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锅饭”是邓公给平均主义分配政策取的雅号。在中国,最早发明“大锅饭”的可能是汉代的张鲁。张鲁设五斗米道教,其中有一项社会措施,叫“置义舍”,即吃饭不要钱。毛泽东搞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受到张鲁的启示;自此认定吃“大锅饭”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优越性。于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又吃企业的”大锅饭”,一直吃了20 多年。
邓断定:“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人民生活永远改善不了,积极性永远调动不起来。”(《邓选》ⅢP.157)“大锅饭”有两大坏处:第一,“大锅饭”养懒汉;第二,“大锅饭”越吃越穷。
“大锅饭”的理论根据是堂而皇之的平等原则:大家共一口大锅吃饭,锅里有什么大家就吃什么,谁也不能特殊化,有福共享,有苦同吃。不过,这种“平等”对懒汉有利,是懒汉的逻辑。懒汉什么也不干,也可以吃到人均的一份,而勤劳者干得再多再好,也不过是一份,这算什么平等?平均主义在邓看来是不公平的,因为它规定不等量的劳动可以获得等量的报酬。
打破“大锅饭”的办法就是搞承包,分“锅”吃饭,干多少吃多少,各人自己负责,形成一种竞争机制,调动各人的积极性以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尼克松认为这是“在以贫穷为代价的平均和以不平均为代价的进步之间作出选择”的结果。中国的可耕地仅占世界的6%,而现在却能养活占世界总人数22%的人口。相反,仍在斯大林式集体农庄劳动的苏联农民,却不能提供足够的产品来养活2.5 亿苏联人——听了中国大使官韩叙的这番比较,尼克松相信邓的“小锅饭”(按劳分配)确实比“大锅饭”养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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