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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通信·再答常乃悳(古文与孔教)

  乃悳先生:

  读来书不厌详求,好学精思,至佩,至佩!

  行文本不必禁止用典,惟彼古典主义,乃为典所用,非用典也,是以薄之耳。

  孔学优点,仆未尝不服膺,惟自汉武以来,学尚一尊,百家废黜,吾族聪明,因之锢蔽,流毒至今,未之能解;又孔子祖述儒说阶级纲常之伦理,封锁神州:斯二者,于近世自由平等之新思潮,显相背驰,不于报章上词而辟之,则人智不张,国力浸削,吾恐其敝将只有孔子而无中国也。即以国粹论,旧说九流并美,倘尚一尊,不独神州学术,不放光辉,即孔学亦以独尊之故,而日形衰落也。(人间万事,恒以相竞而兴,专占而萎败。不独学术一端如此也。)

  足下谓叔孙通、刘歆等依托儒家,乃投世主之好,以为进身之途。足下当思世主于九流百家中,何以独好儒家也?足下既谓近世儒者以唐、虞禅让为今之民选为非,何以又言《礼运》所载大道之行一节,非今日共和政体所能跻及耶?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乃指君主禅让而言,与民主共和,绝非一物。足下岂谓贵族共和制度,有加于民之共和耶?

  以行政言,仁政自优于虐政,以政治言,仁政之伤损国民自动自治之人格,固与虐政无殊;以治乱言,王政之治乃一时的而非永久的,乃表面的而非里面的。共和之治,乃永久的而非一时的,乃里面的而非徒表面的也。若共和之乱,乃过渡时代一时之现象,且为专制余波所酿成,决非真共和自身之罪恶。足下有云:“其所谓乱,专制之乱,而非共和之乱也”,可谓一语破的矣。吾人于上陈理由,未能彻底了解,故于共和立宪政体,遂无信仰。无信仰遂无决心。口共和而脑专制,此政象之所以不宁也。若夫图一时之苟安,昧百年之大计,重现象而轻理想,大非青年之所宜,至为足下不取焉。

  独秀一九一七,二,一。

  附常乃悳书

  独秀先生大鉴:

  年假满来都,购《新青年》第四号读之,知曩者狂妄之言,已蒙登录,且加以指正矣,欣感何极!虽然,犹有未喻于怀者,故敢卒陈其所见,幸垂教焉。

  以史概应用之文,定名自是不当,前书不过假定,取便行文耳。然文学之文,与应用之文,究不可以不分,则先生固是其言矣。文学美文,虽不专在骈体与用典,然骈体与用典之文,不能谓为非美文也。骈文不过体裁之异,尚不足道,若古典之为物,则窃以为不善用之,固足以束缚性情,牵强失真,善用之,却可以助文章之省简。譬如叙一事,状一物,以常文说之,累累数十言未必能尽且肖,取相类之古典一二语代之足矣。盖古典之为用,颇似专门名词。名词括物之德,古典状事之情,一也。特是苟专恃古典为生活而成之文,则诚有如先生所言,易伤文学之天才者,惟因此遂全禁古典,似不必耳。二十世纪虽为物质文明之时代,然精神生活,究不能全然抛弃。则文学美术之文,亦何可少乎?

  至仆对于孔学之观念,有数语可以概括之。即仆信孔学之实质,与宗教之实质,全然殊科;又信孔子之言,未尝专主于专制政体。至孔子之道,果适于现在生活与否,仆未尝取孔氏之书尽读而晓其义,不敢断言。然私心窃以为世界过去之圣哲,无论何人所称道之学说,未有能与后世之生活完全适合者,亦未有完全不能适合者。孔子亦其中一人也,则何能外此公例哉?

  先生以为汉、唐诸儒,可以不依托道法杨、墨,而独依托孔子。仆谓此当分两等人观之。如叔孙、刘歆之属,此辈心志,不过假学问为干禄之具,值所师为儒者,或世主好儒,遂因缘以为进身之途耳。是孔道自孔道,此辈自此辈,不足论也。乃若韩愈以及唐、宋诸儒,其必目所期,未尝不以继道统者自命,独惜所得为孔道之一部而非全体,所见为孔子之雅言而非微言。是故谓唐、宋诸儒所学与孔道之一部适相吻合可也,谓孔道之一部与帝制有关亦犹可也,遂谓孔道即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因缘,是以分概全,未为可也。若谓汉、唐诸儒独依孔道,遂谓孔道即帝制之证,则张道陵未尝不依托老子,摩门教未尝不依托耶稣,将谓老子、耶稣亦尝言符咒之术,善多妻之风耶?若谓孔子尝称帝制,与二氏之凭空依托不同,则孔子又尝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矣。今使有人衣狐貉之衣,食必姜酱,自以为是孔子之道,又以是教人焉,则亦遂谓孔子为口腹之鄙夫,可乎?

  窃见孔子虽尝言专制,而未尝不言大同。如《礼运》所载“大道之行”一节,或有非今日共和政体所能跻及者。孔子生未开化之世,一言一动,胥以救时为亟,故不得不常言专制。如《诗》《书》与《礼》皆所雅言,而《诗》《书》与《礼》则皆专制之法,不可行于后世者也。(礼运一节,虽首称大同之美,而其究归于小康。盖亦对证发药之言也。)宋儒学行,诚有卓绝者。仆谓不第宋儒,即如韩昌黎者,吾人虽不是其《原道》之说,而其品行文章,亦实非后人之所及。特是品行自品行,学术自学术,不能以持躬之正,遂许其见道之笃,亦犹不能见道之笃,遂许其持躬之正。此理至明,无足赘也。

  孔子生于二千年之前,其思想言论,不能以后世眼光论之,吾人固不必强为装点,如近世儒者所为,甚至有以周、召共和为今之共和,以唐、虞禅让为今之民选者。惟孔子未尝专以君主专制为是,则证据凿然,未可抹杀也。昔孟子以继孔自命,迹其言行诚不必尽似孔子,独其谓孔子为圣之时,则可谓深得孔子之奥。孔子之道可推行于后世者,一时字而已。其他一切则皆是枝枝叶叶,适于古者未必遂适于今也。

  仆见本期论文中,有《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一篇。其中所言,仆几无一语不五体投地。尝谓今之尊孔者,其病在明知孔子非宗教家,又既知孔子之道,未必全适于后世,然因误认今日社会道德之堕落,为亡弃旧学之故,思以孔道为补偏救敝之方,故不得不曲为之说,而以孔子为宗教,以孔教为国教之议遂兴。此其数皆不明道德之真相,不通论理之思辩有以致之。故先生谓孔子不必尊,仆亦谓孔子不必尊。然谓孔子不必尊则可,谓孔学为纯然专制之学,则犹未敢以为信也。

  至于众人专制一语,不过沿用俗称。其实一人为暴,不过专制;众人为暴,乃成乱治。专制之暴,为力尚微;乱治之暴,遂不可救。得失之数,盖较然也。必谓一人可以为暴,众人即不可为暴,窃谓所谓众人者,不过较一人为众而已,持较群氓,犹是少数。以少制多,虽谓非专制焉不可也。矧孔子所值之时,乃是众人各自于其势力范围之中,而施其专制。此则确然为专制而非乱治也。

  先生谓吾人宁取共和民政之乱,而不取王者仁政之治。此言蕴理至精,仆宁取妄有訾议?惟是国之施政,不第当问其欲不欲,尤当问其能不能。使国情而适于共和也,则从吾所欲,取共和可也;使国情而不足语此,吾人虽甚欲,其如不能何?(仆此言颇与筹安会人表面所持理由相同。然彼辈谓中国不能行共和,仆则谓吾民既能有辛亥倒清室之战,复能有去岁争人格之战,则吾民非不能行共和者也。至开国艰屯,何国能免?要在吾民有以自奋而已。)

  抑又闻之,共和民政无乱也。(真正之共和民政,亦未尝无乱。其乱在挟多数之意以临少数。穆勒“群己权界论”论之详矣。然今日所谓共和民政云者,既不足以语于真正大多数之民意,则为治为乱,固无系乎此耳。故可以不论。)其所谓乱者,必其邻于专制者也。盖今所谓共和民政之乱者,有二端焉耳。其一则蒙共和之名,行专制之实,如近世民贼大盗之所为,其为专制易见也。又其一则势均力敌,莫能相下,或树党以互攻,或恣戮以快意,驯至如法国大革命后之恐怖时代,人人自危,有朝不保夕之虞,此固世俗所尝目为共和民政之乱者。虽然,苟即其事而一审之,则知此皮相之见,未可据以为共和民政之罪符也。盖其恣睢暴戾之现于外者,固若以大多数之民意行之,而其实则内幕之中发纵指示者,别有人焉。杀人者一人,被杀者又一人,此亦变象之专制耳。其所谓乱,专制之乱,而非共和之乱也。夫共和民政,固足以导吾人于能力发展之途,而共和民政之出乎轨道以外者,其不足以语此,抑亦明甚。

  是故苟以共和与王政较,则去取之间,固人情所同;而以共和之乱,与王政之治相较,则仆宁取其治者以苟安旦夕耳。何则?既同有专制之实,同非自动之制,则除以治乱判去取外,尚有何法以轩轻于其间乎?此则愚见所及不敢苟为从同者山。为是为否,尚祈有以教之为幸。

  即颂撰安。

  常乃悳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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