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的一生波澜起伏,在20世纪中国许多影响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中我们都能看到他矫健的身影。
他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开创者,大力倡导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推倒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几千年来的旧文化,建立起和人类主流文明接轨的新文化,有人称他是“三千年来第一人”,这一评价一点也不过分。他是中国共產黨的创始人,领导了包括“五卅运动”在内的一系列工人运动,实现了和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黨合作。他的一生反对清王朝、反对袁世凯、反对北洋军阀、反对国民黨、反对帝国主义,被自己手创的革命黨所开除,甚至被奉他为精神领袖的中国托派所不容,他自称是“终身反对派”,中国历史上能够当得起这个称号的恐怕只有他一人。
“以其一生遍历卢骚[卢梭]到馬克思的全部思想的变迁,只有陈独秀,他是这个过程一个最完整的代表人物”,他的一生经历了康梁的改良主义、法国式的民主主义、俄国式的馬克思主义、托落斯基主义,最后从国民黨的监狱里出来宣称抛弃一切主义,在贫病交加之中回到了五四的立场上。
他说:“我半生所做的事业,似乎大半失败了,然而我并不承认失败,只有自己承认失败而屈服,这才是真正的最后失败”,如果在中国人惯有的以成败论英雄的观念之外看,陈独秀才是最大的成功者,他开辟的启蒙事业不仅直接影响了一代人,培养了一代人,而且继续影响着中国的未来,他奠基的“五四”传统始终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爱国心”与“自觉心”
青年陈独秀参加过拒俄运动,加入过暗杀团,创立了安徽爱国会、岳王会等革命组织,办过《国民日日报》、《安徽俗话报》等,自述办刊十年风气为之一变。辛亥革命后还担任过安徽都督府的秘书长。
1914年11月反袁失败后,他再次东渡日本,和章士钊一起办《甲寅》杂志,第一次用“独秀”的笔名发表了《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开宗明义提出:“人民何故必建设国家?其目的在保障权利,共谋幸福,斯为成立国家之精神。”为什么要爱国?“爱其为保障吾人權利谋吾人幸福之团体也。” 他提出要有爱国心,也要有自觉心。“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如果是一个人民没有权利、幸福可言的国家,“瓜分之局,何法可逃,亡国之奴,何事可怖”,引起舆论一片大哗,不少人指责他不爱国。
对于这一点,他后来在《每周评论》第25号发表《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一文,说得更清楚:
“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
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在经历了长期血与火的革命生涯以后,陈独秀开始摸到了民主的门槛。民主至上,民权高于一切,民权的价值重于国家成为他的主导思想,他的脉搏为他的这些思考而剧烈地跳动,他痛感人民缺乏对民主的真正觉悟,辛亥革命胜利了,开国元勋却在自己参与缔造的中华民国成了通缉犯,只能再度亡命。他对民主的重新认识,使我们感觉到高举“德先生”、“赛先生”大旗的《新青年》已经在母腹中蠕动。不到一年《青年》杂志就诞生了。
“德先生”和“赛先生”
1915年9月15日,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在第一期的《敬告青年》一文中他就明确提出科学与人權“若舟车之有两轮焉”,“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權并重”。他认为人權说是近代文明的三个基本特征之一,不久他又进一步把人權扩大为民主。
正是通过《新青年》这个平台,他打出了“德先生”和“赛先生”(即民主和科学)这两面大旗,发表了一系列振聋发聩的言论,横扫千军如卷席。除他本人之外,《新青年》还“以披荆斩棘之姿,雷霆万钧之势”连续发表了胡适、吴虞、鲁迅、李大钊、刘半农、钱玄同、高一涵、易白沙、周作人等人的文章,连鲁迅都承认他那时侯的创作是奉了陈独秀的思想“将令”。胡适说过“当日若没有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精神,文学革命的运动决不能引起那样大的注意“。正是陈独秀率领千军万马第一次向儒家学说、传统道德,向文言文、旧文学发起了全面的、猛烈的冲击,第一次大力提倡西方的”自由、平等、獨立之说“,张扬自由自尊的人格、獨立自主的人格,不是仅仅局限在政治层面,而是全方位地要引进新的文化、价值。也是第一次激烈地、大张旗鼓、毫无妥协地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言论之激烈至今可能都还让人心惊肉跳,如钱玄同的废汉字、鲁迅的不读中国书、胡适的百事都不如人等。
其中的主角无疑是陈独秀,1940年3月24日他在《中央日报》发表《蔡孑民先生逝世后感言》,也不无自豪地说:“五四运动,是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之必然的产物,无论是功是罪,都不应该专归到那几个人;可是蔡先生、适之和我,乃是当时在思想言论上负主要责任的人”。其实不仅在思想言论上,他也是把自己的思想付诸了行动的人,所以他这个堂堂北大教授才会在“五四”运动中亲自去散发传单。毛澤東称他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他当之无愧。
在万马齐喑的1915年9月,也就是“筹安会”出笼、袁世凯即将称帝的时候,陈独秀却喊出了民主和科学。也正是他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斩钉截铁地说出了:
“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
他就是以这样的姿态高举德谟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面大旗,坚决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反对旧艺术,旧宗教,反对国粹和旧文学,提出“伦理之觉悟为最后觉悟之觉悟”,开创了以现代文明为核心的新文化运动。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思想启蒙运动,他的巨大意义也早已超越了政治层面。可惜,这场以现代文明为导向,以民主、科学为旗帜的启蒙运动前后仅仅持续了四年,就被它的倡导者自己亲手扼杀了,这是“一幕奇特的历史悲剧”。
在袁世凯和军阀当政的政治真空时代,陈独秀的出现为新文化赢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取得了空前的胜利,从此白话文、新文化作为中国的主流文化的地位已经奠定。但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他和同时代的李大钊等人迅速转向馬克思列寧主义,告别了他醉心已久的法兰西文明,告别了他心爱的德先生。
1919年以后,陈独秀全面接受階級斗争学说、无产階級專政和建黨理论,向“五四”的旗帜再见,从此踏上另一条曲折、漫长、痛苦的革命道路。1919年11月他还说过“我们现在要实现民治主义(Democracy),是应当拿英、美做榜样”,到1920年他的思想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大转弯,他说:“德谟克拉西是资产階級的护身符、专有物”,民主主义是资产階級“拿来欺骗世人把持政权的诡计”,“若是妄想民主政治才合乎民意,才真是平等自由,那便大错而特错”,“民主主义只能够代表资产階級意”。(《民主黨与共產黨》)“五四”的民主启蒙就此告终,他的倡导者和送葬者都是陈独秀。
“监狱,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
“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我们青年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这才是人生最高尚优美的生活。从这两处发生的文明,才是真文明,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文明。”
“五四”运动的前夜,陈独秀曾发表这篇题为《研究室与监狱》的短文。1919年6月9日,这个“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北京大学的前文科学长,竟然亲自出手去散发《北京市民宣言》的传单,结果被捕入狱,引起举国震惊,青年毛澤東在湖南高声喊出“陈君万岁”,“我祝君至高至坚的精神万岁”。在各界营救下陈独秀于9月16日出狱。
1921年、1922年陈独秀因为思想激进两次在上海租界被捕,由于缺乏证据,在各界朋友(如胡适等)的关注下,关押时间都很短。他一生虽然四次身陷囹圄,但始终没有改变自己的信念,也从来没有放弃过他对中国问题的思考、研究。
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在国民黨巨额悬赏他的上海隐居多年后,终于第四次被捕。国民黨各地黨部、省主席、司令等纷纷致电中央当局要求予以严惩,他亲自缔造的共產黨也发表了幸灾乐祸的消息和骂他为资产階級走狗、反共先锋的评论。那一刻,两个对立的黨几乎是异口同声,都要把这个“五四运动的总司令”置之死地而后快。苏区《红色中华》报 1933年5月8日的报道《托陈取消派向国民黨讨饶》称,陈被捕后“颇得国民黨当局青睐”,“对国民黨更愿表示‘五体投地’以为‘报德’”,受审时,陈“服服帖帖”,“跪在国民黨法庭面前如此讨饶”,王观泉先生评论说,这是“歪曲事实真象,罗织人罪,影响极坏”,尤以陈独秀“向国民黨法庭讨饶”这篇“最为恶劣”,“令人齿冷”。
但陈独秀也并不是为举国所弃,他在《甲寅》时的同伴章士钊出庭为他辩护,他在北大、《新青年》的同伴和学生胡适、傅斯年等纷纷站出来为他说话,罗家伦、段锡朋等都曾到狱中看望他,给予了他人性的温暖。1933年4月公开开庭审判,他自己在法庭上更是慷慨陈词,不失“五四”当年的丰采。
他的自辩词,即便今天读来依然让人拍手称快,针对指控他“叛国”、“危害民国”的罪名,陈独秀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是土地、人民、主权的总和,“若认为政府与国家无分,掌握政权者即国家,则法王路易十四‘朕即国家’之说,即不必为近代国法学者所摒弃矣。若认为在野黨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黨,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叛国’,则古今中外的革命政黨,无不曾经‘叛国’,即国民黨亦曾‘叛国’矣。袁世凯曾称孙、黄为‘国贼’,岂笃论乎?!”他在法庭上抨击国民黨政府“以黨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替民权……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高居人民之上”。他说民国就是共和国,“若认为力争人民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信仰等自由权利,力争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以裁判军阀官僚是‘危害民国’,则不知所谓民国者,应作何解释?”
章士钊是当时名动全国的大律师,他为陈独秀作无罪辩护,其中有“现政府致力于讨共,而独秀已与钟共分扬,余意已成犄角之势,乃欢迎之不暇,焉用治罪为?”用意无非是为他开脱,但陈独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为准”。这才是陈独秀的人格风范,当时即赢得旁听席上的赞誉声。结果他“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他的自辩和章士钊的辩护词在天津《益世报》全文登载,其他报纸也纷纷报道,一时轰动全国。曾出版过《独秀文存》的亚东书局公开出版了陈案的资料汇编,还被上海沪江大学、东吴大学选为法学系的教材,这些事竟然都发生在1933年陈独秀被判刑的当年,可能也让后人感到惊讶。
在南京狱中,他雄心不减,利用国民黨的优待条件,大量阅读古今中外的书籍,潜心研究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孔子、道家学说等等,完成了不少有价值的学术论著,尤其是对民主的思考与反省,逐步回到了五四的轨道上。他真正把监狱当作了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
1937年8月23日,因为抗日战争爆发,陈独秀被提前释放。
回归“德先生”
在接受了馬克思主义的階級斗争学说之后,陈独秀否定了他曾高举的那面“德先生”大旗。《新青年》也从启蒙刊物变成了宣传馬列主義的刊物。1920年开始他连篇累牍地发表介绍馬克思主义的文章,建立馬克思主义研究会、共產主义小组,发起筹备中国共產黨,成为该黨无可争议的创始人。1921年7月23日,在钟共“一大”上被缺席选举为第一任中央局书记,直到1927年离开这个位置(他被开除出黨是1929年)。
在经历了风云变幻的大革命失败和激烈、紧张的黨内斗争以后,他开始又一次冷静下来思考一些更深刻的问题,就如当年他在辛亥革命失败后的悲凉之中,找到了“德先生”和“赛先生”。1929年8月他发表《关于中国革命问题致钟共中央信》,重提他几乎已十年没用过的“德谟克拉西”一词:
“德谟克拉西,是各階級为求多数意见之致以发展其整个的階級力所必需之工具;他是无产階級民主集权制之一原素,没有了他,在黨内黨外都只是集权而非民主,即是变成了民主集权制之反面官僚集权制。在官僚集权制之下,蒙蔽,庇护,腐败,堕落,营私舞弊,粉饰太平,萎靡不振,都是相应而至的必然现象。
现在中央政策,竟在反对‘极端民主化’的名义之下,把黨内必需的最小限度德谟克拉西也根本取消了,并不是什么‘相当缩小’……“
他批评委派制、不准不同意见的人开口,指责这样做毁坏了黨的组织与力量。在上海他和“托派”的青年为民主问题有过长期争论,他在“托派”刊物《火花》上发表过《我们要什么样的民主政治》,他把民主区分为“真”的和“假”的,称欧美的民主政治都是遮掩资产階級少数人專政的形式,苏维埃政制才是民主在历史上发展到今天的最新最高阶段、最后的形式,他的《上诉状》中对民主定义的阐述也是如此,与“五四”时期对民主的见解距离还是很大。
1932年10月入狱以后,他没有停止思考,1936年3月,他在《火花》发表了《无产階級与民主主义》,指出“最浅薄的见解,莫如把民主主义看作是资产階級的专利品。”他把民主称为“人类进步之唯一的伟大指标”,“民主主义乃是人类社会进步之一种动力”。“史大林不懂得这一点,抛弃了民主主义,代之于官僚主义,才至把黨,把各级苏维埃,把职工会,把整个无产階級政权,糟蹋得简直比考茨基所语言的还要丑陋”。
在《孔子与中国》一文中,他说“科学与民主,是人类进步之两大主要动力”,“人类社会之进步,虽不幸而有一时的曲折,甚至于一时的倒退,然而只要不是过于近视的人,便不能否认历史的大流,终于是沿着人權民主运动的总方向前进的”。
他曾在狱中对人说过,他当年在《新青年》上提出民主和科学,是经过深思熟虑,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才提出来的。他认为“民主制度是人类政治的极则,无论资产階級革命或无产階級革命,都不能鄙视他,厌弃他,把它当作可有可无,或说他是过时的东西”,已逐渐回到了“五四”时期的民主轨道上。
1937年出狱以后,他拒绝出任劳动部长,拒绝蒋介石出钱让他组织“新共黨”,拒绝胡适的邀请去美国,拒绝谭平山要他出面组织第三黨的建议,同时他也拒绝去延安,他不无凄凉地说李大钊死了,他的儿子延年也死了,黨里没有他信任的人。1938年,他选择了入川,1942年,他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但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还在继续狱中开始的研究,从文字学到民主发展史,都结出了沉甸甸的果实。特别是他对斯大林时代的反思深度,在中国恐怕至今还没有多少人超过他当年的认识。我想千言万语都不如他自己的文字来得更直接。
他对民主的最后见解主要集中在《我的根本意见》一文和给西流的信里。他说:
“民主是自古代希腊罗马以至今天、明天、后天,每个时代被压迫的大众反抗少数特权阶层的旗帜,并非仅仅是某一特殊时代的历史现象,……如果说民主只是资产階級的统治形式,无产階級的政权形式只有獨裁,不应该民主,则史大林所做一切罪恶都是应该的了,列寧所谓‘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乃成了一句废话。……史大林的一切罪恶乃是无级獨裁制之逻辑的发达,试问史大林一切罪恶,那一样不是凭着苏联自十月以来秘密的政治警察大权,黨外无黨,黨内无派,不容许思想、出版、罢工、选举之自由,这一大串反民主的獨裁制而发生的呢?……在十月后的苏联,明明是獨裁制产生了史大林,而不是史大林才产生獨裁制,如果认为资产階級民主制已至其社会动力已经耗竭之时,不必为民主而斗争,即等于说无产階級政权不需要民主,这一观点将误尽天下后世!”
“而没有民主制做官僚制之消毒素,也只是世界上出现了一些史大林式的官僚政权,残暴、贪污、虚伪、欺骗、腐化、堕落,决不能创造甚么社會主義。”
“獨裁制如一把利刃,今天用之杀别人,明天便会用之杀自己,列寧当时也曾经警觉到‘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而亦未曾认真采用民主制,如取消秘密政治警察,容许反对黨派公开存在,思想、出版、罢工、选举自由等。”
所以他十分明确地提出“‘无产階級民主’不是一个空洞名词,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階級民主同样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黨派之自由,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一文不值。”
这些闪耀着人类政治智慧的思想,此后也成为雷震在台湾倡导民主的精神源头,他在《反对黨之自由及如何保护》文中说:“陈独秀晚年对于民主政治制度下了很精确而扼要的定义”。胡适在《陈独秀最后见解》一书的序文中特别指出:“在这十三个字——特别重要的是反对黨派之自由——的短短一句话里,独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生死关头。近代民主政治与獨裁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承认反对黨派之自由,才有近代民主政治。獨裁制度就是不容许反对黨派的自由。”
陈独秀痛定思痛,最终回到了“德先生”,回到了“五四”的理想,经过漫长的革命、牢狱生涯之后,他对“德先生”的认识更加深刻、也更加成熟了。这是他以一生惨痛的代价换来的结论,是他最后留给我们的弥足珍贵的精神遗产,如果说他办的《新青年》将长留在言论史的记忆中,那么他在生命最后时光的思考、见解注定了长存在多难的思想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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