谈判之所以历时数年,主要原因是双方在反霸条款问题上的立场相去甚远,又一时难以协调。

  1974年11月,赴日代表中国政府在中日海运协定上签字的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就中日缔约与日本外务次官东乡文彦进行第一次预备性会谈。韩念龙表示,条约的基本内容必须包含反霸条款。东乡则表示,反霸问题不属于本条约的范围。1975年1月,中国驻日大使陈楚与东乡文彦就缔约进行第二次政府问预备性会谈时,日方又借口“霸权”一词生辟,在过去很少作为条约术语使用,反对把反霸条款写进条约。

  其实,日本反对把反霸条款写入条约,真正的原因在于日本由于受到苏联的压力,怕得罪苏联。1975年1月16日,就在中日第二次预备性会谈的同一天,在苏联的要求下,日本外相宫泽喜一与苏联外长葛罗米柯也在莫斯科就缔结苏日和平友好条约开始举行谈判,这显然是为了牵制中日缔约谈判。2月3日,苏驻日大使特罗扬诺夫斯基会见自民党副总裁椎名悦三郎,对中日缔约谈判表示担心,说“日本正要缔结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不会给苏联带来好影响”,要求停止条约谈判。①2月4日莫斯科广播则说,日中条约的谈判是在反苏的空气中进行的。2月14日,特罗扬诺夫斯基拜会三木首相,递交了勃列日涅夫的亲笔信。该信提出“一面进行日苏和平友好条约的谈判,

  ④《日本经济新闻》1977年8月23日社论。①《邓小平会见日中友好议员联盟访华团的谈话》,1977年9月10日。②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1945—199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6页。①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1945—199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0页。

  一面进行缔结睦邻合作条约。”②6月17日,苏联政府向日本政府提交声明,反对在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中写上“反霸条款”③这样,在随后举行的第三、第四、第五次预备性会谈以及陈楚与东乡文彦进行的正式会谈中,中日各持己见,谈判没有任何进展。

  三木试图说服中国作出让步,不在条约中写上反霸条款。他指示日本驻华大使小川平四郎向中国领导人转达他的几点意见,主要是希望中方理解日本的立场,做出让步。小川会见乔冠华外长,请乔冠华“向周恩来总理转告三木首相对缔结条约的热情”。周恩来于1975年6月在医院会见访华的日中友好议员联盟会长藤山爱一郎时,就三木的想法作了中方的回答。藤山一回国,三木就把他请到首相官邸,打听中方的想法。但中国的立场一如既往,而且藤山也表示“反霸条款应写入条约”。

  由于中方原则立场的坚定性,三木在反霸条款问题上的态度有所变化,认为反对霸权“同主张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和平共处五原则,以及主张解决纠纷不得使用武力的联合国宪章一样,是全世界普遍适用的原则。”

  但同时又认为,“这是一项全世界普遍适用的原则,不言而喻不是针对某个第三国的。”①1975年9月,日本外相宫泽喜一在与同在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的中国外长乔冠华会谈时,提出了所谓“宫泽四原则”,即:(1)不仅要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而且要在世界各地反对霸权;(2)反对霸权不是针对某个第三国的;(3)反对霸权并不意味着日中采取联合行动;(4)不得与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发生矛盾。②据此,日方于1975年11月提出一个条约修正草案,这个草案虽把不谋求和反对霸权写进了条约,但又强调“条约任何规定都不得解释为针对任何第三国”等。

  很显然,如果根据日方的主张来缔约,反霸条款便成了几句空话。签订这样一个抽去了反霸条款实质内容的条约,是从中日联合声明倒退。在这样一个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上,中方当然不能让步,苟同于日方。至此,中日缔约谈判停了下来。

  从此,中日在缔约问题上的争执便集中在了“第三国条款”问题上。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两国国内形势的发展以及日本“恐苏病”的减轻,出现了有利于中日缔约的时机。而能否抓住时机,了结中日关系上这一悬案,关键就在于如何处置中日双方所见悬殊的“反霸条款”、“第三国条款”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促使日方在原来的立场上向前迈步,邓小平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1)劝告日本领导人,要站在全球的高度看待反霸条款和考虑中日缔约。邓小平在会见访华的日本客人时说:“在谈判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中日双方都要从全球战略和政治观点出发。我相信日本人民和日本大多数政治家懂得这一点。”①他反复告诫外国政治家,苏联的战略重点在欧洲,在中

  ②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20页。③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1945—199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8页。

  ①[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110、111页。

  ②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1945—199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94页。①张暄编著,《当代中日关系四十年》,第384页。

  苏边界地区,苏联只有一百万,挑起一些冲突有可能,要发动对中国的侵略战争是不可能的。“苏联要进攻中国,一百万人算什么,它没有五百万,六百万,来不了,即使来了,占领了北京(这也不容易),占领东北某些地方,甚至更多地方,也只是战争的开始。”②“我们中国自己是放心的,因为我们有明确的战略方向。”③他还指出,欧洲和日本几乎所有战略物资都依靠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国家,各方面的基本点是保护通道。苏联向欧洲国家施加越来越大的军事和政治压力,更重要的是它想从侧翼,从南面包围欧洲。它企图在中东取得战略资源,建立或扩大军事基地,它想控制埃塞俄比亚、南也门、控制海上要道。如果苏联的战略部署得以实现,西方的石油供应将面临很大的威胁,对日本、美国也是一个很大的威胁。就亚大地区而言,苏联加紧控制金兰湾、观港和西哈努克港,进一步卡住太平洋,马六甲海峡紧急时很容易中断。如若苏联在阿富汗得手,就可以从陆上南下,配合控制整个中东地区,包抄欧洲。邓小平说,“有人讲,苏联的这些行动是为了包围中国。中国不怕包围,中国革命的历史表明,中国是从包围中冲出来的。苏联在越南大搞军事基地,当然包括针对中国,但仅是针对中国吗?金兰湾高中国很远,切断海上交通,对中国威胁不大,对日本、东南亚和其他亚洲国家的威胁更大,美国第七舰队也不舒服。这不是针对中国的问题,也不是亚洲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问题。”①“过去我们总是说,苏联在东方摆一百万军队,第一是对付美国的,其次是对付日本和中国。我们提出这个论据时,美国人、欧洲人、日本人还不大赞成。现在,至少相当多的人已经懂得了这点。”②“过去相当长的时期,我们说苏联战略重点在欧洲,欧洲人不大接受,认为中国人危言耸听。现在美国人、欧洲人大概都懂得这点了,他们认识到中国人讲的是真话。根据客观的实际作出的正确判断嘛。”

  因此,中日两国缔结包含反霸条款的条约,其意义远远超出两国关系的范围,中国考虑问题是从全球的观点、政治的观点出发的。如果中日都能从全球战略和政治的观点出发来考虑中日关系,那么就很容易在反霸问题上达成共识。相反,如果仅仅从自身眼前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就难免各唱各的调,谈不拢。

  邓小平高瞻远瞩的分析,令许多外国政治家赞赏,对于中日双方缔约谈判在反霸问题上形成共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处理“反霸条款”和“第三国条款”问题。如前所述,在中日缔约谈判中,日方先是反对将反霸条款写进条约,继而在中国的坚持下,虽然同意在条约中写上反霸条款,但又提出第三国条款问题,意在使反霸变得无内容,无对象。如何处理第三国条款问题,成了谈判能否取得进展的关键。

  对此,中国方面一方面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不退让,另一方面,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也做出了某种妥协,表现出了一定的灵活性。1978年5月,日本首相福田委托日本公明党访华团团长矢野绚转达日方

  ②③《邓小平会见美国参议员杰克逊的谈话》,1978年2月16日。①《邓小平会见美国会议员困的谈话》,1978年7月9日。②《邓小平会见泰中友好协会代表团的谈话》,1978年6月15日。

  对中日条约的立场,要求中方予以理解。邓小平向矢野明确表示:

  ①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遵照中日联合声明早日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发展两国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变化;②中国方面认为,中日两国的和平友好关系基础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中日两国都不谋求霸权,也反对其他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谋求霸权。一方面说反对霸权,另一方面又说不是针对谁的,反对霸权无对象不合逻辑。事实上的霸权主义不但威胁着中国,也威胁着日本;③中日两国都有自己的外交政策,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内政;④关于重开条约谈判问题,中国方面不存在任何障碍,任何时候都可以开始,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希望福田首相做出决断,欢迎园田直外相访华。①这就告诉日本,反霸不能没有对象,这一点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但是,

  毫无疑问,坚持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是干涉内政,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对外政策,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如同其对内政策一样,都属于内政,别国不应干涉。中国不会干涉日本的对外政策,日本也不能干涉中国的对外政策。也就是说,各自在处理与别的国家的关系时是自主的。

  矢野回国转达中方的立场后,日方对邓小平“中日两国都有自己的外交政策,双方互不干涉内政”的说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方已经考虑了日本的立场,就等着首相下决心了”①这就为中日双方在处理第三国条款问题上达成不损害反霸条款精神实质的妥协,奠定了某种思想上和方法论方面的基础;并对日本政府早下决断,恢复缔约谈判,起到了推动作用。

  针对日方害怕反霸“矛头所指”的问题,邓小平在会见为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而访华的日本外相园田直时说:“条约的中心内容实际上就是反霸。反霸不针对第三国,但谁搞霸权就反对谁。苏联反对这一条,正是暴露了他自己。”②他还说:“在当今国际形势下,我们需要日本的帮助,日本也需要中国的某些帮助。”③也就是说,霸权主义确实存在并威胁着中日两国,两国都面临着反对霸权主义威胁的共同任务,这是目前最大的政治问题。中国副总理耿飚在会见日本社会民主联合访华团时告诉客人“反霸权,我们也没有说指的是谁。约束就是约束我们两家自己。一条,要求我们中国自己不搞霸权主义,使日本朋友和日本人民放心。还有一条,坦率地说,我们也不希望日本再一次到我们中国大陆上来称霸。主要就是约束我们两家自己的一句话。如果里边也包含别的国家,就是说,如果别的国家到我们这个地方来称霸,我们两国都反对,这对我们两国都有好处。”①中国对反霸条款的解释是人情人理的。反对霸权首先是约束中日两家,谁也不能称霸,两国世世代代友好下去;如果两国都面临霸权主义的威胁,自然要共同反对霸权主义。苏联之所以在反霸条款问题上“对号入座”,反对霸权条款,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它起草的苏日睦邻合作条约对日本条件苛刻,中日条约签订了,它那个条约就不好拿出来了;二是苏联占着日本北方四岛,不好交待。

  ①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1945—199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6页。①参见[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150页。

  ②③《邓小平会见日本外相园田直的谈话》,1978年8月12日。①《耿飚会见日本社会民主联合访华团的谈话》,1978年4月15日。

  中国在反霸问题上立场坚定,但也充分考虑到了日本的处境,并在条约文字上照顾到了这一点。邓小平对园田直说:“两国的处境不同,立场就不同,中国对苏联讲的话,日本就不能讲。”②这一点,充分显示了中国一贯替朋友考虑,顾大局的宽广胸怀,也显示出中国领导人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外交艺术。

  正由于如此,中日双方终于在第三国条款上达成妥协,最后在条约中将其表述为:“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3.对中日关系中存在的其它问题,主张求同存异,排除影响缔约的各种障碍除了上述“反霸条款”、“第三国条款”问题之外,中日关系中存在的另两个问题如若处置不当,也将影响到条约的签订。

  一是领土争端问题,即钓鱼岛问题及东海大陆架问题。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面积为6.3平方公里,根本不属于琉球,即现在的冲绳。16世纪中叶,明朝嘉靖年间的文献中就有关于该岛的记载,当时中国皇帝派往琉球的册封使的航行路线也是以钓鱼岛为航标的。钓鱼岛在明朝就已经在中国海防区域内。清朝光绪十九年(1893年),由于该岛能采集到名贵中药,慈禧太后发布诏书,将该岛赐与盛宣怀。①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在日本政府强迫下于1895年4月签订了《日中下关条约》,即《马关条约》,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其后,日本将该岛改称为“尖阁列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将其非法侵占50年的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将钓鱼岛私自交给美国。1972年美国将冲绳交还日本,该区域又为日本控制。1971年5月,中国《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坚决反对把钓鱼岛纳入冲绳区域内归还给日本。同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再一次指出: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日本坚持其对钓鱼岛拥有主权,称该岛原为无人岛,是日本人发现并命名的;在历史上该岛既不属于琉球王国,也不属于台湾,而是“无主岛”,根据国际法中的“先占原则”,日本最早管辖该岛,理应属于日本,等等。中日双方争执不下,中方以历史为据,坚持固有领土;日方以“先占”为由,主张拥有主权。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谈判及发表联合声明,双方均未触及钓鱼岛问题。

  1974年1月,日本政府和韩国政府背着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划定了所谓“共同开发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所谓日韩“共同开发区”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绝对不会同意。1977年6月,日本政府强使“日韩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在国会获得“自然批准”,中国政府就此向日本政府提出严重抗议。

  1978年4月,中国渔民在钓鱼岛海域捕鱼,遭到日本自卫队的拦截。当时正值中日两国准备恢复缔约谈判之际,日本的报纸、广播大造舆论,苏联也趁机从中挑拨,说这是中国有计划的行动。这便是所谓“钓鱼岛事件”。耿飚告诉来访的日本客人,这纯粹是一个偶然事件,渔民不是去占领钓鱼岛,是为了捕鱼,追赶鱼群,到岛屿附近去,也没有上岛上去。“至于钓鱼岛问题,是早已明确的,是我们的。你们说是你们的,双方有争议,何必现在去争,将来慢慢解决,现在挂起来。”①中国提醒日本,警惕有人利用这一偶然事件,借故拖延中日缔约谈判。日方接受了中方的解释。这样,日方鼓噪一时的“钓鱼岛事件”才算平息下来。

  ②《邓小平会见日本外相园田直的谈话》,1978年8月12日。①鲁义:《当前中日关系中的几个问题》.载于《现代日本经济》1995年第2~3期。

  但是,来华进行缔约谈判的日本外相园田直,在福田的训令下,在与邓小平会谈时,再次提出“尖阁列岛”问题,说如果他这个外相不提出这个问题,就“无颜见江东父老”。①..

  显然,如果领土争执问题处置不当,便可能影响到中日缔约。

  对此,邓小平提出搁置争议,求同存异。他在会见园田直时说:“中日之间不是没有任何问题,例如钓鱼岛问题,大陆架问题。这样的问题,现在不要牵进去,可以摆在一边,以后从容地讨论。”②还说:“我们之间共同点很多,可以求大同,存小异,我们要寻求更多的共同点,寻求更多的相互合作、帮助和配合的途径。”③这一处置办法得到了日方的赞同,可能会影响缔约的领土问题方面的障碍被克服了。

  二是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按照毛泽东“另起炉灶”的外交方针,为了废除国民党政府与苏联1945年签订的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权益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以适应中国革命胜利后国际关系的新形势和中苏关系的新变化,毛泽东、周恩来赴莫斯科,与苏联政府谈判缔结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这一条约的签订和生效,使中苏关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中国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以便放手进行国内建设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和平。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于1950年2月14日签订,4月11日生效,有效期为30年。如果在期满前一年缔约的任何一方不提出终止该条约,则条约将自动延期5年。这样,到1979年,中国作为缔约一方,必须对条约是否延期作出决定,1978年中日进行缔约谈判时,日方提出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届时是否废除”的问题。

  日本为何对中苏条约是否废除如此关注,并和中日缔约联系起来呢?原因在于,中苏条约的宗旨和主要目标是:加强中苏的“友好与合作,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义之再起及日本或其他用任何形式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国家之重新侵略。”①条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双方保证共同尽力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期制止日本或其他直接间接在侵略行为上与日本相勾结的任何国家之重新侵略与破坏和平。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略,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①..

  显然,中苏条约是50年代初期国际形势下的产物。在这之后,苏联和中国同日本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苏联早在1956年就同日本发表联合宣言,宣告结束战争状态,建立外交关系。中国与日本也在1972年9月实现了关系正常化。而且,从60年代起,苏联领导人粗暴地践踏了中苏条约的精神,导致两国关系的严重恶化。到了70年代,苏联又在中国的北部边境陈兵百万,加强军事压力,并支持越南反华。作为缔约一方的苏联不但不再是同中国一起共同捍卫两国的安全,而且对中国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就使得中苏条约名存实亡了。

  ①《耿飚会见日本社会民主联合访华团的谈话》,1978年4月15日。①参见[日]永野信利:《日中建交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200页。

  ②③《邓小平会见日本外相园田直的谈话》,1978年8月12日。①参见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2页。

  ①参见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2页。

  尽管是“实亡”,但到1978年中日两国重开缔约谈判时,中苏条约毕竟是“名”尚存,还有形式存在。因而,日方提出会不会废除中苏条约的问题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园田直访华前,日本自民党曾做出规定,必须弄清楚中方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方可确定签约与否。②于是,在与邓小平会谈时,园田直便提出了上述问题。邓小平告诉园田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已是“名存实亡”,“那个条约规定,提前一年通知就可以废除。明年4月就到期了,我们将采取适当办法宣布废除。”③

  得到中国领导人的态度,园田总算放心了。

  至此,中日缔约的所有障碍都被清除了。

  三、邓小平访日和中日缔约的意义与影响

  1978年8月8日至13日,日本外相园田直应邀访华,同中国政府举行缔约谈判,谈判取得圆满成功。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与中外历史上和约不同的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性质并不是战后处理的和约,而是规定和发展今后两国关系的条约。战后处理问题已在1972年两国邦交正常化时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得到解决。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由前言和五项条款组成。

  在前言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缔约双方充分肯定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确认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包括过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责任、中日战争状态和不正常状态的结束、中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和平共处五原则、反对霸权、台湾问题等。随着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实现,上述问题中有一些已经得到解决;和平共处五原则和反对霸权在条约中另有明文规定,因此,前言中所说的应予严格遵守的原则,主要是指台湾问题,即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

  条约的第二条即反霸条款是一个创举,是条约的中心内容,同时也是谈判中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中美上海公报、中日联合声明以及中国同第三世界一些国家的联合声明中,都有反对霸权的内容。但是,在国际条约中写进反对霸权,这是第一次。它首先是约束中日两国,承担不谋求霸权的义务;其次是“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中日联合声明的反霸条款规定“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根据日方的建议,条约中增加了“或其他任何地区”,其用意在于表明反霸是所谓“普遍原则”。其实,扩大反霸的地区范围并不影响反霸条款的精神实质,因为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苏联的霸权主义也确实不仅出现在亚大地区,在中东、非洲、拉美等世界各地都有表现;不仅苏联存在霸权主义,美国也有霸权主义表现。条约的第四条规定“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这是双方妥协的结果,体现了中方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做了不损害原则的让步。

  ②[日]永野信利:《日中建文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200页。

  如前已述,日方曾要求写为“本条约不是针对特定的第三国的”,日方的意思是反霸条款不是针对苏联的。经过双方反复磋商,做出了如上的妥协,既照顾了日本的处境和需要,对反霸原则也无损害。因为,两国各有自己的外交政策,并不因为缔结了条约而改变。

  条约的第一条是关于和平共处五原则;第三条是有关经济、文化交流问题;第五条是有效期限和废除条款。

  条约签订后的第四天,1978年8月16日,中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便批准了该条约。日本众参两院在条约签订后也立即进行了审议,本来条约应由众参两院的外务委员会审议,可是,外务委员会以外的议员也提出希望进行质询,原因是,因为这是历史性的条约,进行质询可以“留名”于议事录中。

  ①这样,审议的时间便延长了。到10月16日,众议院审议完毕,并立即送交参议院。参议院外务委员会当晚便开始审议。18日下午,条约在参议院也获得通过。20日,条约经日本内阁批准和天皇认证,完成了日本国内的全部批准手续。1978年10月22日至29日,邓小平应日本政府的邀请访问日本,参加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这是中国高级领导人战后第一次踏上日本的国土。邓小平是中日建交后访日的中国最高领导人。

  日本政府对访问十分重视,接待规格非常高,给予极高的礼遇,为了保证邓小平访问的顺利进行,日本政府决定采取超过1974年保卫美国总统福特访日时的戒严体制。访问期间,警视厅每天动员1,2万名警察,在日本国会、首相官邪和政府官厅一带戒备森严。邓小平到千叶县君律新日铁工厂参观乘坐气垫船时,天空有直升飞机护航,船后有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艇尾随。日本报刊说是一切“陆、海、空横越东京湾的警备大作战”。①日本各界对邓小平访日欢迎之热烈可谓空前。二百多家企业在邓小平访日前夕在东京五大报上大登“祝贺广告”,日中友好协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日中友好议员联盟等组成实行委员会,举行庆祝缔约和欢迎邓小平访日的集会。访问日程一公布,各界人士纷纷向外务省提出会见邓小平的要求。为此,园田外相、安倍官房长官和外务省忙得不可开交。

  访日期间,邓小平拜会了日本天皇裕仁,同日本首相福田举行了会谈,会见了长期为中日友好做出努力的各界人士。10月23日,中日双方在东京日本首相官邪隆重举行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仪式,庄严宣告条约生效。

  邓小平访问日本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生效,在日本和国际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它标志着中日关系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起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体他说,有几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与影响:

  1.对两国关系做出了政治总结①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29页。①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亨出版社1990年版,第129页。

  1972年9月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宣布结束两国间不正常状态,邦交恢复正常,从而揭开了中日关系史上新的一页。建交后,两国关系发展迅速。双方在1974年签订了贸易、航空、航海三个协定,1975年又签订了渔业协定。应该说,两国关系的发展是顺利的。尽管如此,从政治上说,由于没有签订和平友好条约,总是一大缺陷。正如邓小平所说,“这些年来,两国之间的关系本来相当频繁,但是政治上总有一点缺陷,和平友好条约缔结,这个缺陷就弥补了。”①条约的签订,为两国关系做出了政治总结,同时也是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新起点。

  2.改变了亚洲和世界政治结构,不利于苏联霸权主义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的生效是战后世界史上一件大事,它不仅清除了半个多世纪两国处于战争的状态,而且远远超出了两国友好合作的范畴。在60年代末期,基辛格提出在国际政治中存在着美、苏、西欧、日本和中国“五个中心”。由于中国同西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中美的接近,特别是中日条约的生效,“五个中心”之中的四个逐渐趋向一致,结成对抗共同敌人——苏联霸权主义的统一战线。西欧一些人士认为,中日缔约,在苏联的东方出现了另一条战线,减轻了苏联对西欧的压力。中日条约的生效,有利于抗衡苏联在亚大地区的霸权主义,对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同时也改变了世界政治结构。苏联之所以一再向日本施压,阻挠中日缔约,就是因为担心国际政治结构的变化不利于其自身。

  3.促进了中美关系的发展事物之间的影响总是相互的,在中美苏“大三角”和中美关系“解冻”的国际背景下,中国和日本由于相互需要也走到了一起。中美接近促进了中日关系的发展,美国对日本最终决心同中国缔约起到了促进作用。反过来,中日关系的发展也促进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化。随着中日条约的生效,美日安全条约的矛头就只对准苏联一家了。西方认为,中日条约实际上成了日美安全条约体制的一种“延长”。在中日条约的鼓舞下,美国也加快了与中国关系正常化的步伐。此外,中日关系正常化为中美关系正常化创造了一个范例,即中美之间可以按照“日本方式”解决影响美中关系发展的台湾问题,在“断交、撤军、废约”三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

  4.使两国间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产生了新的飞跃中日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是两国友好关系的重要支柱。两国在经济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为了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日本的资金和技术;而日本则需要中国的原材料和市场,在经济上扩大与中国的交往,可以减轻其经济困难,缓和其同美、欧各国的经济矛盾。两国经济合作的潜力很大。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的生效,极大地促进了两国经贸往来。条约签订后,①《邓小平会见日本“论说”负责人访华团的谈话》,1978年9月6日。

  1978年8月19日,日本通产省决定扩大中国原油的进口;10月,为了促进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日本通产省成立了“日本经济关系对策推进委员会”;1979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华时,日本政府决定向中国提供3,300亿日元(约合15亿美元)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并从1980年4日起,向中国产品提供特惠关税待遇。①双方还就中日合作勘探和开采渤海石油达成协议,并同意合作开发煤炭等资源(此前,在1979年5月,日本决定向中国提供第一批能源贷款4,200亿日元②)。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后的10年间,两国双边贸易额翻了两番,从1978年的48亿多美元,增加到1988年的近189亿美元。③

  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的生效,还极大地促进了两国在科技、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1979年12月,两国签订了文化交流协定;1980年5月又签订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85年7月签订了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等。在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两国政府间合作的渠道从无到有,到1985已有四个渠道,即:根据中日科技合作协定进行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通过日本国发展中国家进行科技合作的执行机构——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渠道的技术合作、两国政府对口部门间的合作、核能合作。在文化交流方面,从1981年起,两国政府间每两年召开一次文化交流协商会议,就发展两国的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交换意见,促进了两国的文化交流。在教育交流方面,从1979年开始,两国政府互派留学生。开始时人数只有几十人,以后逐年增多,形式也由政府出资公派发展到政府出资公派、单位出资公派和自费留学并举。到1991年底,在日中国留学生共达28,000人。①

  5.使中日友好关系由“吊桥”变成了“铁桥”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生效在日本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应。日本各大报纸头版头条、电视节目从早到晚都作了大量报道和评论。访问活动成了日本舆论的中心。日本舆论一致欢迎邓小平访日和中日缔约,认为这是中日关系的一个“里程碑”,中日友好有了巨大支柱。

  福田在与邓小平的会谈中,对过去的侵华战争表示“遗憾”和“反省”,认为不能再重演,两国要建立长久的、名副其实的睦邻友好关系。邓小平说:“中日两国人民要友好,要团结,中日两国要和睦,要合作,这是10亿中日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发展的潮流。”①他希望两国“为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为迎接中日关系更加辉煌灿烂的前景,为亚洲和世界和平而共同努力。”两国领导人充分肯定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高度评价中日缔约的重大意义,表示要信守和履行条约的各项规定,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

  邓小平还会见了日本十个友好团体的人士,以及田中、大平和日本朝野各大政党的领导人,广泛接触了日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界代表人物。他对那些为中日友好披荆斩棘、开路架桥,为中日恢复邦交、早日缔约进行了不懈努力的各界人士的贡献作了高度评价,表示“饮水不忘掘并人”,并希望共同努力,使“中日友好之树茁壮成长、根深叶茂,万古长青。”

  ①②韩念龙主编:《当代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97页。③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①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80页。①《中日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页。

  邓小平所到之处,都受到热烈欢迎。各项庆祝、欢迎活动参加者争先恐后,济济一堂,盛况空前。中日友好气氛遍及整个日本列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中国热”,掀起了中日友好的新的高潮。福田将1972年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比作两国间搭起了“吊桥”,而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比作架起了“铁桥”,并相信“多么重的重担也能从这座桥上通过”。

  为了对作为国家象征的日本天皇表示礼节上的尊重,邓小平在访日期间拜会了日本天皇裕仁。裕仁天皇首先对邓小平“在百忙中特意抽空来日本互换日中条约的批准书,感到特别高兴”,并表示“在两国悠久的历史中,也有不幸的事情”,希望“今后加深两国的亲善,长期维持和平。”①邓小平表示,“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今后我们要以向前看的态度建立两国和平的关系。”②裕仁天皇的谈话脱离了事先由外务省和宫内厅拟定的提纲,这还是第一次,过去天皇会见外宾时只是照槁宣读。宫内厅的人士分析,“大概在陛下的头脑里早就存在这个问题(日中战争),否则不会突然说出未经商量的话”。③日本共同社认为,“陛下在首次会见中国最高领导人时,使用‘不幸的事情’这一措词,是从天皇的战争责任这个角度,间接向中国人民表示谢罪之意。”④此外,邓小平会见天皇,对日本右翼势力是一个打击,因为天皇与邓小平紧紧握手,表示要同中国友好,使右翼势力的精神支柱崩溃了。

  6.打击了日本国内的“台湾帮”和台湾当局1978年2月中日签订为期八年的贸易协定后,台湾当局担心日本可能与中国缔约,一再要日本政府“慎重考虑”,并接连派出何应钦、辜振甫、①蔡维屏②等到日本活动,着重拉拢日本的“台湾帮”,力图阻挠日中缔约。条约签字生效后,台“外交部长”沈昌焕发表声明,指责日本严重伤害了日台之间的“友谊”。台“亚东关系协会”驻日代表马树礼,自1972年后运用多种途径,力促日本政府“谨慎从事”,但终未能使日本“觉醒”,中日条约终于签署。为此,马树礼“极感痛心”地“电请当局准予引咎辞职”。台湾当局主办的香港《万人日报》认为,应该从福田政府的转变吸取对日关系教训,决不能寄希望于日本政府的“亲华派”(指“台湾帮”),必须消除“国府”内部若干亲日派官员及台湾内部某些亲日财团的影响力,以便在对日的政治态度、经济政策、外交措施等问题上,作出全面检讨与重大修正。这说明,中日条约的签订和生效对日本的“亲台帮”和台湾当局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邓小平在访日期间,对中日条约的意义和影响作出了概括。他说,在动荡的国际局势中,中国需要同日本友好,日本也需要同中国友好;中日和平条约的缔结从政治上进一步肯定了两国的友好关系,是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继续和发展。它为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为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也对维护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产生积极的影响。①

  ①②《中日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8、19页。③④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30页。①当时任台“工商联合会”理事长。②当时任台“国际关系研究中心”主任。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邓小平的概括是科学的,正确的。

  (作者王新堂:中央党校在读博士生)

  ①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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