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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系列合集

二、我国农业现代化要走出一条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

  对于我国的农业怎样发展,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邓小平指出:“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①,邓小平的这一论述指出了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第一,我国农业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农业现代化,不是资本主义的农业现代化,必须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的办法;第二,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是在中国条件下的农业现代化,必须走一条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也不能照抄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在这里,邓小平提出了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邓小平是在总结我国农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探索的。邓小平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在搞社会主义方面,毛泽东主席的最大功劳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那时,在改造农业方面我们提倡建立互助组和小型合作社,规模比较小,分配也合理,所以粮食生产得到增长,农民积极性高。”但是,他也实事求是地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存在“速度大快”的毛病。他指出:“农业合作化,一两年一个高潮,一种组织形式还没有来得及巩固,很快又变了。”从初级合作化到普遍办高级社,高级社还不巩固,又普遍搞人民公社,结果60年代初期不得不退回去,退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从这个历史经验教训出发,邓小平主张在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探索上,应当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思想路线。他在1980年5月指出:“总的说来,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除表现在集体化的组织形式这方面外,还有因地制宜发展生产的问题。”邓小平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探索,正是从农业集体化的组织形式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道路,即完善生产关系和发展生产力两方面人手,通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逐步完成的。其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邓小平提出的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农业和工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思想。

  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7页。

  (一)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思想

  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联邦德国总理科尔,谈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发生的变化时指出:“这六年来发生的变化,确实比预料的要好。我们首先解决农村政策问题,搞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多种经营,提倡科学种田,农民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这些政策很见效,三年农村就发生了显著变化。”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业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最根本的是得益于纠正了过去执行的“左”的政策,在总结实践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现状和农民群众意愿的正确政策。这首先表现在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上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代替人民公社制度。我国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不仅有从初级社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发展过快的问题,同时在指导思想还存在着“左”的倾向,主要表现在求“公”求“纯”,即使退到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仍强调集体生产、集体经营,把自留地、家庭经营往往看成是“资本主义尾巴”,在分配上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因而难于充分调动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这种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群众要求的情况,早在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就在安徽、四川、贵州等一些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地方出现了农民自发地搞“包产到户”、“责

  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62页。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81页。

  任到田”、“五统一”等形式表现出来。据邓小平估计,当时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20%,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他主张“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他认为:“总的来说,在全国,要巩固集体经济,也就是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根本方向。当然,也要解决工作中领导中的具体问题。在农村,还得要调整基层的生产关系,要承认多种多样的形式。照我个人的想法,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形式比较好。”①这里邓小平提出了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三个重要原则:第一,生产关系采取哪种具体形式要以是否有利于生产为依据;第二,集体经济和它采取的具体形式不是一回事,两者有联系,但更有区别。巩固集体经济是根本方向,但要调整基层的生产关系,采取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群众要求的具体形式。第三,在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时,应该充分地照顾不同地区的不同条件和特殊情况,要承认多种多样的形式。可惜邓小平的这些正确意见未被当时的中央所采纳,反而将当时群众自发搞起来的“包产到户”等形式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否定。邓小平的正确观点,在“文化大革命”中竟被当作“修正主义”观点来批判。但是,政治批判并不能取代和取消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后来的事实证明,人民公社制度并不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我国农业的发展很不尽如人意。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在安徽、四川等一些地方群众又自发地选择了“包产到户”、“大包干”等经济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农村改革,四川、安徽两省的领导对农民“包产到户”的要求采取了支持态度,在我国农村改革中起了带动作用。邓小平说:“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我国在农村改革中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制度的政策,并不采取强制推行的办法,而是采取“允许看”的政策,用事实来说话。由于这种责任制是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把土地承包给农户经营,同时在分配上与劳动成果(产量)直接联系,这样就使农民取得了农业生产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分配上又打破了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的办法,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迅速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事实来说话,这是一种说服干部和群众最有力的办法。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三年内就在全国范围获得普遍推广,为我国农业到1984年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体制制度的基础。对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内外都曾经有人把它看成跟个体私营经济差不多,认为它改变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性质。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在采访邓小平时,就曾经认为: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农民,“他们把一部分收入交给国家,其余部分归自己。这跟我们的制度差不多。”邓小平则明确回答说:“我们的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还有其他经济成分。”这不仅阐明我国制度与美国制度的本质区别,同时也说明了农村人民公社制度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取代替,并未改变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本质,而是找到了一种更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更能调动群众积极性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

  第二,邓小平指出:“农业翻番不能只靠粮食,主要靠多种经营”。最直接的措施有两条:一是发展饲养业,二是发展林果业。①这里提出了农业的产品结构政策问题。过去我国片面强调发展粮食生产,甚至把发展多种经营视为搞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以粮为纲,一切砍光”。邓小平十分重视粮食生产,但是强调“农业要有全面规划。农业翻番首先要增产粮食,当然不能只靠粮食,只靠粮食达不到。”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十分重要。但是农业作为一个大产业,不只是粮食生产,它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副业,种植业中除粮食生产外,还有棉、麻、油料等各种经济作物的生产,农业翻番要求的是在粮食生产发展基础上的农业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这是只靠粮食生产无法实现的任务。邓小平对于农村发展多种经营的意义作了多方面的论述:第一,发展多种经营,才能做到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生产。他说:“所谓因地制宜,就是说那里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适宜发展的就不要去硬搞。像西北的不少地方,应该下决心以种牧草为主,发展畜牧业。”①第二,发展多种经营,才能加快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他说:“多种经营发展了,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②第三,发展多种经营,增加养猪、养鸡、养鱼、蔬菜生产,“这一方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能改善城市的副食品供应”。③第四,发展多种经营,有利于增加出口创汇。他指出:“香港的水果、蔬菜市场我们也可以进一步打开。我们可以建立专门出口鲜活商品的基地,蔬菜、鲜活商品看起来创汇不多,积累起来就多了。”④

  ①《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4页。

  第五,发展多种经营,可以带动一些新产业的发展,譬如发展饲养业必然会带动饲料工业的发展。他指出:“全国都要注意搞饲料加工,要搞几百个现代化的饲料工厂。饲料要作为工业来办,这是个很大的行业。”⑤第六,发展林业。“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这是既有利于当前生产和人民生活,又有利于未来人类发展的伟大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提高,主要来自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第三,农产品购销体制和农产品价格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一种统购统销体制。由国家统购、派购和按计划价格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几乎包括了农民除自己消费以外的全部剩余产品,允许农民拿到市场出售的产品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过去我国的物价都是由国家来规定。粮食和各种副食品的收购价格长期定得很低。邓小平指出:这种违反价值规律的做法,使农民生产积极性调动不起来。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政策的变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商品流通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主要是把粮、棉、油的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外的部分允许农民自由上市出售;几次提高粮、棉、油及副食品的收购价格,陆续放开了绝大多数农产品的购销价格;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允许他们搞长途贩运;大力进行市场建设,为农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这些政策,促进农民走向市场,使农村商品货币关系很快得到发展,是增加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

  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页。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6页。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5—316,28页。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5—316,28页。④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3页、12页。⑤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3页、12页。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62页。

  发展农业要靠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已经逐步摸索并形成了一整套基本的政策体系。除了上面所述的三项政策之外,还包括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实施科技、教育兴农,鼓励科技人员下乡等方面的政策。

  农业的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是邓小平农村经济发展思想很有特色的部分。过去人们谈到农业现代化,总是强调机械化、电气化,主要是在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上打主意。邓小平则强调:“农业现代化不单单是机械化,还包括应用和发展科学技术等”。②他强调“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作用是无穷无尽的。”③邓小平在农业发展中如此强调和看重科学技术,应当说这是既立足于现实需要,又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深谋远虑。从现实需要来看,我国农业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业更快发展,最本质的就是要使我国农业生产技术由传统经验转移到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这体现在农业生产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上。邓小平曾指出:“农业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农业科学家提出了很多好意见。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高农作物单产、发展多种经营、改革耕作栽培方法、解决农村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等,都要靠科学。”①在提高粮食产量方面,增加和合理使用肥料、改良品种、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改进管理等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运用。很显然,在我国人多地少条件下,不依靠和运用科学技术,我国是难以实现农业翻番目标的。但是,应当特别指出,邓小平强调农业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考虑,那就是着眼于当代世界科学革命的新趋势,它可能使农业生产发生根本性的革命,从而克服我国人多地少等不利因素制约,为根本解决我国农业问题开辟新的道路。所以,邓小平指出:“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由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技术。”②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平息之后,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又提出:“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科学是了不起的事情,要重视科学。”从邓小平的这些谈话,我们可以看到,邓小平把解决眼前农业发展的问题和最终根本解决农业问题的希望,都寄托在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之上。这体现了一种站在20世纪技术革命的高度来审视经济发展问题的新的发展观。

  (二)中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最中心的内容、农村经济发展最基本的依靠,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代替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农村人民公社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农业集体所有制经济实现形式的根本变革。但是,有些受“左”的思想禁铜的人,总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集体经济性质对立起来,把它视为走单干的道路,不利于集体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

  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8页。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页。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2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75页。

  同意见,这是正常的。不只是经济特区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农村改革,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废除人民公社制度。”①早在1980年5月,针对有些同志担心农村搞包产到户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的问题,邓小平明确指出:“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他还具体指出需要机械化水平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多种经营发展、集体收入增加四个条件。“具备了这四个条件,目前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形式就会有发展变化。这种转变不是自上而下的,不是行政命令的,而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②邓小平的这一段谈话,极其重要。它不仅肯定了包产到户并未改变集体经济的本质,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包产到户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包产到户这种低水平的集体化会向高水平的集体化发展。实现这种发展需要的条件: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其关键是发展生产力。实现这种转变的方法:不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而是生产发展本身的客观要求。这是对包产到户性质实事求是的科学判断,更是严格按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运动的规律,对其进一步发展作出的科学预言。邓小平的这些思想经过十年改革实践的检验,到1990年3月,他又提出了我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他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①邓小平的这两个飞跃的思想指出了我国农业长期发展的体制模式依托。他首先肯定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一个“飞跃”,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这同有些受“左”的思想禁锢的人把这种转变看成是“倒退”,是完全相反的判断。一种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向另一种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转变,究竟是“前进”还是“倒退”,不能只从形式上看问题。按过去“左”的思维方式,只有集体经济组织越变越“大”、越变越“公”才是“前进”。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强调要从本质上看问题,判断一种生产关系具体形式变化是前进还是倒退,只能以生产力标准来判断,即看它是否适应生产力的要求、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邓小平对第一次飞跃的内容作过一个简明的概括:“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积极性。”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原来的人民公社制度的弊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由于它是双层所有(集体拥有基本生产资料、农户家庭也拥有一部分生产资料如小型农业机械、农业生产工具、流动资金等)、双层经营(既有集体经营层次的企业和资产,又把土地承包给各农户分散经营),两者互相结合、互相促进,因此,它能给农业生产力发展以较大的活动空间,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我国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经营单位,同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其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层次的比重不同,家庭经营的水平和收入水平不同,就是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向更高水平的集体经济形式过渡,需要生产力更大的发展,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所以邓小平强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长期坚持不变”。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又再次强调:“这次十三届八中全会开得好,肯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①邓小平强调“要长期坚持不变”,不等于不要发展。他也多次谈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然也还有新问题,还需要继续解决。”②“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保持稳定。当然,随着实践的发展,该完善的完善,该修补的修补,但总的要坚定不移。”③从十多年农村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农民以户为单位的家庭经营出现一些新问题,表现出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家庭经营的规模狭小难以形成配套的生产能力:劳动力素质低满足于传统的农业耕作方式,生产技术水平低;经营分散、经济实力小不利于机械化和采用先进设备和农业措施;信息不灵,生产盲目性大,难于适应市场经济变化需要等。这些问题是需要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来解决。中央提出:完善和发展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本思路是,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主要是加强和更好地发挥统一经营层次的作用,为家庭承包经营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削弱家庭的自主经营权,更不是取消家庭经营层次。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由国家或集体兴办的为分散的农户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系列服务的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能把千百万分散的小规模生产联系起来,把农产品的分散供给和社会化的大市场联系起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同时促进农业生产的科技水平提高。搞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原则是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去做那些农户个人做不到或做不好的事情,而不是去取代、包办农户自己的事务。要加强统一经营层次的作用,就要发展壮大集体经营层次,发展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要把着眼点放在兴办乡镇企业、开发新的农业资源、开辟的新的生产门路上,以及按承包合同向农户收取提留和承包金。但是,不能老盯着农民承包土地打主意,重复过去“归大堆”、搞“平调”那种削弱甚至取消农民家庭联产承包的作法,重新回到原来那种集体经济旧模式中去。

  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4页。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5—316页。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5页。

  按照邓小平的思想,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当然不会长久停留在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阶段,它会出现“第二个飞跃”,其特征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就意味着,集体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民家庭经营虽然绝对量仍有增长但在双层经营中的比重下降,同时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都在向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逐步克服原有的一家一户从事生产经营的局限性,使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跃进到一个新水平。但是,要实现这个“第二飞跃”,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完成,那就是前面讲到的四个条件,要创造这些条件,从全国范围来讲,需要一个长过程。它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而不是人们主观愿望的结果。它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渐进的过程。“第一个飞跃”阶段,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集体经济,加强集体经营层次作用的过程,就是逐步为实现“第二个飞跃”创造条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经济比重大,已成为农民收入主要而稳定的来源,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商品化水平也有很大提高,就会出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目前在苏南、珠江三角洲或一些大城市郊区已出现一些家庭农场或合作农场,或土地转包由“承包大户”经营,就是例证。但是,这只是一种开始的尝试,从全国范围来讲还未具备实现这种转变的条件,实现这种转变是一个长过程。因此,还需要“长期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即使出现这种转变的条件,这种转变也应当是生产本身发展需要引起的群众自愿行动的结果。

  ①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1页。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2页。

  (三)农业和工业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思想

  农业的发展和现代化不能在农业经济系统内部封闭的完成,它必然同工业互相联系、互相作用。邓小平在研究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时,十分注意农业和工业的相互关系问题。早在革命战争时期,他在谈到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时,他就重视农业和手工业的相互关系,他说:“只有农业的生产,才能给手工业以原料,使手工业发展有了基础;而手工业的发展,正可以推动农业的生产”。①在1962年谈到如何克服国民经济困难时,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要克服困难,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从恢复农业着手。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但是,“恢复农业的另一方面的政策是主业要加强支援农业”。他提出两条:第一,为农业需要服务的工业生产不能削弱,还要改善。第二,工业要着重解决人民吃、穿、用的问题,减轻农业的负担。②1975年在研究发展工业问题时,他首先强调要处理好工业和农业的相互关系。他说:工业要“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工业区、工业城市要带动附近农村,帮助农村发展小型工业,搞好农业生产”。“工业支援农业,农业又反过来支援工业,这是个加强工农联盟的问题。”“工业越发展,越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一方面是调整国民经济比例结构,大力加强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我国的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通过改革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的发展为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援,同时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也加强了对农业的支援,这种农业和工业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在1984年至1988年上了一个新台阶。邓小平在总结这个时期的经验时曾经用大量事实说明:“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互相影响、互相促进。这是一个非常生动、非常有说服力的发展过程”。①

  应当特别指出,邓小平的农业和工业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思想,除了讲国民经济大系统中农业和工业两大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外,还包含有一层新的思想,那就是农村经济中农业和农村工业的相互关系问题,这是过去人们不曾重视的。邓小平指出:“农村改革中,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最大的收

  ①《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79页。②《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322页,326页。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8—29页。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6页。

  获,就是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突然冒出搞多种行业,搞商品经济,搞各种小型企业,异军突起。”“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②他认为:农村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③他不仅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引起农业生产力提高的必然结果,又指出:“乡镇企业反过来对农业又有很大帮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④按照传统的工业化模式,实现工业化主要是城市和工业部门的事,农村和农业主要是为工业化提供粮食、原料、资金、劳动力。农业要现代化只能依赖于工业的支援和改造,农业是被排除在工业化概念之外的。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由此引起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和货币收入的积累,而每个农户承包土地面积很小,这就必然会出现在农业生产领域之外进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乡镇企业的发展。这样,在我国农村不仅实现农业现代化,同时也开始了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而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反过来对农业现代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乡镇工业发展可以吸收大量农村劳动力,同时也促使农业以先进的技术装备来代替活劳动;乡镇工业发展,城镇人口增加,人们收入提高,要求有更多的粮食和副食品供应,能开创一个旺盛的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业商品化的发展;乡镇工业和第三产业有较高的比较利益,通过它积累资金以后,能够用一部分资金来“补农”、“建农”,帮助农业发展;乡镇企业发展能够增加农用生产资料的供应、促进农产品流通、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其他服务;在乡镇企业发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小城镇建设,能逐步在农村形成现代化的交通通讯、贸易金融、教育科技、信息服务等体系,将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发展还将促进农村干部和农民文化科学素质和思想素质的提高,引起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创造精神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是整个国民经济中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互相促进的过程,而且也是农村经济中的农业和农村工业为主的乡镇企业相互推动的过程。

  根据上述三方面思想的分析,邓小平提出的合乎中国情况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可以概括为:以符合中国生产力状况的两个飞跃的体制模式为制度依托,依靠政策调动积极性和科学技术变革农业生产力为主要动力,农业和工业在国民经济和农村经济两个层次上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为发展的内外条件,使我国农业全面完成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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