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學問淵博,日、英、法文都很有根底,詩詞書法及文字學的造詣皆深,才思敏捷,筆鋒犀利,長於政論,但演說缺乏吸引力。他的性格明朗、剛直,愛憎分明,嫉惡如仇,有棱有角,但固執而缺少親和力。他對於玩權術的人十分討厭,有時脾氣暴躁,有時與人搞得很僵。
甲午之戰中國戰敗後,獨秀立志投身救國。此後是康梁維新、辛亥革命、驅袁世凱、五四新文化運動、中國共產黨的創立,直到北伐戰爭,獨秀或積極參與,或站立潮頭。
二十世紀初,陳獨秀組織愛國團體,屢敗屢起。他的思想也在不斷與時俱進,他從愛國運動進而認識欲救中國必須革新中國政治;欲革新中國政治必先革新中國文化。早在民國以前,他就在安徽辦了一份《安徽白話報》,提倡白話文,並宣傳民主與科學。陳獨秀當時寫道:「國家『是全國人民的國家』,『不是皇帝一人所私有的國家』,『國家的權力來自人民』,『行使之權的乃歸全國國民的政府』,所以『國民第一步當爭就是政治參與權,即民主立憲的政治』。」
一九一四年十一月,陳獨秀在章士釗辦的《甲寅雜誌》發表《愛國心與自覺心》一文,認為「愛國者何?愛其保障吾人權利,謀益吾人幸福之團體也。」
一九一五年陳獨秀創辦《新青年》雜誌,文史哲兼容並包,主要作者是當時北方知識分子精英,如胡適、李大釗、高一涵、陶孟和等。陳獨秀在《新青年》「發刊詞」中「敬告青年」,提出青年的六條標準:一,自主的而非奴隸的;二,進步的而非保守的;三,進取的而非退隱的;四,世界的而非鎖國的;五,實利的而非虛文的;六,科學的而非想像的。
《敬告青年》一文是陳獨秀發動新文化運動的宣言書,貫穿於六項標準中的紅線是科學與民主。
一九一七年,陳獨秀繼胡適後,發表「文學革命論」;一九一八年發表「偶像破壞論」;一九一九年一月,發表《新青年》的《本誌罪案答辯書》等等。當時,陳獨秀的基本思想是傾向民主主義的。
五四前後的中國新文化運動,由胡適和陳獨秀共同領導。陳獨秀與胡適的人生觀、世界觀不同,他們有時爭論,有時相容,但終生彼此相敬。當時兩人同被稱為中國思想界的大彗星。
新文化運動的主要思想是民主與科學。陳獨秀說:「我們現在認定,只有這兩位先生(民主和科學)可以救治中國政治上、道德上、學術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為擁護這兩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壓迫、社會的攻擊笑罵,就是斷頭流血,都不推辭。」
陳獨秀說:「民主國家,真國家也,國民之公產也。以人民為主人,以執政為公僕者也。」他並提出由人民制定憲法,選舉國會議員,依法治國。
陳獨秀認為,中國要生存於世界,國民必須自由自治,有獨立自主的人格,實行人的解放,一切言行,不聽命於他人,不從屬於他人,國民必須居於國家主人的地位。
在新文化運動中批評儒家,提出「打倒孔家店」時,陳獨秀當時也是反孔的,他在答吳虞一文中說:「竊以無論何種學派,均不能定為一尊,以阻礙思想文化之自由發展。況儒術孔道,非無優點,而缺點則正多,尤以近世文明社會絕不相容者。……」陳獨秀此說,胡適也表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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