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人民政协报
陈独秀在其革命生涯及后来的凄凉晚境里,始终笔耕不辍,也挣得了一点稿费,这些稿费为他清贫的生活多少有些补偿。
陈独秀于1914年7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去日本,帮助章士钊编辑《甲寅》。他把丢在上海的妻子高君曼及两个孩子的生活,委托给汪孟邹照顾。因为生活清贫,高君曼年纪轻轻就患了肺炎。这种病在那个时候,几乎是不治之症。1915年初夏,汪孟邹从上海来信说高君曼染肺疾咯血,催促陈独秀回国。陈独秀回到上海后,创办了《青年》杂志,后改名《新青年》。在汪孟邹的介绍下,杂志由群益书社陈氏兄弟发行。群益书社提出,陈独秀得编辑费、稿费月200元,月出一本。陈独秀知道这个稿费不高,但他还是满口答应了,有200元固定收入,至少可以做点事了。
1917年初,他应聘到北京大学任文科学长,两个孩子仍留到上海读书。当时他们的生活十分艰苦,陈独秀就委托亚东图书馆从自己微薄的稿费中每月支付十元钱,给延年兄弟作生活费。这点钱除交学费外就所剩无几。延年兄弟只好一面读书一面做工,以补生活费用之不足。
1921年中共召开“一大”时,正是由上海组织发起并通知各地代表到会。陈独秀没有出席大会,在缺席的情况下被推举为中央书记。“一大”闭幕后,他遂回上海主持中央工作。陈独秀投身革命后,放弃了还算殷实的家产。在北大他月薪300块大洋。专职任党的领导后,他就没有职业了,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了。如果说他有职业的话,那就是以革命为职业。组织上每月只给30元或40元的生活费,这当然不够陈独秀一家开销的。他虽然经常给党刊写文章,可给党刊写稿是没有稿费的。那时,商务印书馆聘请他担任馆外名誉编辑,他“表示月薪不必多,编辑事务也不愿太繁重,因为他主要工作是办党。愿任商务名誉编辑,不过为维持生活。结果说定:月薪三百元……”陈独秀担任商务名誉编辑的时间估计是不会很久的,因为至今没有发现陈独秀在上世纪20年代曾为商务编辑或写过什么作品,商务是不会白白地给他每月300元的,而且他后来的经济生活也常常发生困难。他的经济主要来源于1922年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独秀文存》的版费维持生活,有时只有一件汗衫,一天喝两顿稀粥。
后来,陈独秀和第二个妻子高君曼的婚姻又有裂变。高君曼是陈延年的姨妈。她为陈独秀生有一子一女。子名和年,又名鹤年,女名子美,死于“十年动乱”中。1925年10月,两人的关系发展到出手相打。高君曼就带着亲生的孩子回到南京。东厂街的两座草屋是陈独秀“二次革命”讨伐袁世凯失败后而购置的家产,有房子十余间,地数十亩。高君曼母子就在那里安了家。陈独秀每月给高君曼母子50元生活费。其中由亚东图书馆从他稿费中每月支付30元。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没有生活来源,他的生活费用遂成大问题,以至朋友关心他,譬如胡适和赵元任曾以《字义类列》稿费名义,送过陈独秀1000元;敌人拉拢他,蒋介石曾叫国民党教育部长朱家骅出面,许以十万元,请出狱后的陈独秀组织一个“新共党”;王明造他的谣说他每月领日本津贴300元等,这些都与钱有关系。他在1937年初秋出狱后的经济生活来源,也就成为缠绕他生命最后里程的难题。陈独秀晚年生活来源,大致有四种:一是“北大同学会”(或“北大”)的每月三百元。这是陈独秀维持一家人生命的基本生活保障,若不能按时收到,其生活不堪设想。二是文章稿费。出狱后,陈独秀在《宇宙风》、亚东图书馆等杂志、出版社发表文字学、自传等文稿,获得一些稿费。三是演讲课酬。出狱后,陈独秀在武汉大学、重庆、江津一些单位,演讲抗日问题,获得一点稿费。四是朋友的救济。
陈独秀晚年时,和第四个妻子潘兰珍隐居于四川江津,在离县城20多里的山村鹤山坪定居。在那里,他把在南京监狱中撰写的文稿校定编辑,定名《小学识字教本》。该书收录他发表在《东方杂志》的《荀子韵表考译》、《实庵字说》、《老子考略》、《中国古代语音有复声母说》、《中国古史考》、《禹治九河考》等学术文章。这部书探寻了汉字的整个发展规律,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企图解决汉字难认、难记的问题。他所提出的字根说,虽然古已有之,但最终使之组成一个相当完整的系统的,陈独秀是第一人。
当时,陈独秀贫病交加,生活困难,住房条件又差,他艰难地写完上编,下编也写出了一部分。此书在编辑中,国民党教育部向陈独秀预付2万元稿费,准备出版发行。时任国民党教育部长陈立夫,审定书稿时说:“内容无大碍,‘小学’两字不妥,容易和小学校混淆。”嘱编译馆改改书名,方可出版。编译馆转告陈立夫的意见,陈独秀生气地说:“陈立夫懂什么?‘小学’指声音训诂,说文考据,古来有之,一个字也不能改。”为此,他一直没有动用那二万元。然这部书稿却被直接受命于重庆卫戍区稽查处的国民党江津县公安局稽查所为监视陈独秀而制造的一次盗案中抄走。直接制造这起案件的江津县稽查所所长李杰川可以说是一个严重的犯罪。
在此之前,陈独秀的生活困难重重。一天,潘兰珍对他说:“老先生,钞票没有了,动一动那笔钱吧!”她指的是《小学识字教本》预支的那二万元稿费。
陈独秀却说:“那笔钱动不得,我不改书名,他们就不出版,我也就不动他们一分钱。这样吧,把烈武兄送我的那件灰鼠皮袍先当了。”他说的烈武是指民国四大都督之一的柏文蔚。就这样,书名不改,书不能出版,预付稿费如数退编译馆。
陈独秀晚年月生活费开销很大。如1940年秋,陈独秀在江津鹤山坪,大米三十余元一斗,陈独秀和夫人潘兰珍以及一个用人共三个人,一月吃米一斗五,加上油盐菜柴,生活费要月二百元;冬天,怕冷的陈独秀迁到江津城过冬,大米七十元一斗,生活费要月三百元。到了1941年秋,陈独秀在鹤山坪的生活费要月三百元,冬天到城里要多一二倍,月花销六百元。
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在清贫的生活中客死江津。潘兰珍在安排妥他的后事后,怀着悲伤的心情,带着陈独秀所剩的一点稿费和在南京监狱时友人送的五个东汉古碗,离开他们生活了四年的江津,在重庆附近的一家农场,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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