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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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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显形理念篇 23、大家真的都在这个世界上

  我十三岁妹妹十岁那年的暑假,我们两人单独去山梨旅行。舅舅在山梨一所大学的研究所工作,去他那里玩。那是第一次没有大人陪伴的旅行。当时妹妹身体情况比较正常,父母准许我们单独出行。

  舅舅还年轻,独身(至今仍独身)。记得当时刚到三十岁。他研究(至今仍研究)遗传因子。沉默寡言,多少有遗世独立的地方。但为人坦诚,性格直率。而且是热心的读书家,所知事情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尤其喜欢在山里行走,所以在山梨的大学觅得教职。我们两个都很喜欢这个舅舅。

  妹妹和我扛着背囊从新宿站坐上松本方向的快车,在甲府下车。舅舅来甲府站接我们。舅舅个子高得离谱,即使在人多拥挤的车站也能一眼找到他。舅舅和朋友在甲府市内合租一座小型独门独院的房子。但因合租者当时去海外了,我们因此得到单独房间。我们在那座房子住了一个星期,每天都和舅舅一起在附近山上转来转去。舅舅告诉我们许许多多花名虫名,成了我们那个夏天最美好的记忆。

  一天,我们稍微走远些去看了富士山的风洞。那是富士山周围无数风洞中的一个,规模也说得过去。舅舅讲了风洞是如何形成的。洞由玄武岩构成,在洞中也几乎听不到回声。即使夏天气温也不升高,所以往昔人们就把冬季切割的冰块放在洞里保存。人们一般把大小能进去人的洞称为“风洞”,把人不能进入的小洞称为“风穴”,如此区分开来。总之舅舅是个无所不知的人。

  那个风洞要付入洞费才能进入。舅舅没进。一来以前进过几次,二来个子高的舅舅因洞顶太低而很快腰痛。舅舅说洞里没多大危险,只你俩进去就行,我在洞口看书等着。我们在洞口分别接过工作人员递给的手电筒,戴上黄色塑料安全帽。虽然洞顶有电灯,但光线很暗。越往里走洞顶越低,高个子舅舅敬而远之也情有可原。

  我和妹妹用手电筒一边照着脚下一边往里走。尽管时值盛夏,洞里边却凉瓦瓦的。外面气温高达三十二度,而里面气温十度也不到。我们穿上按舅舅的建议带来的厚些的冲锋衣。妹妹紧紧握着我的手。不知是寻求我的保护,还是想反过来保护我。虽然不知是哪个(也许仅仅是不想两相分开),但在洞内时间里那只温暖的小手始终在我的手中。那时除了我们,游客只有一对中年夫妇。不过他们很快就出去了,只剩下我们两人。

  妹妹名字叫小径,但家人都叫她“小路”。朋友们或叫她“路”或叫她“阿路”。正式称为“小径”的,据我所知,一个人也没有。她是个苗苗条条的小个头少女。头发乌黑,一泻而下,在脖颈上端剪得整整齐齐。同脸盘相比,眼睛分外大(眸子也大),以致看起来像小精灵。那天她的穿着是白T恤、浅色牛仔裤、粉红色运动鞋。

  在洞里走了一阵子,妹妹在稍微偏离正常路线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小横洞——像要藏在岩石后面似的悄然敞开洞口。她似乎对那个洞的形态发生了极大兴趣,对我说:“嗳,那个、不像爱丽丝的洞似的?”

  她是路易斯·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狂热的粉丝。为了她我不知把那本书看了多少遍。至少应看了一百遍。虽然她从小认字就多,但喜欢我出声念给她听。尽管故事情节早就该耳熟能详,而妹妹的心情却每念一次就激动一次。她尤其喜欢“龙虾舞”部分。我至今仍记得滚瓜烂熟。

  “白兔好像没有的。”我说。

  “就看一眼。”她说。

  “当心!”

  那的确是个狭窄的小洞(按舅舅的定义,接近“风穴”),但小个头妹妹还是毫不费力地钻了进去。上半身钻入洞中,仅膝盖往下都分露在外面。她似乎用手里的手电筒往洞的深处探照。而后慢慢后退,退出洞口。

  “里面还有很深很深。”妹妹报告,“一下子往下折了下去,就像爱丽丝的兔子洞。真想往里头看一眼啊!”

  “不成,那怎么成!太危险了!”我说。

  “不怕的。我小,容易钻过去。”

  这么说着,妹妹脱去冲锋衣,只穿白T恤,连同安全帽一起递给我。还没等我的抗议说出口,就拿起手电筒“吐噜噜”灵巧地钻了进去,转眼之间就没了形影。

  过去好长时间妹妹也没从洞口出来。什么声音也没听见。

  “路,”我向洞里招呼,“路,不要紧吗?”

  没有回音。我的声音没有回响,马上被黑暗吞噬进去。我渐渐不安起来。妹妹也许卡在狭小的洞中前后动弹不得。或者在洞穴深处有什么病发作了晕过去也有可能。假如事情成了那样子,我也没办法救她出来。各种不幸的可能性在我脑袋来来去去。周围的黑暗一步紧似一步把我死死勒住。

  假如妹妹就这样在洞里失踪了再不返回这个世界,我该对父母怎么解释呢?要不要去叫在洞口等待的舅舅呢?还是就这样留在这里静等妹妹出来呢?我弯下身子朝小洞里窥看。但手电筒的光照不到洞的深处。一来洞小,二来里面的黑暗是压倒一切的。

  “路!”我再次招呼道。没有回音。“路!”我加大音量。还是没有回音。我感到冻彻骨髓般的寒冷。说不定我在这里永远失去妹妹。妹妹没准被吸进爱丽丝洞去直接消失,消失在有假海龟、柴郡猫、扑克牌女王的世界里,消失在现实世界的逻辑全然讲不通的世界里。无论如何我们不该来这种地方。

  但不久妹妹回来了。她不是像刚才那样后退,而是脑袋先出来的。黑发首先冒出洞口,接着出来的是肩和胳膊,继而腰拖了出来,最后是粉红色运动鞋。她一声不吭地站在我跟前,身体伸得笔直,缓缓呼了一大口气,用手拍去牛仔裤沾的土。

  我的心脏仍剧烈跳动。我伸出手,理一下妹妹乱了的头发。虽说在洞内微弱的照明下看不清楚,但她的白色T恤上还是像沾了沙土、灰尘等种种东西。我为她披上冲锋衣,把放在我这里的黄色安全帽还给她。

  “以为你不回来了呢!”我摩挲着妹妹的身体说。

  “担心了?”

  “非常非常!”

  她再次紧紧抓住我的手,以兴奋的语声说:“拼命钻过细洞,里面一下子低了。下去一看,像是个小屋子似的。屋子是圆形的,圆得像个球。房顶圆圆的,墙圆圆,地上也圆圆的。而且,那里非常非常安静,那么静静的地方我想全世界哪里都找不到。简直就像深深深深的海底、海底的海底。关掉手电筒,漆黑漆黑。但不害怕,也不孤单。那个屋子么,是只让我一个人进去的特殊场所。那里是为我准备的屋子。谁都不能来,哥哥也不能进。”

  “我太大了。”

  妹妹大大点了下头:“嗯,要进那个洞,哥哥是太大了。对了,那个场所最厉害的,是黑得再也不能更黑了。关掉手电筒,黑暗就好像能直接抓在手里似的——就是那么黑。而且,一个人待在那黑暗里,觉得自己的身体就要慢慢分解消失不见。可毕竟太黑暗了,自己是看不见的。身体还有没有了都不知道。不过么,就算身体整个儿消失了,我也会好好剩在那里。就像柴郡猫消失了也有笑容剩下来。奇怪得不得了吧?可是待在那里,就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真想一直待下去,但想到哥哥担心,就出来了。”

  “出去吧!”我说。妹妹兴奋得有可能就那么一直说个没完没了,必须在哪里制止才行。“待在这里,呼吸都好像困难了。”

  “不要紧?”妹妹担心地问。

  “不要紧。只是想出去。”

  我们手拉手往洞口走去。

  “嗳,哥,”妹妹边走边小声——以免被谁听见(其实谁也没有)对我说,“知道?爱丽丝真的有哟!不骗你,真有。三月兔也好海象也好柴郡猫也好扑克牌士兵也好,全都在这个世界上。”

  “或许真有。”我说。

  我们走出风洞,返回明亮的现实世界。记得那是天空蒙一层薄云的午后,可阳光仍那般炫目耀眼。蝉声像飓风一样劈头盖脸。舅舅坐在入口附近长凳上一个人闷头看书。看见我们,他好看地一笑,站起身来。

  两年后妹妹死了。被装进小棺材里烧了。那时我十五岁,妹妹十二岁了。她被火化当中,我离开大家一个人坐在火葬场院子长凳上,回想风洞里发生的事——在小横洞前静等妹妹出来的时间的重量,当时包拢我的黑暗的密度,冷彻骨髓的寒气,首先从洞口出现的她的黑发和缓缓露出的肩,以及她的白色T恤沾的种种莫名其妙的东西……

  那时我想,妹妹两年后被医院医师正式宣布死亡前可能就已经在那风洞深处被夺走了性命。那时我这样思忖,或者莫如说几乎深信不疑。我把在洞穴深处失去、已然离开人世的她误认为仍活着的她而让她乘坐电气列车领回了东京,紧紧手拉着手。并且作为兄妹一起度过了往下两年时间。但归根结底,那不过是虚幻的两年缓期罢了。两年后,死恐怕从那横洞爬了出来,来将妹妹的魂领回。就像出借的东西到了规定返还时间借主前来取走。

  不管怎样,妹妹在那风洞中就像透露秘密似的小声向我说的话居然是真的!我——已经三十六岁的我——如今再次想道。这个世界上果真存在爱丽丝。三月兔也好海象也好柴郡猫也好,全都实际存在。骑士团长当然也不例外。

  天气预报没有言中,归终没下大雨。介于看见和看不见之间的细雨五点多开始下,就那样一直下到第二天早上,如此而已。傍晚六点整,涂着黑漆的大型轿车文静地爬上坡来。它让我想起灵车。但当然不是灵车,是免色派来迎送的豪华轿车,车是日产英菲尼迪。身穿黑制服头戴帽子的司机从车上下来,单手拿着雨伞走近按响门铃。我开门。他当即摘下帽子,而后确认我的姓名。我出门上车,雨伞谢绝了。没下到需撑伞的程度。司机为我拉开后排座车门,关上。车门发出厚重的声响(同免色的捷豹车门声响略有不同)。我在黑色圆领薄毛衣外面穿了一件灰色人字呢上衣。下身是深灰色毛料长裤、黑色绒面皮鞋。这在我所拥有的行头里边是最接近正规的服装了,至少没沾颜料。

  迎宾车来了骑士团长也没现身,声音也没听见。这样,我就无法确认他是否准确记得这天应邀赴宴的事。不过肯定记得才是。那么满怀期待,不可能忘记。

  结果担心毫无必要。车开动不多一会儿,蓦然回神,骑士团长正坐在旁边座位,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气。同样的白色装束(就像从洗衣店刚取回似的一尘不染),同样的镶玉长剑。身高同样六十厘米上下。置身于英菲尼迪黑皮座席,他的装束之白之洁分外显眼。他抱臂直视前方。

  “万万不要跟我说话!”骑士团长叮嘱似的说,“我的样子诸君看得见,但别人看不见。我的声音诸君听得见,但别人听不见。对看不见的人说话,诸君要彻底受到怀疑。明白?明白了请轻点一下头。”

  我轻点一下头。骑士团长也轻点一下头以示回应。之后只管抱臂不动,再不开口。

  周围已完全暗了下来。乌鸦们早已归巢。英菲尼迪徐徐开下坡路沿山谷路前行,而后爬上陡坡。尽管距离没有多远(毕竟只是去狭窄山谷的彼侧),但路比较窄,且曲曲弯弯。不是能让大型轿车司机欢欣鼓舞的那类道路。似乎更适合四轮驱动军用车。可是司机脸色丝毫未变,冷静地操纵方向盘,车一路平安地开到免色豪宅跟前。

  豪宅四周围着白色高墙,正面带有仿佛坚不可摧的门扇——涂以深褐色、大大的对开木门。看上去俨然黑泽明电影中出现的中世纪城门。倘再扎有几支箭,必定相得益彰。从外面全然窥不得内部。门旁有写明门牌号码的标牌,姓氏标牌则没有。想必无此必要吧。既然特意来到这山上,应该一开始就晓得此乃免色豪宅。大门周边由水银灯照得一片雪亮。司机下车按铃,用对讲机同里面的人讲了三言两语。之后折回驾驶位,等待门通过遥控器打开。门两侧设有两台移动式监控摄像机。

  对开门扇缓缓朝内侧打开后,司机把车开入里面,沿着拐来拐去的院内路行驶片刻。路变为徐缓的下坡路时,背后传来大门关闭的声音,声音深沉庄重,仿佛说原来的世界再也回不去喽!路两侧排列着松树,修剪得无微不至。树枝打理得如盆景一般好看,且精心采取措施以防其生病。还有齐刷刷的杜鹃花树墙夹在路旁。杜鹃花里边可以看见棣棠花的枝影。也有的地方集中栽植山茶花。房屋虽新,但树木看上去早已有之。所有这些都被庭园灯盏照得摇曳生姿。

  路在柏油铺就的圆形停车廊那里终止。司机把车停在那里,迅速从驾驶位下来打开后排座车门。往旁边一看,骑士团长的身影不见了。但我没怎么吃惊,也没介意。他向来有他的行动模式。

  英菲尼迪的尾灯彬彬有礼地静静消失在夕晖之中,把我一个人留在后面。此刻从正面看到的房子,比我预想的小巧得多低调得多。而从山谷另一边观望,却显得那般威风凛凛堂而皇之。大概不同视角造成的不同印象吧!门这部分位于山的最高处,而后像下坡一样巧妙利用地势倾斜角度建了房子。

  房门前有神社狛犬那样的旧石雕安放左右两边,还带台座。或是原物狛犬从哪里运来也有可能,房门前也有杜鹃花树丛。五月间这里肯定有五彩缤纷的杜鹃花到处开放。

  我缓步走近房门,门从内侧开了,免色本人登台亮相。他上身穿白色领扣衬衫,外面是深绿色对襟毛衣,下面是奶油色厚些的卡其裤。雪白丰盈的头发一如往常梳得整整齐齐,自然洒脱。目睹在自己家迎接我的免色,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此前见到的免色总是带着捷豹引擎动静去我那里。

  他把我让入家中,关上房门。门厅部分接近正方形,宽宽大大,天花板很高。用来打壁球都够用。安在墙壁上的间接照明把房间正中照得恰到好处。中间放置的宽大的八角形拼木工艺桌上摆着仿佛明朝瓷器的巨大花瓶,新鲜的插花盛开怒放流光溢彩。瓶花由三种颜色的大朵花(我对植物所知无多,不晓得名字)组合而成。想必是为了今夜特意准备的。我猜想,单是这次他付给花店的买花钱,节俭些的大学生有可能够吃一个月的。起码对于学生时代的我绰绰有余。门厅没有窗户。只天花板上有个采光的天窗。地板是打磨考究的大理石。

  从门厅往下走三阶宽大的楼梯那里有客厅。面积作足球场固然不无勉强,但作网球场绰绰有余。朝东南的一面全是有色玻璃,外面照样是宽敞的阳台。天色暗了,海看得见看不见不知道,估计看得见。相反一侧墙壁有开放式壁炉。季节虽不很冷,还没生火,但已有薪柴在炉旁摞放整齐随时待命。谁摞的不晓得,反正摞得优雅大方,几乎可以称为艺术。壁炉上有壁炉台,摆着几件迈森(Meissen)(1)制作的花样古瓷。

  (1)德国著名的瓷器之都,历史悠久,以出产白色瓷器闻名于世。

  客厅地板也是大理石,但铺有许多组合起来的地毯。哪一张都是古波斯地毯。精妙的图案和颜色,看上去与其说是实用品,莫如说是美术工艺品,以致踩上去颇有些难为情。地毯上有几张矮茶几,这里那里摆着花瓶。所有花瓶都插满鲜花。哪一个花瓶都显得贵重和古色古香。情趣超凡脱俗,而且价值连城。但愿别来大地震,我想。

  天花板很高,照明含蓄低调。墙壁优雅的间接照明、若干落地灯、桌上的台灯,仅此而已。房间尽头放着黑黝黝的大钢琴。目睹使得施坦威(Steinway)(2)音乐会用大钢琴看起来都不很大的房间,对于我是第一次。钢琴上连同节拍器放着几份乐谱。大概是免色弹的。或者时不时请毛里齐奥·波利尼(3)光临晚宴亦未可知。

  (2)钢琴界顶级品牌。1853年由德国移民亨利·恩格尔哈特·施坦威在纽约创办。以制造顶级品质的三角钢琴和立式钢琴作为公司的基本宗旨。

  (3)毛里齐奥·波利尼(MaurizioPollini,1942—),意大利著名钢琴家。演奏曲目广泛而多样,风格清晰明快,具有丰富的色彩变化和深厚的音乐涵养,堪称当今国际乐坛最伟大的十位钢琴家之一。

  但就整体而言,客厅的装饰是相当克制内敛的,这让我舒了口气。多余之物几乎找不到,却又不空空荡荡。大固然大,但意外给人以惬意之感。或许不妨说其中有某种温情。墙上谨慎地排列着大约半打趣味健康的小幅画。其中一幅看上去似乎是莱热的真品,不过也可能是我的误会。(4)

  (4)费尔南·莱热(FernandLeger,1881—1955),法国画家,作品多以抽象几何形体和广告式色块表现城市生活和工业题材。1941年一战爆发后应征入伍,在前线画了一批表现士兵和战争机器的作品,后因在凡尔登战役中中了毒气而退役。1945年加入法国共产党。主要作品有《城市》《瓶》《建筑工人》等。

  免色让我坐在大大的褐色皮沙发上。他坐在对面椅子上。同沙发配套的安乐椅。坐感甚为舒适的沙发。不硬,不软,能够自然而然地接受落座之人——无论怎样的人——的身体。不过细想之下(或者无须一一细想),免色当然不至于在自家客厅里摆放坐起来不舒服的沙发。

  我们刚在这里坐下,一个男子就像等待已久似的从哪里出现了。英俊得令人吃惊的年轻男子。虽然个头不很高,但身材修长,举止优雅。皮肤一色浅黑,有光泽的黑发在脑后束成马尾辫。看上去很适合身穿长些的冲浪短裤,在海边怀抱冲浪短板。但今天身穿洁白的衬衣扎蝶形领结,嘴唇漾出快意的微笑。

  “您喝点儿什么呢?比如鸡尾酒……”他问我。

  “请要你喜欢的,什么都行。”免色说。大秦帝国小说

  “巴拉莱卡(Balalaika)(5)。”我考虑数秒后说道。其实并非特想喝巴拉莱卡,只想试试他是不是真的什么都会做。

  (5)一种鸡尾酒的名字。以俄罗斯的伏特加为基酒。巴拉莱卡是一种与吉他类似的俄罗斯传统弦乐器,琴腹呈三角形,有三根弦,品可移动。因而这种酒又被称为三弦琴鸡尾酒。

  “我也要同样的。”免色说。

  年轻男子面带快意微笑无声地撤下。

  我觑一眼沙发旁边,那里没有骑士团长。但这座房子的某处肯定有骑士团长。毕竟他和我同乘一辆车来到这里。

  “有什么?”免色问我。想必他在跟踪我的目光。

  “啊,没什么的。”我说,“只是,府上太气派了,把我看呆了。”

  “不过不认为太花哨了?”说着,免色浮起笑意。

  “不,远比预想的安谧优雅。”我如实发表意见,“从远处看去,恕我直言,相当耀武扬威,仿佛海上的豪华客轮。但实际进来,奇异地觉得心情释然。印象截然不同。”

  免色听了点头:“承您这么说,比什么都好。不过为此可是费了不少工夫。出于某种原由,房子是买现成的。到手的时候非常时髦,不妨说是花里胡哨。量贩超市老板建的,说是暴发户情趣的登峰造极也好什么也好,反正完全不符合我的趣味。所以买到后大大改造了一番。为此花了不少时间、劳力和费用。”

  免色似乎想起当时的事来,垂下眼睑长叹一声。料想趣味大相径庭。

  “既然这样,一开始就自己建岂不便宜得多?”我试着问。

  免色笑了,唇间闪出一点点白牙。“诚哉斯言。那样聪明得多。问题是我这方面也有许多情由——有非此房莫属的情由。”

  我等他继续下文。但没有下文。

  “今晚骑士团长没一起来?”免色问我。

  我说:“我想大概随后就到。一起来到门前来着,突然消失去了哪里。估计是在府上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不介意的?”

  免色摊开双手。“嗯,当然,我当然毫不介意的。不管哪里,只管随便看好了。”白鹿原小说

  刚才那个年轻男子把两杯鸡尾酒放在银色托盘里拿来了。鸡尾酒杯是精雕细刻的水晶杯,估计是巴卡拉(Baccarat)(6),在落地灯光的照射下闪着晶莹的光。而后把装有切好的几种奶酪和腰果的古伊万里瓷盘放在其旁边。带有大写字母的亚麻餐巾和一套银制刀叉也准备好了。相当细致入微。

  (6)法国著名奢侈品品牌,主营高端水晶制品。

  免色和我拿起鸡尾酒杯碰杯。他祝贺肖像画的完成,我表示感谢。随即嘴唇轻轻碰一下杯口。人们用伏特加、君度和柠檬汁各三分之一做巴拉莱卡。成分诚然简单,而若冷得不能像北极地带那般寒气逼人,就不够味。若是手腕不够的人来做,难免水津津懈口。但这个巴拉莱卡做得意外之好,其锋芒接近完美。

  “够味儿的鸡尾酒!”我佩服地说。

  “他手腕好。”免色淡淡一句。

  当然,我想。自不用想,免色不可能请手腕差劲儿的调酒师。不可能不准备君度,古色古香的水晶鸡尾酒杯和古伊万里瓷盘也不可能不一应俱全。

  我们一边喝鸡尾酒嚼腰果,一边谈天说地。主要是谈我的画。他问我现在创作的画,我介绍说在画过去在遥远的小镇遇到的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子的肖像。

  “肖像?”免色显得意外。

  “虽说是肖像,但不是所谓营业用的。是我自由发挥想像力画的不妨说是抽象性肖像画。但反正肖像是画的主题,说是基础也未尝不可。”

  “就像画我的肖像画时那样?”

  “正是。只是,这次没受任何人委托,是我自发创作的。”

  免色就此思索有顷。而后说道:“就是说,画我的肖像画为你的创作活动提供了某种灵感,是吧?”

  “大概是那样的。倒是还仅仅处于好不容易点上火这一层面……”

  免色再次无声地啜一口鸡尾酒。不难发现他的眼睛深处有一点满足的光闪。

  “对我来说,那是比什么都可喜的事——有可能对你有所帮助这件事。如果可以的话,新画完成了让我看看好吗?”

  “如果能画得让自己满意的话,自然乐意从命。”

  我把目光落在房间一角放的大钢琴上。“您弹钢琴吗?钢琴像是相当可观。”

  免色轻轻点头说:“弹不好,但多少弹一点。小时候跟老师学来着。上小学后到毕业,学了五年或六年吧。后来学习忙了,就停了,若是不停就好了。学钢琴我也累得不轻。所以,手指动得不能如意,但看乐谱没什么问题。为了转换心情,有时为我自身弹弹简单的曲子。不过不是给人听的东西,家里有人时手绝对不碰键盘。”

  我把一直挂在心头的疑问说出来:“免色先生,您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不会觉得大得过分吗?”

  “不,没有那样的事。”免色当即应道,“完全没有。我本来就喜欢独处。比如说,请想想大脑皮质好了。人类被赋予委实完美、精妙的高性能大脑皮质。但我们实际日常使用的领域应该尚未达到整体的百分之十。尽管我们被上天赋予如此完美的卓有成效的器官,然而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仍未获得使其得到充分利用的能力。打个比方,好比住在豪华壮观的大宅院里的四口之家只使用一个四张半榻榻米大小的房间而节俭度日,其余房间全都弃置未用。与此相比,我一个人在这座房子生活,并没有多么不自然吧?”

  “那么说来或许是那样的。”我承认。甚为意味深长的比较。

  免色旋转了一会儿手中的腰果,而后说道:“但是,如果没有乍看似乎浪费的高性能大脑皮质,我们就不可能进行抽象思维,也不会涉足形而上领域。纵使只能利用一小部分,大脑皮质也能做那么多事。假如剩下的领域统统派上用场,那么会做成多少事呢?不觉得兴味盎然?”

  “可是,作为获取高性能大脑皮质的交换条件,亦即作为把豪华壮观的大宅院搞到手的代价,人类不能不放弃种种样样的基础能力。是吧?”

  “正是。”免色说,“即使不会什么抽象思维和形而上推论,人类只要能双腿立起有效使用棍棒,也已经在这地球上的生存竞争中完全获得了胜利。因为那是日常生活中即使没有也不碍事的能力。而作为获得那种品质超群的大脑皮质的代价,我们不得不放弃其他各种各样的身体能力。例如,狗具有比人敏锐数千倍的嗅觉和敏锐数十倍的听觉。而我们则能够叠积复杂的假说,能够对照比较宇宙与小宇宙、能够欣赏凡·高和莫扎特,也能够读普鲁斯特——当然如想读的话——能够收集古伊万里瓷器和波斯地毯。而狗不能。”

  “马塞尔·普鲁斯特有效利用不如狗的嗅觉写了一部长而又长的小说。”

  免色笑道:“说的对。我说的归终只是泛泛之论。”

  “也就是能否将理念作为自律性东西加以对待,是这样的吧?”

  “正是。”

  正是。骑士团长在我耳畔悄悄低语。不过我遵照骑士团长刚才的忠告没有左顾右盼。应许之日小说

  之后他把我领去书房。走出客厅那里有宽大的楼梯。下去一看,楼梯似乎是客厅的一部分。沿廊有几间卧室(有几间没数,或者其中有一间是我的女友说的上锁的“蓝胡子公爵的秘密房间”也说不准),尽头有书房。房间虽然不大,但当然并不局促,而有一个不妨说“恰到好处的空间”在那里构筑出来。书房窗少,只在一面墙壁靠近天花板那里有一排采光的狭长窗口。而且从窗口看得见的只有松树枝和枝间闪出的天空(这个房间似乎不甚需要阳光和风景)。唯其如此,墙壁宽宽大大。一面墙壁从地板快到天花板全是倚墙做成的书架,其中一部分用作排列CD的架子。书架无间隙地摆着各种开本的书籍。还放有木墩以便踏脚取高处的书。哪一本书都看得出有实际在手中拿过的痕迹。在任何人眼里都显然是热心读书家的实用藏书,而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书架。

  大型办公桌靠墙安放,上面摆着两台电脑。台式一台,笔记本一台。有几个插有自来水笔和铅笔的马克杯。文件摞放得整整齐齐。看似相当高档的漂亮的音响装置摆在另一面墙壁。相反一侧的墙壁正好同办公桌相对,放有一对纵向狭长的音箱。高度和我那里的大致相同(一百七十三厘米),音箱是考究的红木做的。房间正中放一把读书或听音乐用的设计时尚的读书椅。椅旁是不锈钢读书用落地灯。我推测免色一天中的大部分都在这房间一人度过。

  我画的免色肖像画挂在音箱之间的墙壁。位置正在两个音箱中间,高度大体与眼睛持平。虽然尚未镶框而只是整个裸露的画布,但就像很早以前就挂在那里似的极为自然地适得其所。原本画得相当有气势,几乎一气呵成,而这种奔放风格在这书斋里居然得到恰如其分地精妙抑制,感觉颇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场所独特的气氛,使得画作具有的一往无前之势令人快意地收敛下来。而画像中仍不折不扣潜在着免色的脸庞。或者不如说,在我眼里甚至就像免色本人整个进入其中。

  那当然是我画的画。而一旦从我手头离开为免色所有、挂在他的书房,就好像变成了我无可触及的东西。现在那已是免色的画,不是我的画。即便我想从中确认什么,那幅画也像滑溜溜灵巧的鱼一样吐噜噜从我的双手中一溜了之。一如曾经属于我而如今属于另外某个人的女性……

  “怎么样?不觉得同这房间一拍即合?”

  免色当然是在说肖像画。我默默点头。

  免色说道:“很多房间的很多墙壁,都一一试了。最后才得知这个房间的这个位置再好不过。空间空的程度、光的照射方式、整体情调都正相吻合。尤其坐在那把读书椅上看画,那是我最中意的……”

  “我试试可以的?”我指着读书椅说。

  “当然可以。请随便坐!”球状闪电小说

  我坐在那把皮椅上,倚在有着徐缓的弧线的椅背上。我双脚搭在搭脚凳上,在胸前抱起双臂。再细看那幅画,确如免色所说,这里是欣赏那幅画的理想坐点。从椅子(椅子坐感舒适,无可挑剔)上看去,挂在正面墙上的我的画具有我自己都出乎意料的沉稳安谧的感染力。相比于在我画室的时候,看上去几乎成了另一幅作品。甚至像是——怎么说好呢——来到这一场所之后获得的新的本来的生命。与此同时,那幅画似乎也在坚决拒斥我这个作者的进一步接近。

  免色用遥控器以适度的低音量播放音乐。耳熟的舒伯特弦乐四重奏。作品D.804(7)。从那音箱淌出的声音是那般清澈、圆润、洗练和超凡脱俗。较之从雨田具彦家音箱流出的质朴无华的音质相比,简直像是不同的音乐。

  (7)舒伯特的小调第13号弦乐四重奏,是舒伯特十五首弦乐四重奏作品中唯一在他生前发表并公开演奏的一首。创作于1824年,因以《罗莎蒙德》间奏曲旋律为第二乐章主题,有《罗莎蒙德四重奏》之称。1824年3月14日由著名小提琴演奏家舒庞吉首演。

  倏然觉察到时,房间里有骑士团长。他坐在书架前的踏脚墩上,抱臂盯视我的画。我递过视线,骑士团长微微摇头,送出不得往那边看的信号。我把视线重新收回画上。

  “非常感谢!”我从椅子起身对免色说,“挂画位置也无话可说。”

  免色笑吟吟摇头:“哪里,应该道谢的是我。安顿在这个位置,越来越中意这幅画了。每次看画,怎么说好呢,感觉简直就像站在特殊镜前似的。那里边有我,却又不是我自身,是和我略有不同的我自身。静静注视之间,心情渐渐变得不可思议。”

  免色听着舒伯特音乐,再次默默看了一阵子那幅画。骑士团长仍然坐在踏脚墩上,和免色同样眯细眼睛看那幅画,俨然戏仿(估计并非刻意为之)。

  免色随后看一眼墙上的挂钟:“转去餐厅吧!晚餐差不多该准备好了。但愿骑士团长光临……”

  我朝书架前的踏脚墩上看去。骑士团长已不在那里。

  “骑士团长大概已经来了,我想。”

  “那就好!”免色放心地说道。而后用遥控器止住舒伯特音乐。“他的席位当然也准备好了。不能品尝晚餐的确、的的确确令人遗憾……”

  免色介绍,下面一层(若以门厅为一层,相当于地下二层)作为贮藏库、洗衣设备间和健身房使用。健身房里有各种运动器械。可以边做运动边听音乐。每星期专业教练来一次,指导肌肉训练。还有住家用人用的工作间式起居室,里边有简易厨房和小浴室,眼下没人使用。此外还有小型游泳池。但一来不实用,二来维护起来麻烦,于是填了作温室。不过,不久有可能新建双泳道二十五米往返游泳池。果真建成,务请前来游泳。我说那太妙了。

  接着,我们转去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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