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像毛一样追求共产主义大同理想,但是他有两点与毛不同:第一,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门票很昂贵,必须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物质基础。第二,不可能所有的人同步进入富裕殿堂,必须有先有后,一拨一拨地进。
邓的社会主义保留了毛的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却舍弃了毛的平均主义社会政策。在邓看来,平均发展、同步富裕是不可能的。过去毛泽东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吃掉了积极性和效率,使整个社会出现功能性障碍,结果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穷。
邓从毛泽东的失败中吸取了教训:与其让所有的人都挤在富裕王国的大门口外,谁也进不去,不如拉开距离,一个一个地进。据此,邓提出一项反平均主义的大政策:允许并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个人先富起来。
邓称“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邓选》ⅢP.166)邓的构想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后,可以通过精神激励、技术幅射和物质援助等形式(影响和带动其他的人、其他的地区,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波浪式向前发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看来邓相信两极化是进步的动力。要使所有的人都富起来,必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邓所允许的两极化是有限两极化,不能导致两极分化,穷的愈来愈穷,富的愈来愈富。如果那样,社会出现灾难性后果:“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邓选》ⅢP. 364)邓意识到如果他的政策走到这一步,他就失败了。
怎样避免两极分化?邓提出如下方案:先富起来的地区和单位,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支援落后地区和单位;先富起来的个人,通过征收所得税和社会捐献活动帮助其他的人。
邓在考虑这些办法时,有三点限制:
方式:邓强调税收手段,显然不主张用政治力量“杀富济贫”、“抽肥补瘦”,让穷的部分去共富的部分的产。而是鼓励先富的人拿钱出来办教育等公共福利,也必须是自愿的,不能搞硬性摊派,吃大户,弄得谁也不敢富,觉得富了吃亏,富了惹麻烦。
时限:邓强调不要动得太早。例如,先富部分可以多交点税赋,但不能一下子负担太重,削弱其发展活力。开始时可以做点技术转让。多交税赋的办法邓预计要等达到小康水平时才能实行,那时先进部分多出点钱支援落后部分不会影响自身的发展。
程度:邓的共富论不同于传统的均贫富。共同富裕并不排除富裕程度上的差异。解决贫官悬殊的方向是先富带动后富,而不是吃大锅饭,穷富拉平。那样做似乎很公平,却牺牲了效率。邓要求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行保护而不是抑制先富部分发展活力的社会政策。这样,富的部分当然是越来越富。但个人财富超出自身消费的部分,实质上是社会财富。由于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穷的也会相应地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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