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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晚年功过是非

  作者:刘华清   来源:《湘潮》 

  陈独秀的青、壮年时期是辉煌的,头上戴着“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等一顶顶桂冠。那么,他在离开党的总书记岗位后又干了些什么?他的晚年节操如何?

  面对党的挽救,他公开声明:不错,我们是反对派

  “八七”会议后,陈独秀正式离开了中共中央的领导岗位。他的心情非常沉重,表现得十分消极,整天躲在上海的小屋里研究中国文字拼音化和音韵学问题。在拒绝参加“六大”时,他曾表示再不参加党的领导工作,不为自己辩护,也不出面批评别人,可如往常为中央刊物写些短篇文章,如果第六次大会成绩不错,对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将不持反对态度。

  1929年四五月间,陈独秀从归国留学生托派分子手中见到了一批托派文件。他惊喜地发现,大革命时期自己多次提出的先是反对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后来要求退出国民党的主张,原来与远在莫斯科的素不相识的托洛茨基主张不谋而合。他从中找到了精神寄托,渐渐地接受了托洛茨基主义。

  陈独秀接受托派观点以后,身边很快形成了一个意气相投的群体,并在党内加紧进行反对中央的分裂活动。1929年8月5日,陈独秀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1.5万字的长信,他以托洛茨基主义的立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对于中国革命的观点,猛烈地抨击“八七”会议和“六大”以来的路线,并要求在全党公开讨论,企图以托派路线代替“六大”路线。

  中共中央多次对陈独秀等人的派别活动提出了警告。8月28日,共产国际和党中央的代表约陈独秀谈话,指出他不应该发表和中央不同的意见。但陈独秀不听,宣称“我不应再为寻常组织纪律所拘囚”。10月6日,中共中央向他发出“书面警告”,要他“必须站在党的利益上立即停止这种活动”,决定让他“在党的政治路线之下,在中央担任编辑工作”,要他写篇反对反对派的文章,并编入中央直属支部参加党的生活。

  这时,陈独秀已听不进任何劝告。10月10日,他在给中共中央的回信中态度强硬地宣称:“在你们,绝对没有理由可以开除发表政治意见不同的任何同志;在我,只知道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为全无产阶级的革命利益,结合下层的革命群众和机会主义的上层领导机关奋斗,而不计其它!”

  为了尽快解决党内反对派问题,中共中央在共产国际远东局支持下,采取了快刀斩乱麻的办法。10月15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决定将那些不听教育的派别分子“毫不犹疑地开除出党”。10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与上海各区党团书记联席会议通过《江苏省委为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并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党籍。

  10月26日,陈独秀与彭述之联名致信中央,公开打出“反对派”的旗帜,宣称:你们说我们是反对派,不错,我们是反对派,我们的党此时正需要反对派,而且正需要勇敢的、对革命对党负责的反对派,坚决不和机会主义、冒险主义、威吓手段、欺骗手段、腐败官僚的领导机关同流合污。为了革命的利益,为了阶级的利益,为了党的利益,而绝不计及自己个人的利益,尽量的发表正言谠论,使马克思列宁主义、布尔什维克主义在中国有一线之延,使全党党员及全无产阶级的群众不至对党完全失望!

  就在陈、彭致信中央的同一天,共产国际向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党应当肃清自己的队伍,去掉暗藏的托洛茨基派和取消派。”

  11月13日,中共中央向各级党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发出一封公开信,将陈独秀“机会主义——反对派”的错误通报全党。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委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党籍。作为党的主要创始人和长期担任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老党员,陈独秀不会不知道党的组织原则,党内的意见分歧可以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加以解决,而不能进行派别活动。从这一点来说,陈独秀没能守住共产党员的底线,开除他的党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选择。

  “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法庭上再现当年英雄本色

  陈独秀被共产党开除以后,被托派选为总书记,专心做起了托派工作。开始,他把主要精力放在揭露国民党的腐败统治上,“九一八”事变后,他调整策略,把斗争的重点转向声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谴责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

  陈独秀“反日反国民党”的活动,引起了国民党的仇视。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的托派中央被国民党中统特务机关一网打尽。

  陈独秀因有前三次被捕的经历,对被捕早已等闲视之,当他被押到租界巡捕房看守所,看到先行被捕的彭述之、宋逢春等人时,还开玩笑说:“嗨,原以为就我一个人被捕,没想到你们都来了。这下我可有伴了。”在被押往南京的京沪列车上,他竟然“酣睡达旦,若平居之无事者然”,车到南京时还未醒来。

  国民党政府将陈独秀案交法院审理。消息传出后,蔡元培、胡适等纷纷向陈独秀推荐辩护律师,章士钊自告奋勇义务担任他的律师,他最终接受了章士钊。章是陈独秀早年的诤友,两人曾合作办过《国民日日报》和《甲寅》杂志,那时两人朝夕相处,志同道合。后来,由于章士钊当了段祺瑞政府的司法总长、教育总长,两人便分道扬镳。这次陈独秀被捕,二人都不计前嫌,再次站到了一起。

  1933年4月15日至17日,国民党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三次审讯陈独秀等人的案件。检察官起诉书以陈独秀“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中央执行常务委员首席,是一党之主脑”为由,指控陈独秀等“组织以危害民国为目的之团体或集会,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章士钊为陈独秀曲为巧辩:陈独秀鼓吹的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不但不冲突,“而且是一对好朋友”,陈曾与国民党“合作”,担任过广东国民政府教育厅长;陈在《汪陈宣言》中苦口劝阻“主张打倒国民党的人”;陈与中共分裂,组织托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他极力把陈独秀描绘成国民党的功臣、三民主义的信徒、鼓吹议会政治的政客和反共的急先锋,真可谓煞费苦心。

  可陈独秀对章士钊的辩护毫不领情,因为在他看来,这些辩护不是他的光荣,而是他的耻辱。他一贯认为托派“反共”与国民党反共有本质的区别,托派“反共”是为了“拯救共产党免于堕落”。他不愿自己被人看成国民党一条道上的人。因此,在章士钊辩护后,他立即发表声明:“章律师之辩护全系个人之意见,至本人之政治主张,应以本人文件为根据。”陈独秀本人的文件就是他自撰的《辩诉状》。为应付这次审讯,陈独秀做了认真的准备,早在2月20日就撰写好了《辩诉状》。这是一篇既辩护自己又打击敌人的充满睿智的辩诉书。

  他光明磊落地申明:“共产党之终极目的,自然是实现无剥削、无阶级、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社会。”在这里,他仍以共产党自居,并宣称“为实现这一终极目的,中国共产党目前的任务”是“反抗帝国主义以完成中国独立”、“反抗军阀官僚以实现国家统一”、“改善工农生活”、“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并表示:“予前之所行所为,即此物此志,现在及将来之所思所作,亦此物此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息尚存,予不忍眼见全国人民辗转悲号于外国帝国主义及本国专制者两重枪尖之下,而不为之挺身奋斗也。”

  接着,陈独秀从法理和历史事实上将国民党强加给他的“危害民国”和“叛国”罪名一一推倒,指出国民党才是真正的“叛国”和“危害民国”者。最后,他庄严宣布:“今者国民党政府因予始终尽瘁革命之故而加以逮捕,并令其检察官向法院控予以‘危害民国’及‘叛国’之罪,予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与予所思所行相反”,“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 !

  陈独秀的辩诉慷慨激昂,义正辞严,把自己变成了原告,把法庭当作战场,一下子使国民党对他的审判变成了他对国民党政府的揭发和控诉。他以其意气风发的精神风貌和泼辣酣畅的激扬文字,再现了“五四”时期的勇敢精神。

  然而,托派毕竟不同于共产党,特别是在革命途径上迥然相异。因此,在回答法官提问时,陈独秀明确表示:“照现在状况尚用不着红军”;“与皖湘闽赣等省共党不能合,是因政策不同”。这就给这次的法庭斗争蒙上了一层托派的阴影。

  法院以“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并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的罪名,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15年。陈独秀不服判决,当场起立大声抗议:“我是叛国民党,不是叛国。”6月30日,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终审判处陈独秀有期徒刑8年。

  “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出狱后,他尽力保持中立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国内“团结抗战”的政治舆论压力下,国民党当局不得不在1937年8月23日将陈独秀提前释放。陈独秀出狱后,面对火热的抗战形势,政治热情再度高涨。他到南京、武汉等地到处发表讲话、撰写文章,表示竭诚拥护抗战。在武汉的活动尤为活跃,当时,武汉成了国民党政府的临时首都,各种政治势力的代表人物云集这里。陈独秀利用其个人威望,紧紧抓住身边出现的这个特殊环境,积极进行政治活动。他和章伯钧等第三党、救国会以及其他民主人士频繁接触,企图“组成一个联合战线,想在抗日阵营中独树一帜,不拥国(民党),不阿共(产党),以争取民主和自由为共同目标”。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他广泛声明:“我只注重我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迁就任何人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在各党派之间,他尽力保持中立地位。

  193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理论刊物《解放》发表《陈独秀先生到何处去》的时评,以期待的口吻说:“当陈独秀先生恢复了自由以后,大家都在为陈先生庆幸,希望他在数年的牢狱生活里虚心地检讨自己的政治错误,重振起老战士的精神,再参加到革命的行伍中来。”中共中央还向陈独秀提出了合作抗日的三项条件:“(一)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之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可是,正当中共与陈独秀进行联系的时候,1937年11月,王明、康生带着共产国际的指示回国了。他们仿效莫斯科攻击托洛茨基的办法,攻击陈独秀是“每月拿三百元津贴的日本间谍”。陈独秀误以为是中共中央的声音,气愤不已,准备“随时收集材料,将来到法庭算总账”,致使关系彻底破裂。王明垮台以后, 周恩来曾多次托人请他到延安去,他都委婉地拒绝了。他对劝他的好友朱蕴山说:“中共中央里没有我可靠的人了,大钊死了,延年死了,我也落后了。他们开会,我怎么办呢?我不能被人牵着鼻子走,弄得无结果而散。”

  1939年冬的一天,为配合国民党顽固派掀起的反共高潮,中共叛徒张国焘向蒋介石献策:派国民党知名人士公开访问陈独秀,将陈的抗战言论编辑成册,来对付共产党在抗日宣传上的影响。蒋介石觉得这主意不错,便派胡宗南、戴笠带上礼物到江津白沙镇微服私访陈独秀,以探陈独秀的口风。陈独秀对两位不速之客心存戒备,他问对方是不是蒋介石指派来的,对方回答是。陈独秀原以为他们是来审查他的行动的,就立即表示自己是逃难入川,虽以国事萦怀,却并不与闻政治,更不曾有任何政治活动。胡宗南只好直奔主题:“陈先生,‘校长’派我和雨农来,想聆听您对国事的看法。”陈独秀缓缓地说:“蒋先生的抗战决策,是符合国人愿望的。弱国强敌,速胜困难,只要举国上下,团结一致,则任何难关都可渡过……本人孤陋寡闻,雅不愿公开发表言论,致引起喋喋不休之争。务请两君对今日晤谈,切勿见之报刊,此乃惟一的要求……请转告蒋先生好自为之。”蒋介石听了二人此行汇报,取消了公开访问陈独秀的计划。

  抗战爆发后,托派由于坚持打倒国民党政府的策略,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被全国人民所唾弃。陈独秀对托派中央的错误主张时有批评,或直接给临委写信,或请人代转,讥讽他们是“抄袭陈文的八股家”,甚至说过自己“已不隶属任何党派”的话。他还多次给托洛茨基写信,痛斥中国托派的极左政策。对于托派的“第四国际”,他也不盲从。他公开表白,“见得第三国际道理不对处,便反对它,对第四国际第五国际,第……国际亦然”。尽管托洛茨基对他十分看重,多次向他发出出国的邀请,或去美国,或去墨西哥,他都不为所动。

  陈独秀的中立立场,作为一种自保手段,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作为当时中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一种政治愿望,则很快被国民党的独裁车轮所碾碎。

  生活穷困潦倒,却坚守自己的信条:素无知交者,更不愿无缘受赐

  晚年的陈独秀贫病交加,十分凄凉。据资料记载,他在1939年5月抵达四川江津后,没有正常的经济来源,除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很不固定的稿费收入外,主要靠亲友的接济。他虽然贫困,但在接受馈赠时却有自己的原则。

  “素无知交者”不收。1940年初,学生杨鹏升致信陈独秀问候病情,信中谈到他的几位好友对陈独秀极为仰慕,想资助他,又恐遭拒绝。2月26日,陈独秀给杨鹏升回信说:“曾与编译馆约购一稿可以支取应用,不应以此累及友好,素无知交者,更不愿无缘受赐。”一位叫“晋先生”的人,与陈独秀素无交往,却先后资助陈2200元。1942年4月5日,陈独秀在写给杨鹏升的最后一信中要求:“与晋公素无一面之缘,前两承厚赐,于心已感不安,今又寄千元,更觉惭惑无状,以后务乞勿再如此也!”

  政治立场不合者不收。共产党叛徒的钱不收。任卓宣,别名叶青,四川南充人,曾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1928年被捕后叛变,担任过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任卓宣给他汇过200大洋,他一看汇款人的姓名,立即叫邮差按地址退回。

  国民党著名官僚的钱不收。朱家骅,浙江吴兴人,曾任国民党教育部长,时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长兼“中统”局长,朱赠他5000元支票一张,他拒收;朱家骅又托张国焘寄去,陈原物寄回;张再托郑学稼寄赠,陈不仅照退不误,并致函郑学稼:“却之不恭,受之有愧,以后万为我辞”,“请国焘以后不要多事。”张国焘接信和汇票后悻悻地说:“仲甫先生总是如此。”罗家伦、傅斯年曾是他在北大任教时的学生,后来做了国民党的官僚,他们的钱他也没收,弄得二人很尴尬。两人临走时,陈独秀对他们说:“你做你们的大官,发你们的大财,我不要你们的救济。”

  “无功不受禄”。陈独秀自尊心极强,宁愿受穷,也不愿轻易接受他人资助,要接受也非得找一个适当的理由。1941年3月23日,他复函杨鹏升问“千元汇票一纸”作何用,因杨函中“未示此款作何用”,意为不敢无功受禄。同年8月6日,又复函杨鹏升无意收到省行“千元兑票”一纸,并告:“弟生活一向简单,月有北大寄来300元,差可支持。”“北大同学会”对他晚年生活多有照顾,他十分感激,把书稿《古音阴阳入互用例表》和《连语类编》赠给北大,以资报答。

  “不以原则做交易”。1939年,国民党教育部所属国立编译馆得知陈独秀在从事文字学研究,就约请他编一部教师用的《中国文字说明》,并预支给他5000元稿费。后来,他把能自成体系、单独问世的《小学识字教本》上编交给编译馆,嘱先行出版。但是,为了书名问题,他与国民党教育部长陈立夫发生了争执。“小学”是“文字学”的古称,后来又广义为“语言文字学”。但是,陈立夫怕读者误会是“小学生”用的识字课本,建议改为《中国文字基本形义》。陈独秀坚决不肯,并表示“若教(育)部有意不令吾书出版,只有设法退还稿费,别谋印行”。结果,书未能出版。陈独秀交代亲属:预支的稿费,分文不能动。

  陈独秀对待金钱的态度,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美德。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在四川江津病逝,时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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