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迈入了一个新时代,学术界也迎来新局面,陈独秀研究的主轴即首先替陈独秀辩诬正名。1989年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之“陈独秀”条目,1994年的《中华民族杰出人物传》丛书之《陈独秀传》,开始摘去了压在陈独秀头上的九顶帽子;1994年的《中共党史人物》则将“陈独秀”列为当年首篇。这种来自政治层肯定性的回应使学人彻底摆脱了研究的“目的性窠臼”,推动了陈独秀研究的纵深发展。2001年,中央党校党史研究部组织学者编写了全国党校系统的新教材《中国共产党历程》,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也推出获得中央认可的权威著作《中国共产党简史》,二者都肯定了陈独秀研究的最新成果,放弃了政治界长期延续的“右倾投降主义”的传统观念;同年,中宣部、文化部嘉奖了热情讴歌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及建党时期不朽功勋的电影《开天辟地》、电视剧《日出东方》。笔者认为,如果说前者是学界为陈独秀去诬解蔽的基本完成,从而还陈独秀以正面人物于学术领域;那么,后者则意味着陈独秀可以以伟人形象归之于社会,也预示着陈独秀研究在新世纪将展现历史性的新气象。这是对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陈独秀研究成绩的最大肯定,是党的实事求是精神的光辉胜利。
揭明陈独秀的历史本相,科学评价其历史贡献,从而给陈独秀以正确的历史定位,是陈独秀研究者的学术使命,也成为陈独秀研究不断深入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一,整体评价。陈独秀是伟大的,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但由于历史的非常原因,他拥有超过其本真的复杂性,且成为一桩冤假错案的受害人。二十多年来,经过学界努力澄清,横加给陈独秀之恶谥皆风流云散。近年来,承接先前对陈独秀的人生不同阶段、各个层次的解析式评价成果,学界表现出力求正确对其整体评价的热情。
学者任建树指出:“陈独秀这个人,一生做了两件大事:一是发动新文化运动,提倡科学与民主;一是创立中国共产党。……其伟大的历史意义无论怎样估计都不会过分的。我认为他的过错与他的功绩相比是微小的。历史有一天会为他塑立铜像的。”孙其明认为:“陈独秀属于整个中华民族,而不是仅仅属于某一阶级或某一党派”;“陈独秀创立了一个后人所称的‘五四时代’,而这个时代,实际上也就是‘陈独秀的时代’”;“尽管陈独秀曾被中共开除,并参加过‘托派’组织,但……在大方向上,在基本立场上,与中共并无区别,他仍然坚持反帝反封建斗争,是推动中国历史前进和挽救民族危亡的革命斗士”。虞有廉总结道:“陈独秀的历史地位最主要表现于以下方面:①启蒙思想家;②无私无畏;③中共主要创始人与早期领导者;④承载中国传统人文精神与理想人格的典范”,“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探索与思考,作出了无可替代的巨大贡献”。
学界在对陈独秀进行政治定位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其人格定位,还原其有血有肉的形象。张家康著文以“倔强刚烈”、“坦诚爽直”、“身处艰难气若虹”、“终身的反对派”四个标题概括了陈独秀的个性与人品。叶尚志评道:“陈独秀是一位铁骨铮铮、无私无畏、性格刚烈、毫无媚骨的革命家,他有意见就说,从不畏首畏尾。……他是当时对共产国际第一个敢说‘不’的领导者。”徐承伦认为,陈独秀性格倔强,意志坚定,但缺乏灵活性,作为普通人是可敬的,但在复杂的政治舞台上,必然酿成悲剧。胡丽娟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陈独秀政治个性的形成、特点及其对陈独秀政治行程与人生命运的深刻影响。
第二,陈独秀的“党籍”问题以及陈独秀与托派的关系。这两个问题虽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而且,由于这两个问题对陈独秀的历史定位有着不言而喻的实质影响,因此,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便成为近年学界的聚焦点。
一、关于陈独秀的“党籍”问题。陈独秀被开除出党,有着历史的特殊背景和政党组织的合理政治逻辑。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部分研究者要求为陈独秀甄别平反、恢复其党籍的愿望日趋强烈,但学者沈寂指出,历史人物“蒙冤是政治的需要,翻案也是出于政治需要”,提出“今天要为陈独秀恢复党籍,同样也是‘画蛇添足’,让陈独秀留在民间,是非功过由历史公论”。
近年来,学界对此历史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开除陈独秀党籍的原因提出了新观点。曹国华的《陈独秀被开除出党刍议》一文认为,陈独秀被开除出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陈独秀的错误属党内问题,陈独秀在党内有着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并对其亲手创建的党有着深厚的感情,如果不开除他的党籍,会更有利于党的团结和革命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陈独秀在实践中改正自己的错误。他的结论是将陈开除“这不能说不是党的历史上一桩憾事”。金怡顺在深入分析陈独秀的《告全党同志书》和中共有关开除陈独秀党籍的文件的基础上,提出,陈独秀被开除出党的原因是:陈独秀对大革命失败原因、对共产国际以及对中国革命性质的看法与当时党中央及共产国际存在根本分歧,而且尖锐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超出了当时中央与国际能够容纳其于党内的条件。王观泉进一步指出,促成李立三主持的中央作此决定的根本原因,“是在于陈独秀坚决反对李立三(或称‘向李体制’中共)‘毕其功于一役’的全国大暴动计划”,唯其开除陈独秀,才具有镇住党员的千钧之力。
二、关于陈独秀与托派关系问题。由于陈独秀与托洛茨基在有关中国问题及对共产国际的看法上,有着某种思想共鸣并惺惺相惜,因而他与托派走过一段共同历程,但他与之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距离,并最终抛弃了托派。
近年来,学界着力挖掘陈独秀与托派离合的深层缘由,对陈独秀与托氏以及中国托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景式的审察,获得了新的研究成果。王玉祥认为,“中东路事件”是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国托派问题形成的“契机”,是中共党内“托派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朱晓玲则从客观上分析陈独秀参加“托派”的两点原因:一是中共对陈独秀的错误处理不当;二是托派对其积极拉拢。唐宝林指出:陈独秀毕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狱后,目睹祖国危亡,激于民族大义,毅然抛弃了托派既往立场,拥护国民党政府领导抗日,寄希望于国共合作为中心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最后发表声明,与托派断绝关系,并以不同形式与托派临委展开论战,直至身殁。祝彦就陈独秀与托洛茨基的关系指出:托、陈结合建立在脆弱的感情基础上,不具备基本的理论基础,他们之间一直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胡明指出:陈独秀参加托派时,“从理论认识上完全接受了托洛茨基的思想路线”,并有着“拯救党拯救中国革命”的自觉。陈独秀出狱后,在“组织上已不愿再与托派挂钩”,“但在理论观念上、政治见解,尤其是对自己的历史与中共现状的判断上,仍坚持自己的‘托派’观点”。1940年左右,陈独秀已经“全面告别了托洛茨基”,但“不免留下一点托派理论的尾巴”。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胡明在文末联系前苏联及东欧一些相关历史问题,展望提出“把陈独秀与托洛茨基放在同一个学术平台做研究”,让“陈独秀完全走进‘历史’,不在‘政治’上有一丝牵挂”。
第三,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投降主义”问题。陈独秀的“右倾”问题,因内在的根本关联,可以合理地视之为与国共合作以及陈独秀与共产国际关系三位一体的问题。由于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直到90年代初苏联解体,客观公正地评价陈独秀这一公案的历史条件形成,学界才逐渐开始了对此问题的拨乱反正。
1999年以前的学界仍基本沿袭陈独秀“右倾”定论,着力揭明共产国际的根本责任。主要论文有郭盈宏的《陈独秀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的三次思想转变》、王俊杰的《陈独秀投降主义错误与共产国际的关系》、叶昌友的《1926年中共对国民党的三次“妥协退让”主要责任辨析》、冯万岭的《共产国际与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的关系》、蔡雨菁的《大革命时期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错误与共产国际》。值得强调的是,徐光寿的《1927年以前的陈独秀与共产国际》已放弃了陈独秀的“右倾”定论,提出:“共产国际在指导国共合作的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右倾错误观点……压制了陈独秀原本正确的一些思想观点”。在关于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发展道路问题的认识上,陈独秀形成了“‘中国革命分两步走’思想的雏形”,而共产国际代表“则是不折不扣的右倾投降主义的观点”。此外,贾立臣则明确向“右倾论”发难。
1999年后,有关1920年——1927年间联共中央及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绝密档案在中国完整面世,于是,引发了一场关于陈独秀与大革命研究的革命。1999年、2000年先后推出的大方之作有杨向奎的《陈独秀与共产国际》和唐宝林的《重评共产国际指导中国大革命的路线》,在综合分析大量新发现的史料的坚实基础上,摧毁性地全面否定了传统的陈独秀“右倾”观念,得出了比较切实的新结论。杨文指出,大革命后期所谓三次“大让步”以及《汪陈联合宣言》,都是陈独秀不得不执行共产国际及其代表指令的产物,大革命失败陈独秀未必承担大责任,主要责任在于共产国际。“右倾投降”的罪名是由共产国际强加在陈独秀头上的。唐文指出,1923年至1927年中国大革命是在联共政治局和共产国际直接指导下进行的,在此期间,联共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中国革命问题122次,做出决定738个,指导中国大革命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几乎全部来自莫斯科,并由莫斯科派驻中国的代表、顾问亲自执行,只有一小部分是在他们的代表严密监督下,由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执行,中共中央的活动范围和实际权力非常有限。所谓“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和“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实际上并不存在,应该予以彻底否定。
由此,史学界掀起证伪这一命题的热潮。苗体君的《陈独秀对第一次国共合作认识的正确性初探》与《陈独秀:由党内合作到“右倾投降主义”的历史考察》、高建国的《共产国际与国民革命时期的陈独秀》、陈恭明的《论共产国际与陈独秀右倾错误》、唐正芒的《共产国际与陈独秀的“退出国民党”主张新探》、吴雪玲的《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再考察》、周峥的《简析陈独秀“三次大退让”》、欧阳光荣的《论大革命失败后对共产国际和党内右倾错误的抵制》等文,都表达了学界否定陈独秀“右倾投降”这一定论的共识。
第四,陈独秀实行家长制统治问题。陈独秀家长制领导及家长制作风问题,长期以来已成定谳,似无翻案之可能。
20世纪90年代中期,学者朱洪著文,着力分析了陈独秀家长制形成的独特的个性以及当时党的年幼等内外原因。但是,学术总是在突破中发展。1996年5月,张巨浩、林小兵在《学术交流》上发表《关于陈独秀实行家长制问题的质疑》,“给史学界吹进了一股清新之风”。文章回顾了“家长制论”的由来,提出“家长制论”与历史实际不相符合,因为:①我们党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对此陈独秀起了关键作用;②陈独秀注意吸收新鲜血液进入领导层,不搞论资排辈;③陈独秀允许并鼓励发表不同意见,从不搞一言堂;④从宏观看,从党的建立到大革命失败短短6年,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讨论并决定了重大问题,每次会议都开得生动活泼,是我们党历史上民主最充分的一个时期。文章还指出:“家长制论”也忽视了根本的历史条件。在陈独秀任党内领导职务期间,一不具备共产国际对个人的支持,二没有来自党内成员的盲目崇拜,不具备形成“家长制”的条件。不能将陈独秀个性暴烈的弱点夸大为领导独断专横的家长制作风,否认二者存在原则的界限,是不公正的,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
作者:汪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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