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烧毁上海存土,我总以为是正当办法。第一理由,就是可以表示政府禁烟的决心。第二理由,就是这种害人的毒物,除去一点好一点。但是有许多人主张不烧,把他送给欧、美红十字会。他们主张的理由,是说把许多值钱的烟土,平白地烧了,不合经济原则。我说这土若不烧毁,万一私下卖出去,吸烟的人越多,国民生产力越发低减、这又合经济的原则吗?
有的人说:各省烟苗和存土多得很,单烧这点土没用处。我说:不然,譬如有人说,世上做恶事的人多得很,我从前做这点恶事不打紧。象这种见解能算不错吗?
有的人说:把这土送红十字会,做欧战养恤伤兵的费,也算稍尽参战的义务,比烧了不好吗?我说:红十字会收了这大宗烟土,还是做药,还是卖给人吸呢?若说做药,拿许多烟上来做药,真是骇人听闻。税务司答万国禁烟会代表徐维绘的活道:“把关栈中充公的私土,赠送诸协约国红十字会,已绰乎有余。”若是还卖给人吸,这种参战的义务不尽也罢。
最奇怪是讲礼法道德的康南海,也反对焚土,打电报给政府,说什么“政贵有渐”,“果决非行人之宜”,又说“验土恐展转株连,将别成巨案”,主张把存上分送罗斯福的家属,和红十字会,其余的用作赈济川、湘难民,立大学,开马路。我不说别的刻薄话,只问康先生一句:应该用什么方法,把烟土变成金钱,来做这许多好事?
令人万分难解的,就是以禁烟为目的之万国禁烟会和普益禁烟会,也反对焚土。那普益禁烟会的代表萧同荣,公然在会场偷取烟土。这事如若不假,他们反对焚土的意思,大家就应该明白了。
又有一种反对焚土的见解,说是上海存土,已经有短少掺假的弊病,现在想烧了灭迹。中国官场作弊的本领太大,萧同荣偷土的事,正是因他查的太严,故意栽诬他的。所以不如送给红十字会,将来还可以发见存土损失的证据。这种理由,颇有研究的价值。但是我也有几种疑问:
第一,除唐少川的电报有“隐没贿据之疑问”外,其他团体,并没有堂堂正正发表存土的黑幕,主张必须交红十字会,方免烧土灭迹的疑问。
第二,康南海反对焚土电中说“验土恐展转株连,将别成巨案”,却是烧土反不能灭迹的见解。
第三,萧某偷土既是打算焚土灭迹的人的栽诬,他何以不发表焚土灭迹的黑幕?何以普益禁烟会长声明“萧同荣原非本会中人,更无所谓本会代表,只据以伊系属土商出身,经人介绍为临时监视员”呢?
第一,我们希望的,是监视焚上的各团体,若真正见的焚土是隐没贿据的奸计,何妨明白反对,不必支支吾吾说什么“损失巨款”“废物利用”的话。
第二,是政府的委员,要发点天良办理此事。不要因为贪贿赂或是怕得罪人,拿焚土禁烟的好名义把官场黑暗史上添一段纪事。
一九一九,一,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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