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搞活的前提是要允许多样性存在。像过去那样,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加上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整个国家相当于一家企业,既无内部竞争又无外部压力,形成一种超稳定结构,当然就谈不上活力和效率。
邓小平搞活经济的谋略分为两类:一是通过扩大自主权和引进竞争机制等办法,从内部搞活公有经济;二是在主体经济外部,允许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合法存在。
第一,允许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有无雇工和雇工多少)存在;
第二,允许“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三种形式)存在。
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以公有制为其基本原则之一,为什么允许个体、私营、外资、独资等非公有经济成份存在呢?
邓回答:这是搞活经济的需要,“是活了社会主义、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邓选》ⅢP.135)允许这些东西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社会主义有益无害,至少是利大于害。
个体经济至少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虽然(按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丢失了这块阵地,但公家不必管这部分人的饭。这些人肥了后,国家还可以收取一些税费。再说社会主义和流通的许多细节也需要这些个体私营经济。不过邓不这样叫,而仍称个体经济。把个体户和资本主义扯在一起还要经过一番逻辑推理:个体与集体相区别,实际是私人,而私字与公字相对立,所以它姓资。出现雇工问题震动可就大了。有些人担心得不得了:这还不是资本主义?主张要动一动。邓的态度是:用不着急于解决,放两年再看;让它经营一段,影响不了大局,伤害不了社会主义;相反,如果一动,就会牵动人心,以为政策变了,没有益处。(《邓选》ⅢP.91)。当然,限制一下还是必要的。于是80 年代中期作出规定:农民和个体户雇工不得超过8 人。但事实上后来私人经济发展起来,雇工人数大增。浙江温州的私人企业尤其多,发展成私营企业的“温州模式”。“温州模式”照样没有伤害社会主义,还成为许多贫困省份竞相效法的榜样。
容忍“三资企业”就更困难。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邓批评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同外国人合资经营的企业,有一半是社会主义的;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也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就是外资部分、外商独资,社会主义也可以从税收和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还可以从中学到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中得到信息、打开市场。此外,还可以带动一些为外资服务的行业发展起来,就近办一些对自己有利可图的企业。这样就可以把经济搞活。
非公有经济对社会主义的最大益处是补充了国家的财源。据说改革以来公有经济中的大头——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效益状况一直是三个1/3,即1/3盈利,1/3 保本,1/3 亏损,三者刚好拉平。那么每年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源自何处呢?所以邓说:“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邓选》ⅢP.149)
当然,邓知道要保证非公有经济对社会主义有益无害或利大于害,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二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强而有力。
公有经济占了主体地位(90%以上)非公有经济就只能起补充作用,它们活跃了社会主义经济,但不会冲击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会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
“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邓选》ⅢP.373)允许私营经济、三资企业存在和发展,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消极有害的东西。邓不否认这一点,但他相信“我们的国家机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有能力保障社会主义制度”。(《邓选》ⅢP.135)“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邓选》ⅢP.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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