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 《中国社会导刊》2007年12月上期
1938年初,由康生秉承王明意见在中共机关刊物《解放周刊》发表《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一文,指责陈独秀是每月领取300元津贴的日本汉奸。此文一出,舆论一片哗然。一些报刊把这个轰动一时的事件称为“陈独秀事件”。这一事件,给陈独秀造成巨大的名誉损失和精神伤害,受此诬陷的陈独秀从此与中共彻 底破裂。
时在武汉与陈独秀来往密切的国民党参议员陶希圣,对这一事件有详细的叙述,陶以当事人的经历所留下的记载,披露了不少被后人忽略的细节。我们不妨沿着陶希圣的叙述重审当年的“陈独秀事件”。
陶希圣说:
有一天(3月15日),在武汉出版的《新华日报》转载延安《解放周刊》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康生的(《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其中有一段话,……日本给陈独秀每月三百元的津贴,由罗汉领取。……次日,《大公报》和《武汉日报》都登了王星拱、傅汝霖、段锡朋、梁寒操、高一涵、张西曼、林庚白等的一封信。第三日,扫荡报也把这封信登出了。……为独秀辩诬的一封信,我也列名。
引文指的“一封信”,是指由陶希圣等9位社会名流为陈独秀辩诬的联名信。康文发表后,一向辩才无碍的陈独秀面对康生指责,拒绝作出声明。一批社会名流看不过,于是在《大公报》和《武汉日报》登出他们的联名信。联名信中有这么一段话;“独秀先生生平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国人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
康生揪住不放的所谓“300元日本津贴”,应该是艺文研究会补助陈独秀的生活费,艺文会的主持人正是陶希圣。对这一情节,陶希圣是这样解释的:
陈独秀也到武昌,住在后长街进去的一条小巷子里,我常常去看他,一个星期中有两三次。他的生活极为清苦,有一个女工招呼他,有人说就是他的太太。我那时主持艺文研究会,筹得一笔钱,许多学术文化界人士要逃离战区到后方去,而缺乏路费的,就接济一下。我那时指定一个职员跟他的女工联络。后来大本营迁到武昌,我随国防参议员搭接送给独秀,他是不会接受的,只有去找他的女工。每周或每月补助一些买菜钱。
陈独秀个性倔强,一般不愿接受旁人资助,陶希圣除了通过“女工”(实际是陈独秀的太太潘兰珍)资助的生活费以外,还有陈独秀在陶希圣主持的《政论》周刊发表文章的稿费。
陶希圣为陈独秀鸣不平,但是,陈独秀“收受日本津贴”一事并不因陶希圣的说明而冰释。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王明、康生意图,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这也是联共党内斗争的延续和斯大林指示的影响。
1938年4月,时在长沙任八路军办事处主任的徐特立,在陈独秀的北大学生何之瑜(曾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后被打为托派)的陪同下,专程从长沙到武汉,调解陈独秀与中共的纠纷。
事后,徐特立认为“事情是解决了的”。但对陈独秀来说,事件的开始和结束都是不可理喻的。4月8日,陈独秀致信何之瑜说:“徐老先生所说‘事情是解决了的,’真使我莫名其妙。”后陈独秀避难四川江津,他还对登门拜访的戴笠、胡宗南气愤地说:“此诬陷之事,虽经徐特立先生调解,但我陈某的人身受到极大的攻击,至今仍未忘怀。”
几十年后,中共也作了历史反思,结论是:当年“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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