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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簷曝雜記卷六

  高名衡

  駱養性

  王承恩

  張家玉

  湯若望、南懷仁

  牛金星

  洛陽伽藍記

  庚申外史

  綏寇紀畧

  冒賑大案

  銀杏樹

  頭有肉角

  八仙

  晏公廟

  大和尚

  招安梁山濼榜文

  爛眼邊單方

  神效洗眼方

  桑葉洗眼方

  ○高名衡

  王阮亭居易錄記明崇禎中,高明衡工詩畫,嘗在京畫白練衣,內有花二十五種,寄其夫人張氏,并題五七言絕句, 【 錄中載其四首。】 以為風雅中人。按,名衡字平仲,以御史巡按豫省,劾熊文燦表薦孔貞會,為其所愚,專以撫流賊,遂致悮國。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來攻汴梁。名衡偕推官黃澍、祥符縣王燮、總兵陳永福等拒守七晝夜,賊退去。名衡由豫按代李仙風為豫撫。是年十二月,自成又攻汴。名衡偕陳永福及巡按任濬等,不解甲者四十晝夜。十五年二月十三日,賊放火藥攻城,為浮土所殲而退。三月賊再來攻,以必拔為期,築長圍困之。直至九月十五日,朱家寨、馬家口黃河兩路大決,汴城全淹,始護周王以出,仍回城拒守。帝念其勞,得以乞病歸。錢謙益記其守城詩,所謂「心同石礮俱糜碎,身與金錢總棄捐」者也。則名衡實為封疆勞臣,何以居易錄絕無一字及之,但云守汴有功而已。

  ○駱養性

  王阮亭池北偶談:故明錦衣衛指揮使駱養性。崇禎時,熊開元、姜埰以言事下錦衣獄。一夕,帝御筆諭養性,取二犯絕命。養性附奏繳御筆,謂:「言官有罪,當明正典刑。今以昏夜殺二諫官,臣不敢奉命。」適帝意亦解,遂得不死。按東華錄,養性入本朝,順治二年為天津總督,奏請田賦悉照明代原額,其遼餉五百萬、新餉九百萬、練餉七百三十萬一概刪除,得旨允行。是時天津尚沿明季設有總督,故養性得之,而竟能奏免天下二千餘萬之加賦,可謂天下陰受其福,而不知我國家萬年有道之長,實基於此。是養性之功,不特救熊、姜一事也。阮亭乃反遺之,未免舍其大而誌其細。阮亭又謂宋荔裳猶及見之,而不言其現任官位,蓋已致仕退閒矣。

  駱養性掌錦衣衛,乃周延儒所薦也。後背延儒與中官結,反刺延儒陰事,皆上聞。帝乃大怒,延儒由是賜死。

  ○王承恩

  崇禎帝縊煤山時從死者,諸書所記不同。馮夢龍甲申紀聞謂太監王之心。程源孤臣紀哭謂太監王之心、王之俊。燕都日記謂司禮監王之俊。紳志略謂王之心從死,王之俊、王德化俱自盡。陳濟生再生紀畧謂王之心從死,其司禮監王之俊則被賊追贓時自盡。王世德崇禎遺錄謂京城陷,帝以太子、二王托太監王之心、栗宗周、王之俊三人。帝縊,王之心從死。宗周、之俊獻太子、二王於闖賊。是皆無王承恩姓名,惟徐夢得日星不晦錄謂太監王承恩於十九日縊死,然不言從帝同縊。國事補遺及國變錄則謂帝與王承恩對面同縊。今明史載同縊者係王承恩,蓋據我朝順治十一年上諭,褒卹明季殉難諸臣十六人內,獨有太監王承恩。其時鼎革之際,明末內監多有在宮禁執役者,我世祖章皇帝詢得其詳,故獨褒卹之。康熙四十二年,聖祖仁皇帝以熊賜履等所進明史稿載王之心係屬錯悮,特命改王承恩。可見稗官小說多有不可盡信者,而本朝修明史時考訂必求確核,真可傳信千古。

  按吴梅村所輯綏寇紀畧補遺,獨載帝與王承恩對縊於壽皇亭,內監皆未知,因御馬至山後齕草,一璫識之,始尋得云。梅村成書在順治壬辰,比世祖褒卹王承恩尚在前。梅村所輯已得其實,可見其臨文不苟矣。

  ○張家玉

  明史張家玉傳:闖賊陷京城,家玉抵書駡賊,被縛去,長揖不跪。賊以殺其父母恐之,乃跪。其實父母尚在粵也。然諸野史所記,皆無此事。燕都日記謂家玉上書闖賊,請表彰死節諸臣。賊始而欲腰斬,繼而免罪,仍署弘文院。日星不晦錄家玉名下註:駡賊,綁出要剮,旋放。劫灰錄謂:家玉年少貌美,聲巨詞辨。賊曰:「吾殺此曹多矣,未有如此不畏死者。」乃釋之。家玉恐不得脫,乃轉為文譽賊,乘間南走。惟紳志畧謂:家玉上書闖賊,請賓而不臣,賊怒欲剮之,顏色不變,乃釋,而愈欲降之,不可,遣人往拘其父母,乃跪云。是為親屈膝,事非無因。然諸書皆為之諱,則以家玉歸廣東後,起義興復,百折不回,死猶不肯以頸血污敵手。其大節固已卓著,此等權宜營脫之處固可畧而不論也。至修明史,則不妨瑕瑜互見耳。

  華蘭芬燕邸日抄亦謂:家玉已極口駡賊矣,綁出要剮,遽爾回心。為烈不卒,君子惜之。通鑑輯覽:以家玉曾謁闖賊,廷議不予諡。

  ○湯若望、南懷仁

  余年二十許時,閱時憲書,即有欽天監正湯若望、監副南懷仁姓名,皆西洋人,精於天文,能推算節候。然不知其年壽也。後閱蔣良騏東華錄,則湯若望當我朝定鼎之初,即進所製渾天星毬一牀,地平日晷、窺遠鏡各一具。其官曰「修政立法」。順治九年,湯若望又進渾天星毬、地平日晷儀器。 【 初曰「修政立法」,或前明所授官,或其自署。至欽天監正則本朝所授官也。是年又賜太常寺卿,管欽天監事。湯若望號通玄教師,又從欽天監正陞大常卿銜。】  康熙七年治曆,南懷仁議奏:監副吴維烜所造八年時憲書,十二月應是九年正月,又一年兩春分、兩秋分種種錯悮。遂革維烜職,授南懷仁為監副。按國初至余二十許時,已一百二十餘年。而二人在朝中已能製造儀器,必非少年所能,當亦在三、四十歲。則余識其姓名時,蓋已一百五、六十歲矣。後閱明史徐光啟傳,以崇禎時曆法舛訛,請令西洋人羅雅谷、湯若望以其國新法相參較。書成,即以崇禎元年戊辰為曆元。是崇禎初已有湯若望,則又不止一百五、六十歲。嗣後又不知以何歲卒也。

  明史外國傳:西洋人東來者,大都聰明特達之士,意專行教,不求祿利。其所著書,多華人所未道,故一時好異者咸尚之,如徐光啟輩是也。

  ○牛金星

  盧氏縣舉人牛金星,以磨勘被斥,投降李自成。自成奇其才辨,與謀議帳中。後私歸取其妻子,為族中送官,坐斬,得減死論。自成又得之,大喜,偽署弘文館學士。說自成以私恩小惠收人心,創為「迎闖王,不納糧」之謠,傳之民間,并為之分等威,申職守,創官爵名號,大加置署。自成既僭號,拜金星為天佑殿大學士。及自成自京師敗歸陝,金星子佺為其襄陽府尹。金星隨自成自陝南奔,其同黨宋獻策等皆道亡,金星乃依其子佺於襄陽。此綏寇紀畧所記也。以後不知下落,料已失勢死矣。及閱王阮亭池北偶談,則金星又嘗為我朝京卿。蓋奸宄之雄,見自成勢盛,妄思為佐命功臣;及本朝定鼎,又知天命有歸,則背偽主而仕興朝,尚為得策也。

  ○洛陽伽藍記

  佛教之入中國,已見陔餘叢考。今按楊衒之洛陽伽藍記,晉永嘉中,洛陽僅有寺四十二所,今城內外共一千餘寺。其最雄麗者為永寧寺,後魏靈太后胡氏所造浮圖,九層,高九十丈,剎又高十丈,西域沙門達摩遍歷諸國,謂閻浮提所無也。按白馬寺,漢明帝遣人向西域求得四十二章經,以白馬■〈馬犬〉來,因以為名。此一寺最古。後魏顯祖好浮屠之學,國俗化之。故梵剎之盛,實自後魏始。報德寺,孝文帝所立,為馮太后薦福。景明寺、永明寺、瑤光寺,皆宣武帝所立。秦太上君寺,胡太后為其父母追福。胡統尼寺,太后姑所立。景樂寺、融覺寺、沖覺寺,皆清河王懌所立。明懸尼寺,彭城王勰所立。平等寺,武穆王捨宅所立。龍華寺,廣陵王所立。宣忠寺,城陽王徽所立。高陽寺,高陽王雍之宅,雍為爾朱榮所害,故為寺。追光寺,東平王畧之宅。建中寺,樂平王爾朱世隆所立。長秋寺,劉騰所立。景寧寺,司徒楊椿所立。又河陰之役,諸元殲盡,王侯第宅,多題為寺,故列剎相望。龍華寺,衆羽林所立。菩提寺,西域人所立。法雲寺,西域烏傷國沙門摩羅所立。又胡太后曾遣比丘惠生及燉煌人宋雲向西域取經,惠生有行記,亦載伽藍記內。按佛教既無益於身心性命,又無益於國計民生,不知何以風行若此?今且更千百倍焉。此固愚民易為所惑,然其始亦必有奇異動人之處,是以所至皈依。如晉書載記內所誌誦經解難,臨刑枷鎖自脫之類,大概或竟有其事。即如伽藍記所謂:盤陀國王捨位與子,向烏傷國學婆羅門咒。四年盡得其術,還,復登王位。就池咒龍,龍變為人,向王悔過,實足駭人觀聽。是以人皆信嚮,到處崇奉。烏傷國有如來晒衣處。龍王寺有如來履石之跡。婆樓城有如來投身餵虎處。王城南摩休國有如來剝皮為紙、拆骨為筆處。再西行五日,有如來捨頭施人處。辛頭河有如來作摩竭大魚以肉餵人處,有如來挑眼施人處。雀離國有如來為尸毘王救鴿處。那竭城有如來浣衣處。雖皆出於附會,然能使天下人人附會,必非無因。蓋佛教多在咒語、偈語,如張道陵在鶴鳴山造符咒,傳之至今,猶有驗者。并里俗之祝由科、圓夢等技,雖不識字人習之,亦能驅使鬼神。不可盡以為誕妄也。世間萬事無不有,豈可以方隅之見概之哉。

  ○庚申外史

  權以衡所著庚申外史,元順帝為宋德祐帝之子一事。最為斟酌得宜,謂之真,則無確據;謂之假,則當時朝野咸有傳聞。故開卷即書「文宗崩,遺命以明宗子妥懽帖木兒為嗣」,此順帝得嗣位之由來也。下又敍宋德祐帝入元封瀛國公。瀛國公,幼君也。既長,願為僧於白塔寺中,號合尊大師。後奉詔居甘州山寺。有趙王者出游,過其地,憐其老且孤,留一回回女與之。延祐七年,女有娠。四月十六日夜,生一男子。明宗自北方來,早行,見其寺上有龍文五采,物色得之,乃問瀛國公曰:「子之所居,得毋有重寶乎?」曰:「無有,惟今早生一男。」明宗大喜,因求為子,并載其母歸。是雖未明言此子即妥懽帖木兒,而明宗先有子懿璘只班,立未踰月而殤,此外別無他子,則即妥懽無疑也。順帝入即位後,又載尚書高保哥奏言:「昔文宗在時,嘗述明宗謂陛下素非其子。」帝聞之大怒,問當時草詔者何人。虞集、馬祖常以文宗御筆呈上,乃捨而不問。是又明順帝非明宗親子,則其為瀛國公遺體不待言矣。故余應、袁忠徹、程克勤諸人各有記述并詩歌。而權以衡此史于真贋疑信之間,可謂措詞盡善矣。至其敍至正元年京師大飢,戶部遣郎官求糧於擴廓。有普賢奴謂使者曰:「他將帥出師,皆朝廷供給芻糧。今察罕父子出兵大河南北,不曾費朝廷一錢,乃來求糧耶!」參政張至道嘆曰:「三十二年天子,豈可使無一頓飽飯吃。」乃運五十車送京。按至正十一年天下亂,始有潁上紅軍起。十三年,潁州沈丘人察罕帖木兒起義兵,克復汴梁。其養子擴廓直至至正二十一年察罕被田豐刺死,始統其父軍,安得以徵糧事繫於至正元年?且張至道謂「三十二年天子」,則應是至正二十七、八年之事,何得倒置耶?

  ○綏寇紀畧

  吴梅村著綏寇紀畧一書,記明末流賊之禍。仿蘇鶚杜陽雜編、何光遠鑑戒錄之例,每卷以三字命題,雖不免小說家纖仄之體,而記載詳贍,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年,其大者朝章國典、兵制軍餉、勳戚之封建、藩邸之支派,以及國變後諸臣死事之忠節,無一不廣搜博採。甚至流賊之混號,亦詳其氏名,并賊屬之偽官,亦註其姓字。不知當日何以有如許檔案作為底本?蓋直聚崇禎十七年邸報奏疏部議,一一考核;又參之以傳聞,揣之以情事,而後成書。其自敍謂:北都之殉難者,以弘光中禮臣表忠之疏為鵠,而緒聞佐之。豫省以御史蘇京優卹之疏為鵠,而緒聞佐之。然不特此也,保定則有陳禧之甲申上谷紀事,其他各省,訪輯詳載,雖滇、黔邊裔,亦搜剔不遺。其心力可謂勤矣。每卷後又各有論斷,文筆雅潔,各成一則古文,又可見其深於古學也。

  補遺內,為項水心煜、周介生鍾力辨其從賊之寃。謂「甲申三月十九日京師陷,煜於四月十八日已到南都,弘光即位已在拜舞之列,不知更有何時何地可以從賊。鍾本篤厚友悌人,不死實大負生平。乃元末紅巾有『媲堯、舜而多武功,邁湯、武而無慚德』之語,現載陶九成輟耕錄。忽移以誣陷鍾,入之爰書,遂至正法。此何說乎」云云。余初疑梅村文人氣類,未免意存迴護。及觀第九卷,李自成偽官如宋企郊、鞏焴、陸之祁、張璘然、喻上猷、揚王休、黎志陞、史可鏡等,內黎、史二人皆當時名士,而皆直書其從賊不諱。并謂可鏡在省垣有聲,降張獻忠為長、常、辰巡撫,官軍械至南都伏法。則因其從賊者之必書,可以知不從賊而誣為從賊者之辨之,非徇情也。惟李國禎列於正祀武臣七人之內,書云:襄城伯,贈太子太師,進侯,李貞武公國禎。自註云:襄城之死稍後矣。然不屈而死,祀之可也,進侯則過矣云云。然明史李濬傳謂:國禎被執即降,旋以拷贓自縊死。則謂其不屈而死者誤也。想梅村先據禮臣表忠之疏書於正祀武臣內;後知其拷贓縊死,故又於贈劉雪舫詩內有「寧為英國死,不作襄城生」之句。可見其一字不假易矣。

  補遺內有云:蔣德憬、李建泰、范景文視從前之充位者,相去遠矣。下又云:建泰風骨峭拔,性慷慨,負重名。又云:建泰以督師出京,疾甚不能軍。保定官紳方誓守城,建泰求入城,見勢急,欲用知府邵宗元印,以活一城生靈,宗元不可。及城陷,建泰遂降於賊。是亦可見其直筆。

  卷十內,張獻忠有愛將,皆養子,共十人。撫南將軍曰劉文秀,安西曰李定國,定北某軼其名,而平東亦不著其姓名,此外又有艾能奇、第化龍、張能、馬元利等,共八人。獻忠將盡屠蜀人,平東力諫曰:「王轉戰二十年,所過屠城無寸土。今出萬死得斯土,庶幾可立霸業。今又屠之,某等何用生為?願先百姓死。」獻忠乃止。獻忠謀自蜀入秦,平東又為之破馬爌於漢中。是平東者,既能為獻忠止殺,又能為獻忠禦侮,實盜賊中之賢者。梅村何以不著其姓名?按獻忠愛將十人內尚有孫可望、白文選。今恭讀御批通鑑輯覽,乃知平東即孫可望,定北即能奇,而偽都督則白文選也。梅村不直書,蓋可望後為李定國所敗,降於我朝,封義王,其子猶襲封慕義公。想梅村著此書時,可望正官於朝,不便明其出自盜賊,故諱之耳。 【 白文選後隨李定國死於緬甸。】

  明史孫傳庭、楊嗣昌、左良玉及流賊李自成、張獻忠等傳,大概多取之於吴梅村綏寇紀畧。蓋梅村於順治九年即輯成此書,而本朝修明史則在康熙十七年以後,時天下野史稗乘碑誌之類皆送史館,故明史於此數傳皆以紀畧為底本。其間稍有不同者。卷七內楊嗣昌伏毒死,下又云嗣昌自縊死,卷八內亦稱嗣昌縊死,此未免歧誤。御批通鑑輯覽則云楊嗣昌自殺。又自崇禎十四年以後,李自成攻汴梁凡三次。據紀畧謂是年正月之攻,高名衡以巡按偕陳永福等拒守七晝夜,賊退去。名衡以守城功擢河南巡撫。其後兩次拒守,皆巡撫任內之事。而明史謂三次皆巡撫高名衡拒守。 【 蓋三次皆名衡拒守,故不復分別巡按、巡撫,以省文耳。】 通鑑輯覽則初次守城係名衡巡按任內之事,後二次守城乃巡撫任內之事,與綏寇紀畧同。

  綏寇紀畧卷九,李自成入西安,長安知縣吴從義死之。乃即此卷內隔五頁,又云:自成封吴從義為太平伯。自成敗回陝,從西安逃出時,吴從義尚從之至武昌。豈兩人耶?

  甲申三月十八日,明史謂太監曹化淳開彰義門延賊入,紀畧謂太監張永裕開齊化門延賊入。是時賊兵多,各門皆有攻擊,不止一處也。

  京師陷,明史謂宮女魏氏投河死,從者二百餘人,而不及費氏。紀畧謂宮女費氏為賊將所得,將成婚,費氏以刀刺殺之,亦不及魏氏。 【 蓋本兩事,各記所紀。通鑑輯覽魏氏、費氏俱載。】

  李自成之死,紀畧謂:通城九宮山有元帝廟,山民賽會,謀捍衛閭井。自成以二十騎上山,又止其二十騎,自成以單騎入,拜不能起。山民疑為劫盜,取鋤碎其首。既而見其腰有金印,且有非常衣,始知即賊首自成也。明史則謂:自成率二十騎掠食,為村民所圍,不能脫,自縊死。或又云:村民方築堡,見賊少,爭前擊之,自成腦中鋤死。此數事亦微有不同,其餘皆符合。而紀畧凡十二卷,明史只以三、四十頁括之,可見修史者剪裁之苦心也。惟洪承疇馳驅勦賊,自崇禎二年至十一年無一處不身在行間,而明史所列勞績尚不如紀畧之詳,則正史與野史體例固各有不同耳。他如以親兵曰「都虞候」、以勇士為「曳落河」、以番部為「典屬國」、以汛地千把總為「候尉吏」、以撫降者為「安集掾」、以閹人為「竪頭鬚」,此則過求典雅而反近於衒博也。

  聞之故老云:明崇禎十五年松山為我朝兵所敗,傳聞督師洪承疇已殉難。崇禎帝卹典極隆,賜祭十六壇。其子弟在京,已刻行狀,散弔客。方祭第十四,崇禎帝將親祭, 【 通鑑輯覽謂賜祭十六壇。】 而承疇生降之信至。後金聲起兵徽州,與門人江天一俱敗。總督洪承疇諭降,天一誦崇禎祭承疇文以愧之。承疇入本朝,為江南等省經略,又為川、湖、雲、貴經畧,歸歿於京師,其子弟又刻行狀,不復敍前朝事,即從本朝入關起。有輕薄子得其兩行狀,訂為一本,以作笑端云。按承疇歷官,惟在前朝勦流賊最勞勩也,本朝國史未必敍其在前朝之事,賴紀畧一書纖屑備載。蓋其在前朝實有鞠躬盡瘁之忠,不可泯沒者,不必復責其半途失節也。

  ○冒賑大案

  嘉慶十三年,淮、揚大水,皇上不惜數十萬帑金,賑濟災民。有山陽縣王伸漢冒開飢戶,領賑銀入己,上司委試用知縣即墨李毓昌查賑。毓昌新進士,以清白自矢,遍往各鄉村,查出浮開飢戶無數。伸漢懼,許分肥,不受。既竣事,置酒餞別。是夕毓昌暴卒於公館。淮安府知府王轂來驗,口尚流血,竟不問,以頸有繩繫,遂以自縊報。家人李祥、顧祥、馬連陞皆雇募長隨,并伸漢撥來聽差人包祥,亦長隨也。棺斂畢,皆散去。未幾,毓昌有叔李泰清來省視,見遺衣有血痕,頗疑之,密訪亦有所聞,遂赴京以身死不明控,都察院具奏。上命山東巡撫吉念,提屍柩來濟寧檢驗,口內尚有血痕,通體骨青黑,的係中毒。捕獲五長隨鞫訊,乃知伸漢賄囑諸長隨,乘其主酒渴,飲以鴆;又繩繫頸,若自縊者。上大駴怒,以為從來未有之奇。諸長隨皆凌遲處死。內手灌鴆之李祥,解至毓昌墳上,先刑夾一次,刳心以祭其主。顧祥、馬連陞先責四十板。包祥創謀,亦先刑夾一次。王伸漢斬決梟示。先驗屍之王轂,以得贓亦斬決。其餘查賑徇隱之同知、教官,皆連坐,分別定罪。加贈李毓昌官知府,其繼子李希佐欽賜舉人,一體會試。赴京控告之李泰清,亦賞給武舉人。又御製五言排律三十韻以旌異之,頒詔天下。各地方官諒無不警惕矣。或者慮將來地方官因此遂不敢報災辦賑,不知聖天子視民如傷,惟恐一夫不得其所,豈肯因噎廢食。惟向來辦賑之法,本尚疎畧。蓋徒察弊於事後,而未能杜弊於事前也。放賑時,雖有委員監放,既賑後亦有委員覆查,然官吏不肖者多,或徇隱,或分肥,終屬有名無實。救荒之策,究莫如減價平糶。多設廠座,俾遠地不致向隅。限以升斗,俾奸民不能囤販。倉穀不足,則買運以續之。此最為實惠及民之善政。其有災重必應發賑者,飭各地保開報飢戶,官為核實,即繕寫姓名。凡一州縣之內,各鄉必有村鎮聚集之所,計不過數十處。發賑之前,先將飢戶姓名,并人口之多寡、賑期之久暫,分貼此數十處聚集之所,使人人皆得見之。事後抽查,亦易見虛實。則地方官自無從浮開飢口,即無從虛領賑貲,不防弊而弊自絕。聖主可無慮官吏之中飽,而有司亦不必避嫌而匿災不報,或轉致滋事也。

  明末職方郎李繼禎疏言:「國家發金錢活數十萬生靈,而農桑復業,賦稅常供,所得不止數十萬金錢也。今已從賊者雖多,猶有限,未從賊而將來必至從賊者無限。今日平賊之費與他日平賊之費孰多?今日借出之錢與他日借出之錢孰多?不待詞之畢而可決矣。」又宮允李明睿疏言:「先時發出一錢,可當兩錢之用。急時與十錢,不敵一錢之用。」

  ○銀杏樹

  嘉慶十四年三月初九日,常州府學大銀杏樹一株,腹中忽發火。從隙處迸出青綠色,有四、五蛇冒火出。初十日辰刻方熄。樹仍無傷,葱鬱如故。按李戒菴漫筆,明嘉靖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常州府學銀杏樹西南一枝,忽火發,竅中燄燄,水不能灌,至二十二日方止,樹亦無害。未知今被火之樹,即嘉靖中被火之樹耶?或謂此乃文明之兆。嘉靖元年,府學有華鑰中解元,今歲非會試之年,俟日後驗之。

  唐末董昌反,以卯年卯月卯日卯時僭號。 【 見吴越備史。】

  元末周子旺反,以寅年寅月寅日寅時僭號。 【 見庚申外紀。】

  ○頭有肉角

  梁武帝時,鍾離人顧思遠年一百十二歲,蕭俁見其頭有肉角,長寸許。 【 見俁傳。】 余亦曾見二人,一江蘭臯,陽湖人;一徐姓,嘉興人,頭上皆有肉角高寸許,年亦皆九十餘,蓋壽相也。然二人皆貧苦,皆無子,則亦非吉徵。

  ○八仙

  俗以鍾離權、呂洞賓等為八仙。後蜀孟昶生日,道士張素卿進八仙圖,乃李耳、容成、董仲舒、張道陵、嚴君平、李八百、范長壽、葛永■〈王貴〉也。詳見黃休復茅亭客話。又圖畫見聞志作李阿、長壽仙。【 居易錄】

  居易錄載:昌平洲柳林村夜有物似馬,食人田禾。羣伺之不可得,乃相約弓矢射之,馬被創逸去,衆隨血跡尋之。至周皇親墳,一石馬身有血痕,始知食禾者,即此馬也。余遠祖廉使公 【 諱敔,明景泰甲戌進士,仕至山西按察使。】 諭塋亦有此異。相傳每稻熟時,輒秕而不實,但夜有米唱山歌聲。居民跡之,乃墳上石人也,遂仆之。至今尚臥田中。余欲重起之,居民懼再為田禾祟,哀懇勿立,乃聽之。

  長水日抄云:東坡翰墨在崇寧、大觀間盡令焚燬。及宣和間,上自搜訪,一紙直萬錢。梁師成以三百千取英州石橋銘。譚稹以五萬錢綴「月林堂」榜書三字。幽人釋子寸紙尺幅皆重購歸之。是坡書翰不待南渡始貴重矣。

  慶遠人李文鳳月山叢談載:廣西鎮安府五指山與交趾相鄰,產水精,彌望如雪。其巨者或取作假山,長至丈餘云。余曾作鎮安守,其地無所謂五指山,亦絕無水精,況長丈餘者耶。

  嬾婦,狀如豪豬,入海化為魚,名「奔■〈魚孚〉」。取其油作燭,飲酒則明,讀書則暗。

  ○晏公廟

  晏公廟,昔人以為江中棕繩,許旌陽以法印擊之,遂稱正神云。按國憲家猷,載豬婆龍事,有老漁問其姓,曰:「晏也。」明太祖曰:「昔救我於覆舟山,云是晏公。」乃封為神霄玉府晏公、都督大元帥,命有司祀之,而不云棕怪。

  ○大和尚

  石勒稱天王,奉佛圖澄號曰「大和尚」。今沙門出世領衆者,例稱大和尚,自澄始云。

  ○招安梁山濼榜文

  居易錄載宋張忠文公叔夜招安梁山濼榜文:有拏獲宋江者,賞錢萬萬貫,拏獲盧進義者賞百萬貫,拏獲關勝、呼延綽、柴進、武松、張清等者賞十萬貫,拏獲董平、李進者賞五萬貫有差。今葉子戲有萬萬貫、千萬貫、百萬貫遞降,皆用張叔夜榜文也。又傳中方臘賊黨呂師囊,台州仙居人,亦非杜撰。又七修類稿言錄鬼簿鍾繼先作,於此傳之事尤多。

  文徵明方竹杖跋語云:「予今年八十七矣,而背未駘,髮未黃。燈下猶能為蠅頭細書,作畫猶能為徑丈勢,不自覺其為老也。」

  康熙辛巳,御史張瑗疏:請毀明逆閹魏忠賢西山墓及華表碑碣,得旨速行。

  李福達匿常州楊七郎家,酒間能呼屏風上美人下地歌舞。郡倉後深潭有蛟為祟,太守請捕之。作符令童子入水,即持蛟出,乃殺之,付廚作鮓甚美。又在華亭朱尚書家,一日告別,云往京師,并求兩僕同行,既抵京,即令二僕歸。後尚書方飲酒,李忽從空而下,又留住經年乃去。

  盤山拙庵禪師誦白衣觀音咒云:「南無佛,南無法,南無僧,怛 【 塔】 只哆 【 多】 唵,伽 【 茄】【 挫】 伐哆,伽囉伐哆,伽訶 【 呵】 伐哆,囉伽伐哆,囉伽伐哆,娑訶。」 【 居易錄】

  阿魏散治骨烝、傳尸勞、寒熱、羸弱、喘嗽方,亦載續夷堅志。阿魏三錢;斫青蒿一握,細切;向東桃枝一握,細剉;甘草如病人中指許大,男左女右;童便二升半。先以童便隔夜浸藥,明早煎一大升,空心溫服,服時分為三次。次服調檳榔末三錢。如人行十里許時,再一服。丈夫病用婦人煎,婦人病丈夫煎。合藥時忌孝子、孕婦、病人及腥穢之物,勿令雞犬見。服藥後忌油膩濕麪諸冷硬食物。服一、二劑即吐出蟲,或泄瀉,更不須服餘藥。若未吐利,即當盡服之。或吐或利,出蟲皆如人髮馬尾之狀,病即瘥。又云此方得自神授,隨手取效。陵川進士劉俞字彬叔傳,吐利後虛羸、魂魄不安,以茯苓湯補之。白茯苓、茯神各一錢,人參三錢,遠志去心三錢,龍骨二錢,防風二錢,甘草三錢,麥門冬去心四錢,犀角五錢剉為末,生乾地黃四錢,大棗七枚,水二大升,煎作八分,分三服溫下。如人行五里許時,更一服,謹避風寒。若未安,隔日再作一劑。已上二方,須連服之。

  又云治發背、腦疽、一切惡瘡。初起時,採獨科蒼耳一根,連葉帶子細剉,不見鐵器,用砂鍋熬,水二大碗,熬及一碗。如瘡在上,飯後徐徐服,吐出,吐定再服,以盡為度。如瘡在下,空心服,瘡自破出膿,以膏藥傅之。京兆張伯玉榜示傳人,後昆仲皆登第。

  又治一切惡瘡服瓜蔞方。懸蔞一枚,去皮用瓤及子,生薑四兩,甘草二兩, 【 橫紋者佳。】

  細切,用白灰酒一碗,煎及半濃服之。煎時不見銅鐵。患在上食後服,在下空心服。亦見續夷堅志。又云:張戶部林卿說有加大黃,或木香,或乳香沒藥者。病瘡先疏利,次用瓜蔞方,日以乳香、菉豆粉溫下三、五錢,防毒氣入腹,外以膏塗傅之,自無不愈。

  用生何首烏五錢,青皮三錢,陳皮三錢,酒一碗,河水一碗,煎至一碗,溫服,治瘧不論久近即愈。

  魏象樞初無子,或教以空心日服建蓮子,遂生子。李奉倩有子十一人,云亦服此方有騐。

  食河豚中毒者,陶九成錄方:或龍腦浸水、或至寶丹,或橄欖,皆可解。又槐花炒微黃,與乾胭脂各等分搗粉,水調灌即效。

  于總憲傳三秘方,云皆有奇騐。治噎食倒食症一方:用真柿霜拌稻米蒸飯食之,八日不飲滴水,效。又一方:用虎肚燒末存性,好酒調服,效。治傷寒症,用糯米粽無棗者,和滑石末,砸成錠,爆乾,燒炭浸酒。去炭熱飲之,七日內者即汗,七日外者次日汗。

  碧玉露漿方:中秋前後,用無五棓子青布數段,每段長四、五尺。五更時於百草頭上,將細竹一根掠去蛛網,乃用青布繫長竹上,取草露水,絞在桶中。絞至布色淡,則另換青布。陽光一現,即停絞。所取露水用罐貯之。用人乳一杯,蜜一杯,參湯一杯,露水一飯碗,和勻,綿紙封口。次日五更,燒開水三大碗,將此和勻之露水隔湯熟,緩緩服之。治虛勞症極效。

  撲打損傷方:以十一月採野菊花,連枝葉陰乾。用時每野菊花一兩,加童便、無灰酒各一碗同煎服,立效。

  又一方:取未退胎毛雞,和骨生搗如泥,作餅,入五加皮,傅傷處,接骨如神。

  治失血症方:取未熟青黃色大柿一枚,好酒煎至九沸,去酒取柿食之,奇效。

  麥粉,用陳醋熬膏,貼無名腫毒,神效。

  宋劉昌詩治喘方:麻黃三兩,不去根節,湯浴過;訶子三兩,去核用肉。二味為麄末,每服三大匙,水二盞,煎減一半;入臘茶一錢,再煎作八分,熱服,無不騐。

  治男婦氣血虧損、喘嗽、寒熱重症:用人參一分,真三七二分,共為末,無灰酒調服三煎。三煎皆如前。日服三次,有奇效。

  治腫毒初起,取雞子,用銀簪插一孔,用透明雄黃三錢,研極末,入之,仍以簪攪極勻,封孔。入飯內蒸熟,日食三枚,神效。

  居易錄謂:蛤蚧出蜀中,雌雄相抱。婦人臨蓐握掌中,兒即易下。余守鎮安,其地最多,雄聲蛤,雌聲蚧,能有十二聲者為上。狀如蛙而有青綠色,多在石縫中。以竹片嬲之,輒來嚙,嚙則至死不放。其力全在尾,然不能雌雄並獲。藥肆所售必以對者,乃以兩枚托為成對耳。非真對也。誌云能潤肺補氣壯陽。余為守時,有僕人路陞病癆瘵症,每日和肉食之,半月全愈矣。

  有人病溺不下,求於乩仙,判云:「牛膝、車前子,三錢共五錢,同剉為麄末,將來白水煎。」空心服之,果愈。

  固齒及血衂方:生地黃、細辛、白芷、皂角各一兩,去黑皮,并子入瓶,黃泥封固。用炭火五、六片煅,令炭盡。入白僵蠶一分,甘草二錢,并為細末,早晚用。

  ○爛眼邊單方

  先洗眼,用桑葉數張,燈心三十寸,紅棗七枚,明礬一撮,泡湯洗淨。用猪苦膽一個,白蜜四文。猪苦膽畧割破,白蜜灌下,用棉線結口。貯在茶杯,隔湯煮之片刻。用羊毛筆搽爛眼皮邊,即愈除根。

  ○神效洗眼方

  昔揚州有一趙知府,年九十有餘,患眼疾,雙目不明二十年矣。後遇陳八相普長方:用桑白皮不拘多少,煅過存性,將水一碗煎至九分,澄清洗眼。不至一年內,如童兒一般。長方不可隱藏在家,若不傳出,家貧壽夭。

  洗眼日期開明於左

  正月初八 二月初十 三月初五 四月初八 五月初五 六月初七 七月初八 八月初五 九月初三 十月初十 十一月初十 十二月初八 若閏月,望日洗亦可。

  若有善信君子,抄寫此方傳出世者,功德無量。浙東句章童廣凌刊送。

  ○桑葉洗眼方

  立冬日採桑葉一百二十片,懸風處令自乾。每用十片,水一碗,於沙罐內煎至八分,去渣,溫洗。洗日齋戒,忌葷酒。正月初五日,二月初一日,三月初五日,四月初八日,五月初五日,六月初七日,七月初七日,八月初八日,九月三十日 【 (月小則廿九日)】 ,十月初十日,十一月初十日,十二月初一日。

  人被火燒,皮肉焦爛,出蟲如蛆者,用杏仁為末敷之,即愈。

  有老人九十餘,某公嘗問何以得壽。答曰:「好吃的不多吃,不好吃的全不吃。」

  求子之法:婦人服四子湯,男子服四物湯。候月經凈後入房,左手足用力。精過後,令女人亦側左身而睡。蓋男血女氣常各不足,故各補其所虧也。

  治喘方:麻黃三兩,不去根節,湯浴過;訶子二兩,去核用肉。共二味為粗末,每服三大匙,水二盞,煎減半,入臘茶一錢,再煎作八分,熱服,無不騐。 【 居易錄】

  治腫毒初起方:取雞子,用銀簪插一孔,用透明雄黃三錢,研極細末,入之,仍以簪攪勻,封孔。入飯內蒸熟,食之,日三枚,奇效。 【 同上】

  高郵一學官自言少患血症,用青布非五棓子染者,于荷稻或草木上,接秋露最潔者,以缾盛之。分作十八碗,作三次服,每次六碗,入人參湯五分,冬蜜、人乳各一鍾煎,服久而益健。 【 居易錄】

  治疫氣、傷寒等症:麥門冬三錢,烏梅三枚,棗三枚,芫荽梗三十寸,燈心三十寸,竹葉三十片,煎服。 【 同上。】

  梧州鯖魚膽治眼疾立效。山羊血治血凝亦神效。 【 同上。】

  治跌打損傷方:以十一月采野菊花,連枝葉陰乾。用時每野菊一兩,加童便、無灰好酒各一碗同煎,熱服。 【 同上。】

  又一方:未退胎毛小雞一隻,和骨生搗如泥,作餅,入五加皮,傅傷處,接骨如神。 【 同上。】

  治失血症:未熟青黃色大柿一枚,好酒煎九沸,去酒取柿食之,神效。 【 同上。】

  麥粉不拘多少,用陳醋熬膏,貼無名腫毒,神效。 【 同上。】

  魏象樞無子,或教以每晨空心服建連子,遂生子。李奉倩亦服此有效。

  空中木通連白葱鬚三寸,半酒半水煎服,治疝有效。

  用生何首烏五錢,青皮三錢,陳皮二錢,酒一碗,河水一碗,煎至一碗。不論久暫即愈。

  黑豆丹方:用黑豆五升,洗乾後,蒸三遍,去皮。又大好蔴子三升,浸一宿取出,亦蒸三遍,令開口,去殼。用豆五升,麻子仁三升,先搗豆黃為細末,再搗蔴子仁極細,添下豆黃勻作丸,如拳大。入甑內蒸過。從晨至夜參子時住火,天曉出甑,至午晒乾,搗為細末服之。但以不飢為度,不得食他物。第一頓七日不飢,二頓四十九日不飢,三頓百日不飢,四頓千日不飢,如更服永不飢矣。渴則飲新汲水,或大蔴子漿。若要重吃他物,用葵菜子研細末,煎湯,冷服下,亦可。 【 戒菴漫筆】

  治一切發背、毒癤:用蝦蟇肝一個,銀硃五分,再用好墨研磨搽,甚效。 【 暖姝由筆】

  韭菜地曲鱔泥,水調,治狗咬瘡。 【 同上。】

  治翻胃病:用梨一個,以箸鑽一眼,入胡椒一粒,紙裹灰中煨熟。去椒食梨三、五個,試之極效。

  治積塊,用白頭老鴉,以青靛一、二碗煮,食其肉。將骨磨末,麪糊丸,酒下。

  治喉閉方:用梧桐子一、二十粒,研細,加少醋服下,痰自愈。

  治心疼:青靛半盞,長流水半盞,調服。

  治男婦氣血兩虧:用人參一分,真三七稱二分,共為末,無灰酒調服。二煎、三煎皆如前。服三次,有奇效。

  土虺蛇傷人最毒,用水牛耳中垢膩塗咬處,甚效。或急摘桑葉,取白汁滴傷處,亦效。

  治鶴膝風:用碗畧鋒破蝦蟆腹,留縫,不可穿,縛置患處。待動脅移時,蝦蟆受毒輙死,再易一枚。不過兩、三枚即愈。

  治發背:用蒼朮,去黑皮,加地龍 【 即蚯蚓。】 鹽梅 【 即霜梅。】 等分,搗成泥,豬膽調,圍四周,空頭漸愈。 【 傳是孫真人方。】

  指甲刮極細末,點目中,去翳甚妙。

  治溺死者,急以鴨血灌之,可活。

  治瘋狗毒蛇咬傷者,以人糞塗傷處,極效。須新糞乃佳。 【 戒菴漫筆。】

  治廣瘡,用乾荷葉濃煎,當茶吃,六、七日即愈。 【 同上。】

  治虎傷,服香油可解其毒。 【 戒菴漫筆。】

  治眼病,用石蟹,水磨之有腥氣,塗兩眥,能已痛。 【 居易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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