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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星期日,因此没有《邮报》。这一天是那么漫长。星期一一大早他就上了街,寻找他喜爱的报纸,他找到了报纸,找到了广告栏——仅此而已。星期二早晨他又起了个大早,仍然满怀希望。他的希望即刻就破灭了。卡尔顿饭店的那位小姐无意回答。
算了,他对自己说,没有指望了。他把全部赌注都押在这大胆的一掷,但是一无所获。或许,即便她想到了他,也不过是将他视为一位好开低级玩笑的家伙,在这份半便士的报纸上招摇撞骗。让她这般侮弄真是活该。
星期三他起得很晚。他再也不着急去看《每日邮报》,前两天的失望依然记忆犹新。最终在他刮脸的时候,他还是把公寓的管理员沃尔特斯招呼过来,派他出去买一份晨报回来。
沃尔特斯带了件无比珍贵的东西回来了,因为一脸白肥皂沫的韦斯特在广告栏中喜出望外地读到:
草莓男子:只因葡萄柚小姐心地善良且极为喜爱神秘和浪漫,才提笔作答。那位草莓狂可以每日书函一封,一连七日不断——以证明他为有趣之人,值得结识。然后——我们再行相见。地址:M.A.L.,塞迪·黑特转交,卡尔顿饭店。
韦斯特一整天都在得意扬扬,但是随着夜幕的降临,摆在他面前的是写信问题。他感觉到,他未来的全部幸福都取决于这些书信。吃完饭之后,他坐到桌前;桌子紧靠着窗户,从那里可以看到他美丽的小院。天气还是那么炎热,但是夜晚送来了一阵微风,给伦敦滚烫的面颊拂来一丝凉爽。微风掀动了窗帘,将桌上的信纸吹得沙沙作响。
他考虑着。他是否应该立即让她知道他是一位很有身份的人,他认识地位极高的人?不!因为这样一来,事情马上就会像破灭的幻想,神秘和浪漫就会一去不复返,那位葡萄柚小姐就会一点兴趣也没有,无心再听他说三道四的。他一本正经地对着沙沙作响的窗帘自言自语。
“不,”他说道,“我们必须有神秘和浪漫情调。但是在哪里——我们到哪里去找?”
他听到楼上的地板上有军靴在坚实地走动,那是他的邻居斯蒂芬·弗雷泽·弗里尔。他是印度军第十二骑兵队的上尉,从大洋彼岸的殖民地回国度假。恰恰是从头顶上的这个房间,浪漫和神秘源源不断而来。不过这是后来的事情,杰弗里·韦斯特此时几乎没有一点察觉。他在开始给住在卡尔顿饭店的小姐写七封信的第一封信时,几乎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随着他写下去便有了灵感。他在午夜时分把信投进了信箱。信中写道:
亲爱的葡萄柚小姐:你真让我激动。而且你非常聪明。说你聪明是因为你在读我那篇短小且文笔拙劣的启示时读出了文中找不到的东西。你一眼就看出这是什么——一位腼腆的男子抱着胆怯和试探的心理顺手一把抓住了浪漫之裙。相信我,我在写那条启示时,老掉牙的保守主义始终与我为伴。他拼命地抗击着。他一直随我到邮箱,不停地挣扎、喊叫、抗议。但是我抽打了他一顿。多么伟大啊!我打垮了他。
我对他说,我们都年轻,但只有一次。风华一过,再给浪漫之侣暗送秋波又有何用?我说,那位小姐至少会理解这一点。他对此嗤之以鼻,摇动着他那老化的笨脑袋。我承认他真让我忧心忡忡。不过现在你证明了我对你的信任。谢你一百万次!
我在这所粗俗而冷漠的大城市已经呆了三个星期,特别想念祖国。三个星期来,广告栏是我唯一的寄托。后来,在卡尔顿餐厅的门厅中,你出现了……
我知道,我必须写一写自己。那么,我不会告诉你我想的是什么——你在我心目中的印象。这对你无所谓。当明月高挂在你头顶上,微风从……的枝杈中……的枝枝杈杈中拂过时,许多得克萨斯州的求爱者对你讲的无疑都是千篇一律的一套。
真讨厌,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我从未去过得克萨斯。这是我的一个缺陷,我希望能迅速纠正。我一整天都想在百科全书中找到得克萨斯,但是我一整天却在云雾中徘徊,而云雾中没有任何工具书。
现在我从云中走了出来,坚实地踏在土地上,正坐在我安静的书房里。我面前是钢笔、墨水和纸张。我必须证明自己是一位值得结识的人。
据说,从一位男人的房间你就可以了解他许多。但是,唉!亚达菲街这些宁静的房间——我不告诉你房间号码——是转租者布置的。所以,如果你此时此地见到我,你会根据一位名叫安东尼·巴塞洛缪的房客留下来的家当来判断我。那些摆设上面满是灰尘。不要据此对我或安东尼作出判断。不如去判断沃尔特斯,那位管理员。他同他的灰头发的妻子住在地下室。沃尔特斯曾经做过园丁,他的整个一生都埋没在我的阳台所俯视的这所庭院。他将时光都花费在那里,而楼上的角落里却积满了灰尘。
这幅景象让你烦心吗,我的小姐?你应该来看看这所庭院。那时你就不会责怪沃尔特斯了。我的门前留下的是一块如同天堂一般的天地——这所院子。这院子就像一道树篱那样有英国味,那样整洁,那样漂亮。伦敦就如同远处的咆哮声;在我们院子与这所大都市之间有一道魔门,永远关闭着。正是这所院子让我选择了我的住房。
因为你是一位喜爱神秘的人,所以让我把我阴差阳错地来到这里的前前后后一环一环地告诉你。
要想知道第一环,我们必须先回到因特拉肯。你去过那里吗?那是一座宁静的小镇,姿态优美地横卧在两座碧波粼粼的湖泊之间,背景是高高的少女峰。如果住在一家运气好的旅馆,你可以在吃饭时抬头远望,看到玫瑰色的晚霞映照着覆盖着白雪的山峰。那时,提到草萼时你不会再说:“我讨厌草毒。”或者说,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你都不会讨厌。
一个月前,我住在因特拉肯。有一天晚饭后,我在主街道上散步,可爱的山峰让街道上的所有旅馆和商店都对她肃然起敬。在一家商店前,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手杖,因为我爬山需要一根,所以就停下脚步端详起来。恰恰在这个时候,一位英国青年男子走了过来,也开始挑选手杖。
我从一大堆手杖中选中了一根,转过身来去找店员,这时英国人说话了。他虽然年轻,但是清瘦的面孔却显得气度不凡,一副梳洗干净利落的外表使我相信,正是这个重要的因素使得英国人能够对诸如埃及和印度这些殖民地行使他们的权力,因为那里的人洗起澡来多是敷衍了事。
“呃……老兄,对不起。”他说道,“不要选这根手杖——如果你不介意我这样说的话。它不够结实,不能用来爬山。我建议……”
说得婉转些,我感到震惊。如果你真地了解英国人的话,你知道他们不习惯与生人搭话,即使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轻易搭话。而现在这个高傲的民族中的一员实际上是在帮助我挑选手仗。最后我买了他挑选的一根。他同我一起朝着我下榻的旅馆的方向漫步走去,边走边聊,毫无英国人的那种派头。
我们在库鲁萨尔酒吧停下了脚步,进去听音乐,喝酒,又随便胡花了几个法郎。他与我一同走到我的旅馆的走廊。当他要离去时,我意外地发觉他己把我当作者朋友看待。他说第二天上午要来拜访我。
我认定阿奇博尔德·恩赖特——他告诉我说这是他的名字——是位穷困潦倒的投机分子,由于要急于得到钱,甚至不择手段地得到钱,他宁愿忘掉他那种英国人的孤做。我断定,第二天我会成为一场借钱骗局的牺牲品。
但是,我预料错了。恩赖特似乎很有钱。我们相遇的第一天晚上我曾提到不久会去伦敦,后来他时常提及此事。随着我离开因特拉肯的时间的临近,他开始建议说,他愿安排我与他在英国的亲戚见面。这也是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情。
不管怎样,当我与他告别的时候,他往我手中塞进了一封信,把我介绍给他的表兄,就是印度军第十二骑兵队的斯蒂芬·弗雷泽·弗里尔上尉。他对我说,他的表兄会很高兴地招待我,让我在伦敦像到了家一样舒适自在,那时他在伦敦休假,或者说我到达伦敦时正好赶上他休假。
“斯蒂芬是个好人,”恩赖特说道,“他会很愉快很乐意地把内情告诉你。代我问他好,老兄!”
当然,我收起了这封信。但是我对此事疑虑重重。阿奇为我拉上的这突如其来的热乎关系意味着什么?为什么他想把我介绍给他的表兄?为什么在他表兄在印度服役两年之后回国度假这个时候?毫无疑问,这正是他表兄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决心不把信交给他表兄,尽管阿奇再三地强求我许诺把信交给他表兄。我曾遇到过许多英国绅士,我觉得他们不是那路人,单凭一封信就会热情接待一位四处漂泊的美国人(尽管阿奇是个例外)。
我走走停停地来到了伦敦。我在这里遇见了一位朋友,他正要坐船回国。他对我讲述了他用引见信的可悲经历——在他拿出信来时欢迎他的是那种冷酷和疑惑的凝视,仿佛在说,“我亲爱的朋友为什么用它来麻烦我?”好心人,他说,简直是讨厌陌生人。英国人永远不会改掉的脾气——阿奇永远除外。
所以我把给弗雷泽。弗里尔上尉的信抛置脑后。我在这里有一些生意上的熟人和几位英国朋友,我觉得这
,485些人总是很有礼貌而且有趣。然而,尽量多见些人总是于我有利,漂荡了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我在一天下午去拜访我的上尉。我对自己说,这位英国人也许在印度大火炉里烤得不那么冷冰冰的了。如果还是那么冷冰冰的,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亚达菲街的这套寓所,是阿奇给我的地址。沃尔特斯把我让了进去,我从他那里得知,弗雷泽-弗里尔尚未从印度回来。他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他不在的时候沃尔特斯来照料他的房间,这似乎是这里的一个习惯——他很快就会回来。也许——沃尔特斯说道——他妻子记得回来的日期。他把我留在楼下的大厅,去问他的妻子。
等他的时候,我慢慢地走到大厅的尽头。一扇敞开的窗子把夏天迎了进来,这时我透过窗子第一次看到了这所院子,这是我在伦敦的最喜爱之处:陈旧的砖墙上爬满了常青藤;整洁的小路穿过鲜花盛开的花坛;还有那粗木凳子,那道神奇的门。不可思议的是,它与世界上这座最大的城市,这座有贫有富、有悲伤有快乐、车水马龙喧闹不断的城市仅有一墙之隔。这是小说家J·奥斯丁笔下的花园,她把花园的每个角落都安排上了端庄美丽的淑女和温文尔雅的绅士——这是一座令人梦寐以求、爱慕不己、视如至宝的花园。
沃尔特斯回来了,告诉我说他妻子也记不清上尉回国的确切日期了。这时我开始对这所院子大加赞扬。沃尔特斯即刻成了我的朋友。我一直想离开饭店找个宁静的住所,我喜出望外地发现,二层楼上有一套房要转租,正好在上尉那套房间下面。
沃尔特斯把代理人的地址给了我。我经过了一番严格的审查,这审查别提多苛刻了,即便我向大股东的女儿求婚也没有这么艰难。审查之后,他们让我住了进来。这所花园是我的了!
那么上尉呢?我住进来三天之后,头一次听到他穿着军靴在我头顶上来回走动。这时我又一次胆怯了。我真宁愿把阿奇的信留在我的书桌里,仅凭着我头顶上的脚步声来结识我的邻居。我觉得我来到这里与他同住一所住宅未免有些冒失。但是,我曾对沃尔特斯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上尉的熟人。这位管理员及时地告诉我,“我的朋友”平安到家了。
所以一天晚上,也就是一个星期前的那个晚上,我鼓足勇气来到了上尉的房门前。我敲了门。他招呼我进去,我站在他的书房中,与他面对面地站着。他是位高高的长得很帅的男子,一头金发,留着小胡子——我的小姐,正是你上寄宿学校时所希望见到的那种男子。他的态度,我不得不承认,并不热情。
“上尉,”我开口了,“我非常不好意思来介绍……”当然,这话说得不着边际,我有些慌乱。“然而,我碰巧成了你的邻居,我这里有你的表弟阿奇博尔德·恩赖特的一封引见信。我在因特拉肯遇到了他,我们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哦!”上尉说道。
他伸出手要信,仿佛这封信是军事法庭上的一个证据。我把信递了过去,想着要是不来这里该多好。他把信通读了一遍。这类信一般都不长,可这封算是一封长信了。我站在他的书桌旁等待的时候——他没让我坐下——环视了一下房间。它与我的书房几乎一模一样,我想只是灰尘多了一点。这套房间在三楼,离花园更远一些,所以沃尔特斯很少来这儿。
上尉转过身去,开始把信重读一遍。这场面显然尴尬极了。我目光朝下一扫,恰好看见他的书桌上有一把奇异的匕首,我猜想是他从印度带回来的。锋刃是钢的,锋利地吓人,匕首柄是金的,上面刻着某个异教徒人物。
这时,上尉抬起头来,不再看阿奇的信,一副冷冰冰的目光全部投向了我。
“亲爱的朋友,”他说道,“尽我所知,我没有一位名叫阿奇博尔德·恩赖特的表弟。”
这情景真是有趣!你要是拿着他们母亲的信去见英国人那才不自在呢,但是现在我在这位英国人的房间里,在他面前拿着他一位表弟的热情的推荐信大胆地炫耀着,而他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位表弟!
“我得向你道歉,”我说道。我尽力像他一样地傲慢,但是却差得很远。“我带这封信来是好心。”
“这一点毫无疑问,”他回答说。
“显然是某个投机分子出于他个人的目的把这封信交给了我,”我接着说道,“但是我怎么也猜不出他的目的是什么。”
“实在对不起,真的,”他说。但是他说这话时带着一种伦敦声调,明显是在暗示说:“哪有那么回事儿。”
一阵令人不快的沉默。我觉得他应该把信还给我,但是他丝毫没有还给我的意思。当然,我也没有向他要。
“哎……哦……晚安。”我说道,然后急忙向房门走去。
“晚安。”他回答说。我走了,他站在那里,手里拿着阿奇那封倒霉的信。
这就是我住进亚达菲街这所住宅的故事。我的小姐,这中间的确挺神秘的。自从那次不愉快的拜访之后,我在楼梯上遇到过上尉一两次,但是走廊特别暗,我很为此庆幸。我经常听到他在头顶上;事实上,我在写这封信时就听见他在我头顶上。
阿奇是谁?他有什么主意?我迷惑不解。
哎,好啦,我有了我的花园,就凭这点我也得好好感谢阿奇。现在已经快到午夜时分了。伦敦的咆哮声已经消沉,变成了苦恼的低声抱怨;一阵轻风从这座烤箱似的城市掠过,在绿草上发出一阵沙沙声,在满墙的常青藤中发出一阵飒飒声,又在我柔软昏暗的窗帘中窃窃私语。窃窃私语——说些什么?
也许,它在轻声细语他说着随着我这第一封信而来的梦想——我甚至都不敢悄声说出的梦想。
就此搁笔——晚安。
草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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