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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吃蜘蛛的人》

1 北大荒的纪念

  1981年我离华赴美之际,直想把我们这代人昔日做过的梦通通抛却脑后。这些我们从父辈那儿禀来的梦,当年曾使我心血翻涌,热泪长流,而今却已化作一堆恶魇。踏上美国的土地,我发誓要翻开生活的新篇章,让旧日的恐惧、愤怒和锥心的悔恨随风飘去,化解人我之间的防范与隔阂,在麻省这座美利坚的文化大熔炉中再造一个新我。但不久我就发现:这愿望不过是另一场美梦。

  往事殊难忘怀;就像我在凌晨3点会不由自主地醒来,那是我70年代初在东北养成的习惯。梦回时,我浑不知身系何乡。空气中的寒意使我想起了北大荒。慢慢地,惨淡的夜色渗人帘拢,涌上心头的是阵阵忧虑。

  我离开中国时被迫无奈改换了J-1签证,因此我毕业之后必须回国工作两年。这规定使我根本无法和世界各国来的留学生平等竞争,在美国谋个好职业。

  我还听说不久前中央情报局曾派人来麻州大学调查我,当时我们系主任是位浪漫的左派诗人,他不但拒绝回答特工人员的问题,而且指着对方鼻子让他们从大学滚出去。听了这话,我不胜懊恼,又不便对人言说我其实私心希望这位教授能为我美言几句,好让我从此免受中情局的青睐。

  在社交和文化上我觉得自己简直是格格不入,在此后的岁月里,任我多么努力,也永远难以融入美国的主流社会,只能做一个孤独的边缘人。

  一向心高气做的我有时简直对自己全然失去了信心,甚至怀疑我的头脑是否天生不如别人。

  连绵不断的忧思明白无误告诉我此时此刻身在异国他乡。再造一个新我谈何容易!前途既如此渺茫,过往的回忆,尽管时时使我愧悔,倒又显得实在。

  于是我任思绪回返故国,回到北大荒我打夜班的养猪场。对一个在伯尔尼、日内瓦和北京娇生惯养长大的17岁的女孩来说,打夜班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头天我先得跟其他人一样干足10小时的活儿,把猪群赶到草甸子上去放牧,回来再喂它们饲料,清扫猪圈。天擦黑,同伴都放工回村吃饭休息了,等最后一个人一走,我就只能孤零零与几百头猪为伍。我的任务是保护它们在夜间的生命安全,外加把它们打起来三次——午夜一次,凌晨3点一次,天亮又一次——逼它们在圈外“方便”,免得这帮家伙把自己的“卧室”弄脏。

  在这样的夜晚,我手中的马灯织出一个昏黄的光环,闪烁晃动在北大荒无边无际的黑暗里,四面都是大片的沼泽。天风呼啸,月色惨白,有如一个鬼魂在漫游。猪号周围的草到夏天长得有一人高,觊觎猎崽的饿狼常常躲在草丛里伺机进犯。窗外,我的狗在夜半会象狼一样地厉声嚎叫,引得村里其它狗和它们遥相呼应;又或者呼应的根本就是驰过荒原的狼群,我着实分不清究竟是狗群还是狼群在这磐石般的黑夜里引颈长嗥。

  冬日来临,长夜漫漫了无尽头。下午4点我就得点起马灯,直到次日9点。户外的平原积雪茫茫,总有二尺多深。第一场大烟泡刮过之后,猪场茅屋的南边就会形成一面坚硬的雪坡,坡顶几齐屋檐高,整个冬天都不会完全融化。午夜后的气温往往降到零下40度,只要一出屋门,朔风扑面,妈妈给的那件厚实的羊皮大衣立刻变得像一张薄纸。

  有时暴风雪笼罩着整个地区,我就会想起老乡们讲的故事:有些人在风雪里转了向,恐惧使得他没命地狂奔,跑着跑着终因体力耗尽倒在雪地上,长眠不起,他们的尸体被冰雪封存,颜色如生。来年4月,如果狼群未曾光顾,人们还能在荒原上再度见到这些失踪者的遗容。

  还有更倒霉的。有时遇难者距家门仅数步之遥,但因漫天狂风暴雪打得人睁不开双眼,辨不清东西,这些人明明觉得在往前走,其实却在一个地方打转,当地人称之为“鬼打墙”。此时,若无他人及时援手,迷途者难免死路一条。

  我独自打夜班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尽是这些怪异的传说,耳边猪群的鼾声气势恢宏,此起彼伏。我右手持鞭,左手提马灯,在猪圈间巡行。贴身的衣兜里还藏了把锋利的剪刀,这是用来防身的最后一着。

  当时我虽只有门岁,也还没天真到居然相信一旦被袭击,剪刀就能救我一命或保我清白。但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别的法子呢?我曾经想过放鞭炮,这倒是个高招,但如何保证既不让鞭炮受潮,又能在情急之下点着它,我实在想不出个好办法。

  猪号茅屋的墙上不知谁留下一面锣。我冲着这面锣开心了一阵,琢磨它能派上什么用场。村子里离猪号最近的房子起码也有一里多,由于天气寒冷,这儿的人即使在大夏天睡觉也关着门窗。严冬时节更是把木屑填在两层玻璃窗中间保暖,也就是说冬天的屋子几乎处于全封闭状态。要是夜里猪号真出什么事,敲锣打鼓放鞭炮都无济于事。所以我最好面对现实,别抱什么幻想。

  其实我若一开始不主动请缨,谁也不会让我来猪号打夜班,我也就用不着伤这份脑筋了。在我来猪场以前,这儿从没人想到女人还能在猪号打夜班。到了1969年,不知怎么一来二去男劳力不够了,我便向猪号的陈头儿自告奋勇说我也可以参加打夜班。这话开始他听了也没当真,后来他弄明白我不是在闹着玩,便上下打量我,好像他以前不认识我一样。

  说起来这也不是我第一次自告奋勇了。1968年夏我就自愿不留北京而来到了北疆。当时我之所以决定这么做,是觉得城乡差别对千千万万的人太不公平,为什么我和我的同学们生来就享受中国所能提供的一切上佳待遇,包括在大城市生活,进重点学校,用一流图书馆,逛各类书店,参观博物馆,以及假日去公园游园和观看各种歌舞戏剧演出,而另一批年轻人只能在穷乡僻壤自生自灭,永远得不到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新中国理应人人平等。我们若真立志改造社会,便须先从自己做起,放弃我们已有的特权,把进城上大学的机会让给贫下中农的子女。至于我们自己,则应到农村去艰苦磨炼,一如革命战争曾经磨炼了我们的父母。最终我们定能消灭中国的城乡差别。我就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来到乌苏里江边一个叫做凉水泉的小屯。

  来凉水泉不到3个月,我又自告奋勇了一回,要求去最脏的猪号工作。这回我是打算向自己溺战,因为从小我就习惯住整洁的房子,用干净的盥洗设备。我所做的恶梦中最让我恐惧的莫过于被劾稠腥臭的粪便所围困。一脚踩下去,热烘烘的大粪渗透鞋帮,蒸腾的臭气令我几欲晕去。惊醒时,周身都是鸡皮疙瘩。

  在我看来,这种折磨比革命先烈所受的严刑拷打还要可怕一百倍。我知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属于剥削阶级无疑。中国的农民历来以大粪为肥料,喜欢它还来不及。所以我认为改造自己的思想感情,去猪号工作是最好的办法。

  打夜班是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自告奋勇。此后我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快的规律:不论在哪个单位,当你第一次站出来自告奋勇时,领导会惊讶地表扬你,但随即,自愿便成了义务。他们觉得这是你分内之事。更糟的是领导会利用你的榜样,对别人施加压力,让人人都成为“自愿者”。几个月后,猪号里所有女职工都“自愿”参加打夜班了,可我知道她们中好些人是出于无奈。我开始后悔,觉得我这么做实在有点对不起大伙儿。

  事实上我真正悔不当初是在1971年夏,老眯子打夜班出了事的时候。老眯子是当地老乡给猪号的一名哈尔滨女知青取的外号,意思是说她的脑子颇有些迷糊。像多数北方姑娘一样,老眯子长得高大丰满,18岁已发育得很好。一天晚上她在猪号打夜班,事后谁也不知道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第二天老眯子对村里的人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

  出事时正赶上我第一次回家探亲。等我从北京回村时,老眯子已经调走,调到一个极远的农场去了。当时领导常采取这种做法,说起来还是为她好。不过因此我一直都没机会听她本人讲起这件事的本末。

  我听到的都是些不胚而走的流言。猪号的其他女知青告诉我,老眯子那几天哭得很伤心,一边哭一边反复叨叨:“这我可怎么办呀?我没脸见人了。我把我爸我妈的面子都丢光了,以后还怎么做人呢?我不想活了!”

  村里的老乡们则说这事不可能是强奸,老眯子准是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反悔了。理由呢?老陈的又不是陌生人。他是猪号的头儿,平日里手把手教她干活哩。晚上大伙儿也常见她去老陈家吃个饭,用缝纫机补个衣服什么的。

  这固然不假,不过猪号的女知青谁没跟老陈一起干过活,向他学过手艺?晚上我们也都去他家串过门儿,吃过饭,这在当时叫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正是领导大力提倡的。老陈出身贫农,又当过志愿军,堪称我们“结合”的首选人物。

  后来,村里又传开另一种说法,说老眯子忒傻。头一件,她不该跟老陈发生关系,老陈有妻有子,岁数恐怕比她爹还大;再说了,就是有了这事,也犯不着逢人就说老陈把她给强奸了。看看结果好了,领导把她调哪儿也无济于事,这种事一传十,十传百,早晚会传到她的新单位。将来谁还要娶她?她将来名声扫地,没脸见人,也怪不了谁,只能怪她自己不聪明。

  事发之后,老陈也曾让村里的第一把手赵指导员盘问了一番,后来他就被调到基建队盖房子去了。有人见此便评说赵指导员袒护老陈,因他俩都是扬州人,是老乡。又有人不以为然,说你还能把老陈怎么着?在中国,一个臭农民你能怎么惩罚他?开除党籍?可他又不是党员;降级撤职?他本来就是平头百姓一个;吊销城市户籍?也不可能;干脆开除国籍,哪个国家又会要他呢?正应了一句俗话:死猪不怕开水烫。

  于是老眯子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最后人们把她的闲话说腻了,她也就渐渐被遗忘了。也许这正是她所希望的吧。她离开后再没回来过,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完全从我们的生活中匿迹销声了。但她淹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几年之内,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红扑扑的脸蛋,粗手大脚,一个初长成人的妙龄姑娘。她飞红了脸在笑,开开心心的,我确实从来没见她哭过。

  除了这场风波,另一件事也让我对打夜班颇为懊丧。此事起因极小:猪号没有闹钟。这对别人似无大碍,但对我来说,半夜3点让我醒来真比登天还难。

  有时一睁眼发现已是红日当窗,这种睡过了头的惶恐我至今记忆犹新。结果所有猪圈都一塌糊涂,其他人得在低矮的棚顶下忍受着蚊子的袭击和臭气的熏蒸,数小时才能把猪圈都清干净。唉,这红着脸向同伴连连道歉的滋味真不好受。即使大家嘴上不说什么,他们的眼神却让我无地自容。这种场合,解释是于事无补的。

  可是闹钟哪里是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当时,我一个月32元的工资得应付所有的日用开支:伙食12元,剩下的需要拿来买衣服、鞋子、劳动手套、邮票、牙膏牙刷、肥皂洗衣粉、手纸卫生纸、蜡烛电池,再加几听令人绝难抗拒的水果罐头。这还不算,两年内我还得攒下至少30元作为回家探亲的路费。我掐指算算,10块钱一只的闹钟还是买不起。看来我得像别人一样不用闹钟自己醒。

  日复一日,有志者事竟成,我终于把自己训练得能在半夜3点准时醒来,就像有谁在我脑袋里装了一只看不见的魔钟。开始我对这一成就兴奋不已,但很快我就倍尝苦果:不管我打不打夜班,这只魔钟准在半夜3点把我闹醒。3年后我离开猪场下大田干活,可我不知怎样才能将此消息通知这永不停摆的魔钟。

  又过了两年,我离开北大荒回父母身边读书,仍旧甩不掉这个该死的习惯;80年代,我发现即使远渡重洋,到了地球另一边,这习惯仍像一个幽灵跟定了我。无奈,我只好接受北大荒送给我的这件推辞不掉的纪念。

  多少次半夜醒来再也回不到渴望的“黑甜乡”,恼得我掉眼泪。1973年我开始自学英文,这之前有整整7年时间我没摸过课本,当时我已经22岁了,重整学业对我殊非易事。我实在不愿夜里失眠,缺了觉我第二天准保头重脚轻,脑袋成了一桶浆糊。这种时候,我真想和上帝也好魔鬼也好达成一笔交易:宁愿少活10年,只要有谁让我不再受此煎熬。

  如今我重温旧事,尽管有着酸涩的无奈,却也觉得半夜3点醒来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梦回之时我还清楚地记得那醒来前的梦境。回想它以及我平生做过的许多白日梦,我开始思考,我不会再遗忘。

  在农场,白天干活干得晕头转向,几乎无暇回味梦境。晚上,我们的宿舍是十人一屋,南北两张大通铺,各睡五人,中间隔条四五尺宽的走道。在这样的房间里要想点自己的心思,只能是半夜三更梦醒时。

  此刻周围没有警惕的眼睛和竖起的耳朵,我尽可以在夜色保护下们心自问:我到底是什么人?是奶奶那样顽固不化的旧贵族,还是新中国培养出来的有文化的新农民?是共产主义的可靠接班人,还是骨子里极端反动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否只有为人民服务,做革命的螺丝钉,人生才有意义?生活的目的究竟在哪儿?为了理想,我情愿作出哪些牺牲?又有什么是我几经反复才明白,即使为了父辈和我们的理想,我也决然不能放弃的?为使梦想成真,我们做了多少蠢事?作了多少孽?如果是为了想解救天下受苦人而铸成大错,上天是否会宽恕我们?纵能逃过报应,一个人又如何面对自己良心法庭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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